金科文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2-22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该次会议之前,公司管理层向我们提供
了与该次会议有关的相关文件,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放弃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合伙企业部分合伙份额优先购买权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
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智敏 马贵翔 鲁爱民 蔡海静
2019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