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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文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贵翔)2021-04-28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
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现就本人 2020 年任职期间
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没有缺
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因本人
其他任职的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间与公司同日,因此未能列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      2020 年 4 月 29 日                                                       同意
                                 十七次         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1    2020 年 2 月 21 日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         同意
                               十六次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
                                                                               同意
                                              利润分配事项
                                              2、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
                                              预计事项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及高
                                                                               同意
                                              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4、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
                                                                               同意
                                              自我评价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2    2020 年 4 月 29 日                      5、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
                               十七次                                          同意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同意
                                              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同意
                                              用公司资金事项
                                              8、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同意
                                              9、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
                                                                               同意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3    2020 年 6 月 4 日
                               十八次         2、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事项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
 4    2020 年 6 月 22 日                                                       同意
                               十九次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


     三、专业委员会召开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参加会议四次,认真审议
与会议案,对离任人员离职情况进行了解,对拟任及补选的候选人任职资格、聘用程
序等进行核查,对公司聘用相关管理层人员的选择标准、考核程序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促进公司经理层规范运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
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就相关情况和公司
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为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保护投资权益方面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
相关信息。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
司管理层及时沟通。

    3、积极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及事项
提前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公正地判断,审慎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4、任职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存在资金占用问题,截至 2020 年 9 月 4 日控股股东
已归还全部资金占用本息。本人自知悉改事项起,即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及控股股东
尽快解决相关事项,并督促控股股东及时恢复对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承诺事项的
履行,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

    1、任职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强制平仓以集中竞价方式定期报告披露前三
十日内以及业绩快报披露前十日内进行减持,构成敏感期交易,违反了其所作承诺。
平仓事项发生后,本人已督促当事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避免再次出现该类情况。

    2、任职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任职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任职期内,未有独立提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独立董事:马贵翔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