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科文化: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09  

                        证券代码:300459          证券简称:金科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4 月 9 日(星期五)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平澜
路 299 号浙江商会大厦 36 层公司办公地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量为 3,477,894,939 股(公司总股
本为 3,515,810,939 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已回购股份 37,916,000 股),出席
(含委托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1 人,代表公司 1,684,509,790 股
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348%。其中:出席(含委托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公司 1,673,231,275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8.110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5 人,代表公司
11,278,515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3%。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6 人,代表公司 81,127,695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3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公司
69,849,180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 25 人,代表公司 11,278,515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志刚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委派金晶律师、黄金苹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时代金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延续互保关系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83,996,8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96%;反对 51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80,614,7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78%;反对 5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12%;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
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展期及新增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83,978,8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85%;反对 49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弃权 3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80,596,7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56%;反对 49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15%;弃权 3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
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