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文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该次会议之前,公司管理层向我们提供了
与该次会议有关的相关文件,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的证券业从业资格和丰富的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
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我们对本次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同
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按照公平、自愿原则制定的,交易价格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同
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暨修订相关政策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制定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暨修订相关政策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
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智敏 马贵翔 鲁爱民 蔡海静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