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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田中精机:关于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19-020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满足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
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翔瑞”)的快速融资需求,公司董事龚
伦勇及其配偶彭君用自有资金对远洋翔瑞提供 1,35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截至目
前,远洋翔瑞已归还借款 1,250 万元,剩余借款 100 万。龚伦勇先生为公司董事,
董事龚伦勇及其配偶彭君是远洋翔瑞的重要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龚伦勇及其配偶彭君对远洋翔瑞提供 1,350 万元人民币的
借款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龚伦勇回避了
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议,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
补充确认,亦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龚伦勇:男,1981 年 7 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成都
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EMBA 在读。2013 年
至今任深圳市远洋翔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 年创办远洋翔瑞至
2019 年 4 月,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为远洋翔瑞
股东,持股比例 31.7854%。
    彭君:女,1981 年 10 月出生,为龚伦勇之配偶,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2013 年至今任远洋翔瑞总经理助理,为远洋翔瑞股东,持股比例 3.3909%。
       田中精机对远洋翔瑞的持股比例为 55%,远洋翔瑞系田中精机的控股子公司;
龚伦勇为远洋翔瑞股东,持股比例为 31.7854%;彭君为远洋翔瑞股东,持股比
例为 3.3909%;龚伦勇为田中精机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龚伦勇及其配偶彭君作为远洋翔瑞的重要股东,为远洋翔瑞提供
1,35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同时,龚伦勇为田中精机董事,龚伦勇
及其配偶彭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序号     日期           关联交易事项    金额     利率    备注

1        2018 年 8 月   借款            250 万   4.35%   2018 年 12 月归还

2        2018 年 9 月   借款            500 万   4.35%   2018 年 12 月归还

3        2018 年 9 月   借款            500 万   4.35%   2018 年 12 月归还

4        2019 年 3 月   借款            100 万   4.75%   未归还

       1、借款金额:1,350 万元。
       2、期限:1 年
       3、利率:本次借款的利率为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4、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次借款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无任何额
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5、资金主要用途:补充远洋翔瑞的流动资金。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用于暂时补充远洋翔瑞流动资金,且为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借款,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本次借款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不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借款有利于缓解远洋翔瑞流动资金压力,增强
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截至目前,远洋翔瑞已归还借款 1,250 万元,剩余借款 100
万元。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此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关联方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本
次关联方对远洋翔瑞提供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由于该事项已经发生,未履行审批程序,截至目前,远洋翔
瑞已归还借款 1,250 万元,剩余借款 100 万元。综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补充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体现了董事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保障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经营需要,有利于促
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该关联交
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但是本次关联交易未进行审批程序,董事
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表决,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董事龚伦勇及其配偶彭君与远洋翔瑞累计已发生的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为 10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