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实施结果的公告2021-01-18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钱承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06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109),
持本公司股份 17,759,188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14.66%,占公司现在总股
本比例 13.68%)的股东钱承林先生计划自 2020 年 11 月 06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60 万股(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比例 0.50%,占公司现在总股本比例 0.46%)。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钱承林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提
前结束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钱承林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数量累计为 539,86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159%,本次减持计划剩余
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占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公司总股本
(元/股) (万股)
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01 月 04 日 21.339 20.1785 0.1555
集中竞价 2021 年 01 月 05 日 20.198 15.9776 0.1231
钱承林
集中竞价 2021 年 01 月 07 日 21.715 10.9200 0.0841
集中竞价 2021 年 01 月 15 日 21.054 6.9100 0.0532
合计 53.9861 0.4159
注:钱承林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实
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75.9188 13.68 1721.9327 13.27
钱承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3.9797 3.42 389.9936 3.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31.9391 10.26 1,331.9391 10.26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时的总股本为
121,104,000 股,对应持股比例以总股本 121,104,000 股计算所得;因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 2021 年 01 月 06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9,806,000 股,对应持股比例以
总股本 129,806,000 股计算所得;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钱承林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钱承林先生的减持计划已提前结束。钱承林先生严
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
减持数量,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在本次减持期限内不再减持。
3、钱承林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如下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
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
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
个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公司
股份,且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调整),如低于发行价,出售该部分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因
股份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
规定,且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截止本公告日,钱承林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
的情形。
4、钱承林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钱承林先生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钱承林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