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59 证券简称:金科文化 公告编号:2020-097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金科文化 股票代码 30045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斐 张骏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平澜路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平澜路 办公地址 299 号浙江商会大厦 36 层 299 号浙江商会大厦 36 层 电话 0571-83822329 0571-83822339 电子信箱 hufei@jktom.com zhangjun@jktom.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01,713,103.27 1,350,595,943.37 -33.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99,626,628.47 482,622,190.88 3.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39,012,656.80 406,436,354.54 8.02%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99,110,741.00 549,016,628.25 -9.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4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4 0.00% 1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6% 6.91% 6.0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666,426,708.72 7,870,706,636.62 -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067,299,126.25 3,608,240,547.98 12.7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7,43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金科控股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55% 515,475,460 0 质押 513,223,848 限公司 王健 境内自然人 12.22% 432,972,059 407,338,763 质押 419,648,978 朱志刚 境内自然人 11.14% 394,887,967 317,721,529 质押 380,669,215 绍兴上虞朱雀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 其他 9.91% 351,238,162 351,238,162 质押 351,154,517 (有限合伙) 绍兴上虞艾泽拉 思投资管理合伙 其他 3.92% 138,730,569 0 质押 136,080,569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霖枫投资咨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7% 62,736,037 62,736,037 质押 62,736,037 询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绍 兴上虞杭天股权 其他 1.77% 62,736,037 62,736,037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香港中央结算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4% 58,098,734 0 限公司 绍兴上虞硅谷科 信投资合伙企业 其他 1.54% 54,403,988 0 (有限合伙) 全国社保基金六 其他 1.08% 38,322,380 0 零四组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金科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志刚先生控制的企业,双方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此外的其 说明 他股东,公司未知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以“会说话的汤姆猫家族”IP为核心的全栖IP生态运营商发展战略,线上通过移动 应用、动漫影视等优质内容的制作与发行,提升流量;线下通过开拓IP衍生品与授权业务、亲子主题乐园 等连锁业态,持续打造汤姆猫亲子生活品牌,实现IP价值的深度变现。 公司在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一)公司线上业务 1、移动互联网应用发行业务 公司拥有的全球知名IP“会说话的汤姆猫家族”,目前“家族”成员中有冒险乐观的汤姆猫、优雅自信的 安吉拉、淘气可爱的金杰猫、睿智的狗狗本、呆萌的汉克狗、无所畏惧的贝卡兔、激情的鹦鹉皮埃尔、快 乐的河马Hippo等拥有独特生命内涵的动物形象,根据此IP中的“家族”成员开发的移动互联网应用《会说话 的汤姆猫》、《我的汤姆猫》、《我的安吉拉》、《汤姆猫跑酷》、《我的汤姆猫2》、《汤姆猫英雄跑 酷》、《汤姆猫总动员》等系列休闲移动应用,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内置广告(In-App Advertisement,简 称“IAA”)和应用内购(In-App Purchase,简称“IAP”)获取收入。 2、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广告业务 公司通过研发和发行的移动应用产品,与App Store和Google Play等平台进行运营合作,与数十家营销 服务商进行对接合作,包括App Lovin、Google、Twitter、Smaato、穿山甲广告联盟等知名广告服务商,通 过对接该等广告服务商,获取大量广告主的营销需求,并将该等广告向移动应用用户进行推送展示(展示 方式包括插页、横幅、奖励视频、视频广告、应用墙等多种形式),进而向营销服务商收取广告展示服务 费,获取应用内广告收入。在实际开展移动广告业务过程中公司自建了广告控制平台Mediation,对营销服 务商的广告需求进行动态的流量调节,通过该控制平台,公司可优化动态地选择推送和展示费率较高的营 销广告,并对不同用户推送的广告内容进行筛选,以最大化保证公司应用产品中广告的填充效率和广告变 现效率。用户在体验公司应用产品的过程中,可通过观看广告、点击广告链接、进行小游戏等获得额外的 虚拟道具奖励或效果加成,公司根据广告展示等情况获得广告收入。 3、动漫影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会说话的汤姆猫家族”IP,进行IP动漫影视作品的开发与经营,目前合计已推出 《会说话的汤姆猫家族》五季长篇动画及《汤姆猫英雄小队》、《会说话的安吉拉》、《会说话的金杰猫》 等系列短片、迷你剧等动漫影视作品,上述动漫影视作品通过YouTube、Netflix、腾讯、优酷、爱奇艺、 芒果TV、央视少儿、华数、百视通、西瓜视频等国内外平台,已被翻译成32种语言,在全球200多个国家 和地区播放。此外,公司也正积极推进“会说话的汤姆猫家族”IP大电影工作。 (二)公司线下业务 1、IP系列衍生品业务 3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基于“会说话的汤姆猫家族”IP,通过对外品牌授权、自行及合作开发的形式进行IP系列衍生品的 开发与销售,目前公司已陆续推出包含鞋服、日用品、有氧洗护、智能玩具、儿童教育产品等品类丰富的 IP系列衍生品,线上销售渠道主要为天猫旗舰店、京东旗舰店、授权品牌自营渠道等电子商务渠道,线下 通过亲子主题乐园等渠道开展销售。 此外,公司基于“会说话的汤姆猫家族”IP庞大的线上流量及IP属性,公司先后与阿里巴巴旗下IP授权 平台阿里鱼、腾讯手游《一起来捉妖》、网易代理的3D沙盒游戏《我的世界》、腾讯旗下儿童内容平台企 鹅童话、国内专业音频分享平台喜马拉雅、韩国知名服饰品牌Chen、麦当劳、吉野家、国内液态羊奶领军 品牌卓牧乳业、知名乳制品企业一鸣食品、浦发银行、杭州地铁等涵盖教育、文化、餐饮、零售、交通等 多个消费领域开展IP合作,携手品牌商家打造具有文化内涵的个性化、时尚化产品与服务,满足消费者多 元化的消费需求。 2、亲子主题乐园业务 公司基于“会说话的汤姆猫家族”IP,主要开发与IP相结合的线下儿童寓教于乐、亲子互动的中小型汤 姆猫室内亲子主题乐园。公司目前已在杭州、合肥、绍兴等地开业三家亲子主题乐园,三家亲子主题乐园 运营情况良好,深受当地粉丝喜爱,顾客到店体验转化为会员的转化率数据良好,已成为IP本地化运营的 有力抓手。 同时,公司旗下亲子主题乐园业务已发起“全国城市合伙人”招募计划,通过引进城市合伙人,共享“会 说话的汤姆猫家族”IP价值,在国内市场形成IP亲子主题乐园的规模化布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 [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 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 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审批通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