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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文化: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
          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金科
          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本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
          定期完成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
          为进行监督;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公
          司日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工作;
          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核研究;对公司员
          工持股计划事项跟踪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等职责工作,对需要监
          事会审议的事项,各监事会成员以正确、辩证的态度进行审核,对其认为不利于
          公司发展的事项及时予以监督指正。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七次会议,本年度历次监事会的召集、提
          案、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规范运作。监事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召开届次                                 会议审议议案
2020 年 4 月   第三届监事会   1   《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9 日       第二十次会议   2   《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   《关于 2019 年度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议案》
                              13   《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议案》
                              14   《关于<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第二十一次会   1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2 日
                   议
2020 年 7 月   第四届监事会
                              1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8日         第一次会议
                              1    《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本次资产购买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3    《关于本次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第四届监事会   4    《关于提请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6 日       第二次会议     5    《关于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独立性的议案》
                                   《关于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
                              6
                                   的公允性的议案》
                              7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1    《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第四届监事会
                              2    《关于提名应燕青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7 日       第三次会议
                              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 年 10     第四届监事会
                              1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8 日      第四次会议
2020 年 12     第四届监事会
                              1    《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月8日         第五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历次监事会会议,并列席了公司董事
          会会议与股东大会会议,各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其所赋予的职责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阅并审核,同时本着公司运行合法合规及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各监事会会议中均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本年度公司监事会
          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
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进行运作,决策程序
合法;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
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均得到了有效
落实。

    (二)对公司财务和定期报告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年度的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自己
的专业知识水平,对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进行了系统性审核,为公司定期报告的
披露起到了把关作用,监事会成员发表了对定期报告的审核修改意见,意见得到
了董事会的认可与采纳。

    对于公司本年度的会计报表与数据及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监事会认为:公
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
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在 2020 年度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
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
在 2020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个别问题,公司应加强对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
对外投资及投后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催缴等事项的管理工作。总体而言,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需要和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
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
方的价格;关联交易履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的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产生,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工
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质量控制、严格控制对重大事项的泄漏情况、
减小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知情范围,充分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内幕信
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信
息披露不准确或误导性陈述等事件。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