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文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贤品)2021-04-28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 2020 年 7 月 8 日起担任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
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致力于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现就本人
2020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董事会,没有缺
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5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1 2020 年 7 月 16 日 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2 2020 年 12 月 8 日 聘任审计机构事项 同意
次会议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1 2020 年 7 月 8 日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同意
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2 2020 年 7 月 16 日 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次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同意
公司资金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3 2020 年 8 月 27 日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次会议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同意
2020 年 10 月 23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4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事项 同意
日 次会议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及专门
同意
委员会委员事项
2020 年 10 月 28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5
日 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6 2020 年 12 月 8 日 聘任审计机构事项 同意
次会议
三、专业委员会召开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制定进行监督指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
对薪酬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公
司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对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定期财务报告
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
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命,保证相关人员的履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任职人员能积
极推动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
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
提出专业化建议。
五、保护投资权益方面工作
1、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需要审议的事项进行认真审核,能
够明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必要时均发表
了独立意见。时刻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
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于涉及公司治理的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独立性、重大事项的决策、财务管理等也进行了积极监督,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必要时
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3、任职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存在资金占用问题,截至 2020 年 9 月 4 日控股股东
已归还全部资金占用本息。本人在此期间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及控股股东尽快解决相
关事项,恢复履行后续不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开承诺,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六、其他
1、任职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强制平仓以集中竞价方式定期报告披露前三
十日内以及业绩快报披露前十日内进行减持,构成敏感期交易,违反了其所作承诺。
平仓事项发生后,本人持续关注其减持情况,并对其提示了相关风险。
2、任职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任职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任职期内,本人未有独立提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独立董事:蒋贤品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