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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田中精机: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9-04-27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8 年度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432 号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
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
7 号)及相关规定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
鉴证意见。



                         鉴证报告 第 1 页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
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
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
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TANACCO.LTD、
        TANAKASEIKI(MALAYSIA)SDNBHD、嘉兴田中电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双鲸


                                    自我评估报告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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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制药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惠州沃尔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 生产
        销售自动化机电设备、自动化系统、自动化机械及电子部件、机械部件;对自产产
        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了明确的
        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部控制方面也建立了清晰
        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
        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行使职权。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公司利润分
        配、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制定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
        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三会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2)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经股东大会
        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与管理,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及方案、财务预决
        算方案,制定基本的管理制度等,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
        会内部按照功能分别设立了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制定了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3)监事会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职工监事。监事会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对董
        事会重大决策、企业经营活动中数额较大的投融资和资产处置行为等进行重点监控,
        并向企业董事会提出建议。
        公司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性质、发展战略、
        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公司根据经营活动需要设立
        了技术部、生产部、销售部、品管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研发中
        心、内审部、行政人力部、供应链部、文控中心等 11 个部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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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职责及岗位职责,贯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建立了适当层次的报告体系,从
        而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
        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2、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收集、综合分析内、外部信息,召开战略研
        讨会,广泛征求内、外部专家和委员会等各方面的论证意见,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
        的发展战略:公司将在巩固原有竞争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组织架构,加强公
        司的决策执行力和风险承受力,建立起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的高效经营体系;梳理内
        控体系,加强风险管控,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坚持人才发展战略,外聘与内
        训相结合,推进高端人才、技能型人才建设,不断提升团队的研发水平,为公司持
        续发展夯实基础。
        3、人力资源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公司成立了人力资源部门,制定了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制
        度》、《考勤管理制度》、《人员试用期满及晋升考核制度》、《员工手册》等,对人事
        雇佣、培训、考核、晋升、调动和辞退员工方面等作了详细规定。公司尊重每一位
        员工,鼓励创新,推崇民主平等的上下级关系以及员工间互相沟通、互相支持,建
        立和谐的工作环境。
        4、企业文化
        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制定了《员工
        手册》,向员工传达了公司的价值观念和经营理念:尊重每一位员工,关心员工的成
        长;关注公司外部环境的变化与发展;互相沟通、互相支持。
        5、资金活动
        公司已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
        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
        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和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6 号-资金活动》,
        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等现金管理
        制度和对银行账户的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准签发空头支票等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因此,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6、采购业务
        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公司针对采购与付款
        的要求,设立了采购部,并制定了《采购控制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领
        料管理流程》、《退料管理流程》等内部控制制度。从编制项目采购计划、提出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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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申请、采购计划的执行及反馈、紧急采购计划的执行、付款计划的编制、款项的
        支付等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流程及操作细则。对于大宗原辅材料、固定资产及零星
        材料的采购,公司实行统一询价、统一采购管理的比质比价采购程序。采购与付款
        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防范了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舞弊与差错,使之流
        转有序、付款有度,有效地保证了成本的准确性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7、成本费用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备的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基本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
        作、明确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考核制度,但尚未建立完善的
        全面预算控制制度,以便深化成本费用管理,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在成本费用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8、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了《销售部管理制度》和《销售部销售收款与合同管理制度》,对岗位设
        置与分工、销售与收款管理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在销售和回款控制、销
        售审核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的漏洞。
        9、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已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各层次固定资产的采购权限,并制定
        了较完善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报告程序,但工程项目支出的计划和预算控制
        制度尚未完善。公司在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的漏洞。
        10、对外投资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制定了《对外投资
        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按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
        决策,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11、对外担保活动
        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担保业务
        应进行风险评估,规定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事项的具体流程和担保的日常
        管理,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12、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在审
        计委员会下设立内审部,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配置了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
        力、坚持原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但内部审计
        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仍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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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控股子公司管理
        公司按照子公司章程并委派董事对控股子公司实行控制和管理,制定了《控股子公
        司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控股子公司及
        分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但对控股子公司管理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14、信息系统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包括治理层与管理层的沟通、经营目
        标的下达、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下达、主要业务流程信息的传递等。在各部门各岗位
        职责中对各岗位的沟通对象进行明确规定,各岗位对其工作成果负责,同时按照权
        限上报相关领导。同时,公司建立了与外部咨询机构、审核和外部审计师的沟通,
        乐意接受其对公司内部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有益的意见,完善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渠
        道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高效和健康。
        公司建立了与财务会计相关的信息系统,包括用以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交易、
        事项和情况,对相关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履行经营管理责任的程序和记录,与
        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能够与其业务流程相适应。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合同签署、销售收款控制、网站运营制作控
        制、成本费用资金支付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
        准。公司按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分别描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并确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
              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1.5%,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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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
              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 1.5%认定为
              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③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
              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
              (1)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
              内部控制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
              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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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重要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的缺陷;
              ②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
              ③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④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⑤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其他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按照子公司章程并委派 2 名董事(占董事会 2/3 席位)对控股子公司远洋翔瑞
        机械有限公司实行控制和管理,但管理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采取了以下
        整改措施:
        2019 年 2 月,公司委派杨晓芳担任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
        4 月 12 日,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解聘
        龚伦勇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张玉龙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免去龚伦勇担任公
        司董事长职务,选举钱承林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通过上述管理层的改组公司将加
        强对子公司远洋翔瑞的控制和管理。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自我评估报告 第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