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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田中精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9-01-2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要求,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作为负责浙
  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股票代码:300461)持续督
  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 2019 年 1 月 7 日-2019 年 1 月 8 日对田中精机进行了 2018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田中精机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禾跃                           联系电话:010-590266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宛嵘                           联系电话:010-5902660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禾跃、卢行健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9 年 1 月 7 日-2019 年 1 月 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文件及相关资

料进行查阅、复制;

(2)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3)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
                                                                     √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1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
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
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制度、投资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等;

(2)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任职人员名单、资料、内部审计报告等;

(3)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人员构成、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

(4)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查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对账单、明细账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
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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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
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管理管理制度、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等相关制度;

(2)查阅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披露文件;

(3)搜集公开信息,查阅公司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

(3)查阅公司持续督导期内三会文件;

(4)搜集公开信息,查阅公司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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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
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文件、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进行查阅、复制;

(4)查阅公司定期报告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
                                                               √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
                                                                      √
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2)收集上市公司相关财务资料、查阅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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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搜集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对相关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财务资料等进行查阅、复制;

(2)查阅公司章程、分红制度及审议分红相关会议文件;

(3)查阅公司重大合同;

(4)搜集公开信息,查阅公司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
                                                                                   √
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提示的问题

1、实际控制人情况

2012 年 3 月 16 日,竹田享司先生、钱承林先生、竹田周司先生、藤野康成先生共同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协议各方同意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采取一致行动,从而共同控制公司,

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已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到期终止,到期后原 4 名实际

控制人将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由于竹田享司先生和竹田周司先生是兄弟关系,为一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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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人,两人所持股份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 30%,竹田享司先生和竹田周司先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和控股股东。公司已经按规定进行了公告。

2、关联交易审批不规范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从公司董事龚伦勇先生处借款三次,

借款金额分别为 250 万元、500 万元以及 500 万元。根据公司规定,该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决

定,公司并未就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已经提示公司在下一次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

行补充审议以及进行后续的信息披露。

3、募集资金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存在相符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000 个标准套电子线圈自动化生产设备项目”,原计划 2016 年底完成并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7 年 6 月底,募投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因项目设备安装及试生产时

间有所延后,公司预计募投项目 2018 年年底达到预计效益。

4、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说明

公司截至目前经营业绩较去年显著上升,预计全年实现较大幅度的盈利。截至 2018 年三季报,

公司营业收入为 76,305.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7.79%,公司净利润为 12,301.51 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 182.32%。主要系公司签署了重大合同,目前已交付完毕并且验收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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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禾跃                    宋宛嵘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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