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田中精机: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2-05-23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五月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8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浙江田
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公司”或“发行人”)和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会同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会计师”)、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律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
逐项核查和落实,并就审核问询函进行逐项回复,同时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
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2、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3、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
入造成。




                                      2
                                                             目录

问题 1 ............................................................................................................................ 4
问题 2 ............................................................................................................................ 9
问题 3 .......................................................................................................................... 21
问题 4 .......................................................................................................................... 52
问题 5 .......................................................................................................................... 73
问题 6 .......................................................................................................................... 89
问题 7 ........................................................................................................................ 100
问题 8 ........................................................................................................................ 109
问题 9 ........................................................................................................................ 114
其他问题 ................................................................................................................... 121




                                                                 3
问题 1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 年 8 月,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和《关于浙江田中

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专

项报告》。

    请发行人结合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补

充说明发行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的规定,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情况说明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1、会计差错更正具体内容、金额

    由于远洋翔瑞失控相关事项影响,立信会计师对田中精机 2020 年财务报告
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216 号)为保留意见,导致保留
意见的事项如下:

    保留事项一:2019 年 11 月田中精机对远洋翔瑞失去控制,受其影响,立信
会计师对纳入合并范围的远洋翔瑞 2019 年 1 月至 10 月期间财务信息的审计范围
受到限制。该事项对田中精机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中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
性可能产生影响。

    保留事项二:田中精机 2020 年度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失 1,251.93 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失 820.93 万元。由于立信会计师未能就上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 2019 年末公允价值的准确性获取
                                    4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立信会计师无法对 2020 年度确认的相关公允价
值变动损失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为消除 2020 年审计报告涉及保留事项影响,公司通过与远洋翔瑞破产管理
人沟通,在取得破产管理人同意后,安排财务人员前往破产管理人办公场所查阅
远洋翔瑞资产清查相关资料。公司根据所获取远洋翔瑞破产清算相关资料,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经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披露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公告中所披露的会计
差错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1)截止 2019 年末,远洋翔瑞对诚玺电子(湖北)有限公司的交易存在
重大质量问题,未达到收入确认的条件,并且,相关设备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应
全额计提跌价准备。上述调整将减少远洋翔瑞 2019 年末的净资产 1,718.54 万元,
减少田中精机 2019 年度的营业收入 1,061.55 万元,减少营业成本 696.83 万元,
增加财务费用 44.33 万元,增加资产减值损失 1,203.54 万元。

    (2)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对远洋翔瑞失去控制,2019 年 10 月末,远洋翔
瑞的原经审计后(保留意见)的净资产 2,664.46 万元,考虑到远洋翔瑞对诚玺电
子的交易将减少远洋翔瑞净资产 1,718.54 万元,根据公司获取的远洋翔瑞 2019
年 11-12 月的财务状况,远洋翔瑞 2019 年 11-12 月基本已没有销售,期间费用和
研发费用合计达到 835.28 万元,远洋翔瑞 2019 年末的净资产已经资不抵债。此
外,根据破产管理人 2021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破
产案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远洋翔瑞管发字(2021)第 032 号),破产管理人
认为远洋翔瑞公司已经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以上信息表明,2019 年末,公司
对远洋翔瑞的股权投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余额 1,251.93 万元,应
调减至 0;2019 年末公司对龚伦勇的业绩补偿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2,180.82 万元,其中包含龚伦勇和彭君持有远洋翔瑞的的股权价
值 796.68 万元,应调减至 0,追溯调整后 2019 年末田中精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384.14 万元,为已扣押龚伦勇股权激励的出资
款。

                                    5
      (3)2019 年末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合计调减 2,048.61
 万元,所以,调整 2020 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48.61 万元。”

      2、会计差错更正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田中精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其 2019 年、2020 年营业收入以及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影响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占更正前   占更正后
           2019 年度          更正前       更正后        更正金额
                                                                       比例       比例
营业收入                     50,306.16    49,244.61      -1,061.55     -2.11%     -2.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653.23   -21,582.34     -1,929.11      9.82%     8.94%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1,441.79   -12,195.08       -753.29      6.58%     6.18%
净利润
                                                                     占更正前   占更正后
           2020 年度          更正前       更正后        更正金额
                                                                       比例       比例
营业收入                     36,376.59    36,376.59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551.96    10,481.08       1,929.11     22.56%    18.41%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387.46        3,387.46           -          -          -
净利润

      本次差错更正,田中精机调减 2019 年营业收入 1,061.55 万元,占更正后营
 业收入的比例为-2.16%;调减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753.29 万元,占更正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的比例为 6.18%。田中精机调增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929.11 万
 元,占更正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 18.41%,但本次差错更正对公
 司 2020 年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均无影响。


     (二)补充说明发行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的规定,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

 的相关规定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二)
 款之规定,“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
 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
                                          6
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上市公司不得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2021 年 3 月 29 日,立信会计师对田中精机 2020 年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216 号),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
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田中精机 2020 年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2021 年 8 月 16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35 号),“由于
田中精机 2019 年 11 月对子公司远洋翔瑞失去控制,我们无法对纳入合并范围的
2019 年 1-10 月远洋翔瑞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
对田中精机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我们认为,除该事项可能产生
的影响外,田中精机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
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田中精机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的
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因此,发行人经过差错更正后的 2020 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针对保留事项一,由于其不影响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本期数据和对应
数据的可比性,自 2021 年起保留事项一的影响已消除。针对保留事项二,公司
对涉及到的两项金融资产价值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2021 年 8 月 16 日,立
信会计师出具《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
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36 号),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
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自 2021 年起,
田中精机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2022 年 4 月 27 日,立信会计师对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36 号),审计意见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田中精机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7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标准
无保留意见。

    综上所述,发行人经过差错更正后的 2020 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
方面符合会计准则或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的规定,发行人 2020 年审计报告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自 2021 年起已经消除。发行人 2021
年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发行人不存在《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中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保荐人、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的公告及专项说明,了解前期会计差错
的具体内容和金额,以及管理层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并计算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金额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2、获取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发行人 2020 年审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
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 年审计报告,查阅公司财
务报表相关审计意见,分析本次发行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3、访谈发行人管理人员,了解远洋翔瑞破产进展事宜。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发行人经过差错更正后的 2020 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符合会
计准则或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的规定,发行人 2020 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
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自 2021 年起已经消除。发行人 2021 年审计报告为
标准无保留意见。发行人不存在《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的不得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8
    公司经过差错更正后的 2020 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符合会计
准则或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
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自 2021 年起已经消除。公司 2021 年审计报告为标准无
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问题 2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对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翔瑞)

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远洋翔瑞及其全资子公司惠州沃尔夫不再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公司因远洋翔瑞相关事宜存在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较大的诉讼,并受到

多次行政处罚,多次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分或采取监管措施。2020 年 11

月,远洋翔瑞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整改情况,说明发行

人及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是否属于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违法行为;(2)结合与远洋翔瑞争议情况、未决诉讼最新进展情况、相关会计

处理情况,说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是否存在严重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3)结合远洋翔瑞破产清算情况,说

明发行人是否存在连带还款责任、担保责任或其他潜在或有风险,有何应对措

施。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对本次发行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十

一条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9
             一、发行人情况说明

             (一)结合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整改情况,说明发行人及子公司受到行政

        处罚是否属于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受
        到的行政处罚事项及整改情况具体如下: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主管部门                 处罚事项                      整改情况
                                            2018 年 7 月,惠州沃尔夫某员工出差
                                            住宿所取得发票系其实际居住酒店自
                                                                                    导致惠州沃尔夫
                                            其他酒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
                                                                                    受到处罚的违规
                                            8,582.52 元,税额 257.48 元,价税合计
                                                                                    行为发生于发行
                                            8,840.00 元),惠州沃尔夫接受该发票
                                                                                    人对惠州沃尔夫
                                            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违反了《中华人
                               国家税务总                                           失去控制前。但
                                            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局惠州市税                                           本次行政处罚时
      惠州沃尔夫   2020.08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
                               务局第一稽                                           点为发行人对惠
                                            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二)
                               查局                                                 州沃尔夫失去控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
                                                                                    制后,发行人未
                                            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
                                                                                    能获取惠州沃尔
                                            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夫关于行政处罚
                                            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
                                                                                    的整改情况
                                            一稽查局依法对惠州沃尔夫处罚款
                                            10,000 元。
        注: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起对远洋翔瑞及其全资子公司惠州沃尔夫失去控制,远洋翔瑞及
        惠州沃尔夫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21 年 9 月,惠州沃尔夫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关于“重大
        违法行为”的界定,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
        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显著
        轻微、罚款数额较小;2、相关规定或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3、
        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
        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除外。

             惠州沃尔夫本次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分析具体如下:

 处罚事项           处罚依据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
惠州沃尔夫   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任何   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及《国
税务处罚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     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
             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   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

                                                  10
   下列行为:(二)知道或者   〔2019〕7 号)、《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知道或
   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     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
   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   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发票金额在 5 万元以下,或
   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   发票数量在 5 份以下的。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
   放、携带、邮寄、运输”     的予以没收’的规定,你公司接受虚开普通发票 1 份,金额为 8,840.00
                              元,违法程度较轻”。
                                  根据该处罚决定书,惠州沃尔夫本次被罚款 10,000 元被国家税
                              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定为违法程度较轻,惠州沃尔夫本
                              次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惠州沃尔夫因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事项受到行政处罚事项发
生在发行人对惠州沃尔夫失去控制之后,导致发行人未能获取惠州沃尔夫相关整
改情况。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因上述事项受到后续行政处罚的情
形。根据惠州沃尔夫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依据,惠州沃尔夫本次被罚款 10,000 元
不属于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构成发行人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
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结合与远洋翔瑞争议情况、未决诉讼最新进展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情

况,说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是否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2016 年,发行人收购远洋翔瑞 55%股权。发行人收购远洋翔瑞后,对远洋
翔瑞董事会进行改组,其日常运作和管理层经营正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发行人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
管理,并要求子公司执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核算体系,远洋翔瑞按公司制度
实施一体化执行,并完成了 2016 年、2017 年业绩承诺。

    1、与远洋翔瑞争议情况

    2018 年,远洋翔瑞未完成业绩承诺,但龚伦勇作为业绩承诺方对远洋翔瑞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提出异议,并与发行人形成矛盾。为进一步加强对
远洋翔瑞的控制,2019 年 2 月起,发行人向远洋翔瑞委派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2019 年 4 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远洋翔瑞
机械有限公司股东龚伦勇及其配偶彭君业绩补偿的议案》,并要求龚伦勇及彭君
支付 21,307.94 万元业绩补偿款。

                                        11
    2019 年 11 月,发行人管理层认为龚伦勇回购股权和支付业绩补偿款的意愿
较低,为了加强对远洋翔瑞及惠州沃尔夫的管控,派出工作组拟接管远洋翔瑞及
惠州沃尔夫。由于远洋翔瑞相关工作人员阻挠,导致发行人派出的工作组存在履
行工作职责受阻情况。2020 年初,发行人委托审计人员到远洋翔瑞及惠州沃尔
夫开展现场审计工作,但审计人员工作因远洋翔瑞及惠州沃尔夫相关人员消极配
合而受阻。直至 2020 年 3 月,发行人通过协商、谈判、尝试接管工厂等措施以
恢复对远洋翔瑞实际控制,但均未取得实际进展,发行人已无法实际控制远洋翔
瑞。2020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11),认为其自 2019 年 11 月开始实际已无法控制远洋翔瑞。2020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远洋翔瑞及其全资子公司沃尔夫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议案》,鉴于发
行人已失去对远洋翔瑞及其全资子公司惠州沃尔夫的控制,发行人自 2019 年 11
月起不再将远洋翔瑞及其全资子公司惠州沃尔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未决诉讼最新进展情况

    2019 年 4 月 26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关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433 号),确
认远洋翔瑞未完成相关业绩承诺。2019 年 4 月 26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浙江田
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9]第 ZF10434 号),确认远洋翔瑞 2018 年末资产减值 38,741.70 万元,归
属于公司 55%股权对应的减值金额 21,307.94 万元。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相关约定,综合远洋翔瑞 2018 年未实现承诺业绩的补偿金额及远洋翔瑞的期末
减值额,龚伦勇和彭君夫妇应当合计向发行人支付现金补偿共计 21,307.94 万元。

    鉴于龚伦勇、彭君夫妇未按期向发行人支付业绩补偿款,2019 年 11 月 28
日,发行人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提起仲裁申请,并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被受理。发行人同时就本案向深圳市坪山
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19 年 12 月 31 日,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出具(2019)粤 0310 执保 906 号财产保全结果通知书,冻结被申请人彭君在交
通银行深圳分行账户的存款 84.65 元;冻结被申请人龚伦勇在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账户的存款 29,144.74 元;冻结被申请人龚伦勇托管于证券账户的田中精机股票
                                    12
1,080,000 股(其中 791,001 股为轮候冻结);轮候冻结被申请人彭君持有的远洋
翔瑞 3.3909%股权;轮候冻结被申请人龚伦勇持有的远洋翔瑞 31.7854%股权。

    2020 年 9 月 22 日,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第一次开庭审理本仲裁案。2020 年
10 月 28 日,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再次开庭审理本仲裁案。2021 年 6 月 10 日,发
行人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通知,经仲裁庭请求,本案裁决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9 月 3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通知,经仲裁庭请求,
本案裁决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国
际仲裁中心通知,经仲裁庭请求,本案裁决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2 日。2022
年 3 月 7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通知,经仲裁庭请求,本案裁决期限
延长至 2022 年 5 月 2 日。经发行人仲裁代理人与本案仲裁秘书邮件确认,本案
裁决期限预计再延长 2 个月,但受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秘书处尚未恢复办
公,暂未能就延长裁决期限事宜发出书面通知。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本次仲裁尚未出具最终结果。

    3、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1)公司在远洋翔瑞经营恶化及失去控制后,依据实际经营情况对相关资
产计提减值损失

    鉴于远洋翔瑞 2018 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在编制 2018 年年度报告时,对
收购远洋翔瑞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 ,归属于公司的商誉减值金额为
28,300.46 万元。
    由于公司自 2019 年 11 月开始对远洋翔瑞失去控制,公司自 2019 年 11 月起
不再将远洋翔瑞及其全资子公司惠州沃尔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 年末,远
洋翔瑞已经资不抵债,公司对收购远洋翔瑞形成的商誉应全额减值,相应计提商
誉减值 4,693.24 万元,并对公司持有的远洋翔瑞 55%股权的资产价值全额确认减
值损失。公司针对远洋翔瑞的经营实际状况对相关资产确认减值损失,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就业绩补偿提起仲裁,并在报告期内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由于龚伦勇、彭君夫妇未按期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28 日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并通过法律途径冻结彭君在交通银行
深圳分行账户的存款 84.65 元,冻结龚伦勇在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账户的存款
29,144.74 元;冻结龚伦勇托管于证券账户的田中精机股票 1,080,000 股(其中
791,001 股为轮候冻结);轮候冻结彭君持有的远洋翔瑞 3.3909%股权,轮候冻结
龚伦勇持有的远洋翔瑞 31.7854%股权。
    公司基于谨慎性角度对公司预计可以收到的业绩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2018
年末,公司根据龚伦勇、彭君持有的远洋翔瑞 35%股权价值,确认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9 年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11,235.00
万元,作为公司预计可收回的业绩补偿款;2019 年末,公司根据远洋翔瑞资不
抵债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预计扣押龚伦勇认购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自有资金情况,
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计提损失 9,850.86 万元;2020 年末,公司最终实际扣押龚伦
勇自有资金出资款金额为 1,359.89 万元,作为预计可收回的业绩补偿款,公司交
易性金融资产计提损失 24.25 万元。

    4、说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是否存在严重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1)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

    2016 年,发行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召
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
购远洋翔瑞 55%股权的相关议案,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专门聘请了中介机
构发表意见。发行人收购远洋翔瑞 55%股权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远
洋翔瑞生产经营进行正常管理,远洋翔瑞亦完成了 2016 年和 2017 年业绩承诺。
    2018 年度,远洋翔瑞经营业绩下滑。根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
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及致歉
函》,远洋翔瑞未完成 2018 年全年业绩承诺,主要是手机面板产能过剩,设备需
求降低,同时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同行业的设备供应商都从价格和付款条件方面
展开竞争,导致其相关设备行业竞争加剧,销售净利润下降,不及预期。2019
年,远洋翔瑞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因债权债务纠纷被多家供应商起诉导致部分
银行存款被冻结,并出现阶段性停产;2019 年底,远洋翔瑞已经资不抵债。同
                                    14
时,由于龚伦勇、彭君拒不偿付业绩补偿款,发行人于 2019 年委派工作人员以
加强对远洋翔瑞的控制和管理,但远洋翔瑞相关工作人员对发行人加强治理行为
进行阻挠,导致实际效果未达预期,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起对远洋翔瑞失去控
制。2020 年 11 月,远洋翔瑞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最近三年,发行人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执行的自我评价情况如下:2019 年度,
发行人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报告期内存在对子公司失去控制的
缺陷。发行人在除上述事项外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较为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发行人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020 年度、2021 年度,发行
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行人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发行人应当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发
行人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0 年、
2021 年,立信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均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鉴证
意见为:田中精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综上所述,发行人 2019 年在对子公司管控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加强对子公
司的管理和控制,但在除该事项外的其他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
制。2020 年度、2021 年度,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立信会计师已经出具鉴证报
告,认为发行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是否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远洋翔瑞因经营状况恶化引起破产清算,公司根据远洋翔瑞经营恶化及失去
控制情况,通过多种措施尝试加强对远洋翔瑞的管理并恢复实际控制,但因受到
阻挠未取得实质进展。公司已经就龚伦勇、彭君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提起仲裁申
请,并扣押龚伦勇认购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自有资金 1,359.89 万元;公司根据远洋
翔瑞实际经营情况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并根据预计能收到龚伦勇、彭君业绩补
偿款的情况在报告期内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因此,公
司在处理远洋翔瑞相关争议事项方面,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情形。



                                   15
               (三)结合远洋翔瑞破产清算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连带还款责任、担

           保责任或其他潜在或有风险,有何应对措施

                发行人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
           圳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傲林实业对被申请人远洋
           翔瑞的破产清算申请。深圳中院已指定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远洋翔
           瑞管理人,王辉为负责人。2021 年 3 月,远洋翔瑞已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1 年 9 月,深圳中院受理唐路发对惠州沃尔夫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 2021 年
           10 月指定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惠州沃尔夫管理人,王辉为负责人。
           2021 年 12 月,惠州沃尔夫已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
           远洋翔瑞、惠州沃尔夫破产清算相关事项处于推进过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发行人作为持有远洋翔瑞 55%股权的股东,已经实缴出资,预计远洋翔瑞
           破产清算事项后续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远洋翔瑞管理人提供的
           “远洋翔瑞诉讼案件一览表”、相关诉讼案件资料及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
           发行人共存在 4 起与远洋翔瑞或惠州沃尔夫作为共同被告的诉讼案件,均已审
           结,具体如下所示:

序
        原告           被告            案号           案由与主要诉讼请求                    进展
号
                                                   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请求判     2019 年 11 月 7 日,原告向深圳
                                                   令:                         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
                                                   ①惠州沃尔夫向原告支付       田中精机的起诉。同日,深圳市
                                                   远 洋 翔 瑞 所 欠 货 款      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
                    远洋翔瑞、惠   ( 2019 ) 粤   12,382,749.79 元,并向原告   0305 民初 18424 号《民事裁定
     固高科技(深
1                   州沃尔夫、田   0305 民 初      支付逾期利息(按日利         书》,准予原告撤回对田中精机
     圳)有限公司
                    中精机         18424 号        0.03%计,自起诉之日起计      的起诉。
                                                   至完全履行还款义务之         2020 年 8 月 31 日,因原告与远
                                                   日);                       洋翔瑞、惠州沃尔夫在案件执行
                                                   ②远洋翔瑞对上述债务承       过程中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担连带责任;                 并向法院申请终止执行,深圳市

                                                     16
序
         原告          被告            案号            案由与主要诉讼请求                        进展
号
                                                    ③田中精机对上述债务承         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
                                                    担连带责任。                   0305 执 10195 号《执行裁定书》,
                                                                                   裁定终结案件的执行。
                                                                             2020 年 6 月 15 日,经协商,田
                                                                             中精机向原告履行了反担保责
                                                    保证合同纠纷,原告请求判 任,支付代偿款项 6,962,036.54
                                                    令:                     元。
     深圳市中小企   远洋翔瑞、龚 ( 2020 ) 粤      ①远洋翔瑞向原告支付未 2020 年 6 月 21 日,原告向深圳
2    业融资担保有   伦勇、彭君、 0304 民初 8764     受清偿的贷款本金 820 万 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
     限公司         田中精机     号                 元;                     申请。
                                                    ②龚伦勇、彭君、田中精机 2020 年 6 月 24 日,深圳市福田
                                                    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 0304
                                                                             民初 8764 号《民事裁定书》,准
                                                                             许原告的撤诉申请。
                                                                                   2019 年 10 月 16 日,因原告与远
                                                                                   洋翔瑞达成和解协议,故向深圳
                                                                                   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
                                                                                   被告的起诉。同日,深圳市龙华
                                                                                   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 0309
                                                                                   民初 10764 号之一《民事裁定
                                                                                   书》,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
                                                    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请求判       此后,因远洋翔瑞未能按和解协
                                                    令:                           议的约定支付货款,原告向深圳
                    远洋翔瑞、惠   ( 2019 ) 粤    ①远洋翔瑞支付货款             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深圳市精锐狮
3                   州沃尔夫、田   0309 民 初       6,762,852.21 元及逾期付款      行。2020 年 8 月 4 日,深圳市龙
     科技有限公司
                    中精机         10764 号         利息;                         华区人民法院出具(2020)粤
                                                    ②田中精机、惠州沃尔夫对       0309 执 752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对已发现的远洋翔瑞财产
                                                                                   585,496.90 元强制执行到位后,
                                                                                   远洋翔瑞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
                                                                                   财产,因此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
                                                                                   序。
                                                                                   原告后续未再向人民法院发起
                                                                                   诉讼,要求田中精机承担连带责
                                                                                   任。
                                                    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请求判       2020 年 6 月 15 日,深圳市坪山
                                                    令:                           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 0310
                                   (2020)粤       ①远洋翔瑞支付拖欠货款         民初 2203 号《民事判决书》,判
     深圳市丰泰顺   远洋机械、田
4                                  0310 民初 2203   17,856,301.86 元 及 逾 期 利   决远洋翔瑞向原告支付货款
     科技有限公司   中精机
                                   号               息;                           15,412,495.61 元及逾期付款利
                                                    ②田中精机对上述货款的         息 ( 按 年 利 率 4.9% 计 算 , 以
                                                    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15,412,495.61 元为基数,自 2019
                                                      17
序
     原告           被告           案号          案由与主要诉讼请求                    进展
号
                                                                          年 11 月 12 日起计至付清之日),
                                                                          并驳回要求田中精机对上述货
                                                                          款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
                                                                          请求。
                                                                          原告后续未再向人民法院发起
                                                                          诉讼,要求田中精机承担连带责
                                                                          任。

            根据上表,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在远洋翔瑞及惠州沃尔夫涉及的诉讼中,
       仅有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
       的诉讼案需要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案件均无需发行人实际承担连带还款责
       任或担保责任。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追偿权已全部实现,发行人己经履行反
       担保责任,相应的担保已解除。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与远洋翔瑞或惠州沃尔夫作为共同被告
       的未决诉讼及仲裁,除上述已审结案件外,未发现发行人需要承担其他与远洋翔
       瑞相关的连带还款责任、担保责任或其他潜在或有风险的情形。

              (四)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就上述情形涉及的风险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风险因素”之“三、业务经营风险与管理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
       下:

              “(三)业绩补偿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已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远洋翔瑞因未完成业绩承诺事项而预
       计可以收到的业绩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因龚伦勇、彭君夫妇未按期向公司支
       付业绩补偿款,公司为维护股东权益,已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
       仲裁申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仲裁尚未出具最终结果。同时,公
       司已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对龚伦勇、彭君采取保全措施,已经冻结彭
       君在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账户的存款 84.65 元,冻结龚伦勇在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账 户 的 存 款 29,144.74 元 ; 冻 结 龚 伦 勇 托 管 于 证 券 账 户 的 田 中 精 机 股 票
       1,080,000 股(其中 791,001 股为轮候冻结);轮候冻结彭君持有的远洋翔瑞

                                                 18
3.3909%的股权,轮候冻结龚伦勇持有的远洋翔瑞 31.7854%的股权。公司将持续
跟进业绩补偿款涉及仲裁事项,推动业绩补偿款的解决事宜,但公司通过法律
途径查封和冻结龚伦勇及彭君的财产价值较低,且龚伦勇及彭君持股的远洋翔
瑞已破产清算且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公司不能排除相关赔偿款无法收回的风
险。

       (四)远洋翔瑞诉讼相关的潜在或有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远洋翔瑞及其全资子公司惠州沃尔夫破产清算
相关事项处于推进过程中。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持有远洋翔瑞 55%股权的股东,
共存在 4 起与远洋翔瑞或惠州沃尔夫作为共同被告的诉讼案件,均已审结,其
中仅有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诉讼案,因公司为远洋翔瑞借款提
供保证反担保,需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案件均无需公司实际承担连带还
款责任或担保责任。就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诉讼案,公司己经
履行反担保责任,相应的担保已解除。但是,考虑到远洋翔瑞及惠州沃尔夫破
产清算尚未完成,公司可能存在因作为远洋翔瑞股东被其债权人要求承担连带
责任的潜在或有风险。”

       二、保荐人、律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登录发行人及子公司主管行政部门公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信用中国网站、被执行人信息网等公开网站进行查询,核查发行人所受行政
处罚记录是否完整。
    2、取得发行人行政处罚的相关文件,核查发行人相关行政处罚事项。
    3、取得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主要政府部门出具的
合规证明。
    4、查阅发行人与龚伦勇、彭君夫妇讼仲裁案件相关资料,核查仲裁进展情
况。
    5、访谈发行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核查发行人内部控制执行有
                                    19
效性评价情况。
    6、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报表和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核查涉及远洋翔
瑞争议的会计处理。
    7、查阅远洋翔瑞破产案《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核查远洋翔瑞破产清算
进展情况。
    8、查阅公司与远洋翔瑞或惠州沃尔夫作为共同被告的诉讼案件资料,以及
公司出具的说明文件,核查公司存在连带还款责任、担保责任或其他潜在或有风
险。
    9、通过裁判文书网、中国证监会官网等网站进行网络查询,核查发行人及
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诉讼或立案调查情况。
    10、查阅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确认导
致发行人 2020 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已经消除。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根据惠州沃尔夫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依据,惠州沃尔夫本次被罚款 10,000
元不属于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构成发行人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发行人 2019 年在对子公司管控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
和控制,但在除该事项外的其他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2020
年度、2021 年度,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发行人在处理远洋翔瑞相关争议事项
方面,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3、除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诉讼案(已审结)外,未发现发
行人存在其他需要实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担保责任或其他潜在或有风险的情
形。
    4、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律师认为:



                                   20
    1、惠州沃尔夫在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发
行人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发行人 2019 年在对子公司管控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
和控制,但在除该事项外的其他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2020
年度、2021 年度,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发行人在处理远洋翔瑞相关争议事项
方面,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3、报告期内,在远洋翔瑞及惠州沃尔夫涉及的诉讼中,仅有与深圳市中小
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件需要发行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发行人己经履
行反担保责任,相应的担保已解除。截至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与
远洋翔瑞或惠州沃尔夫作为共同被告的未决诉讼及仲裁,不存在其他与远洋翔瑞
或惠州沃尔夫相关的连带还款责任、担保责任或其他潜在或有风险的情形。

    4、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问题 3

    2022 年 1 月 5 日,肖永富持股 90%的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翡垚投资”)与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签订《股份转让协

议》,上述人员向翡垚投资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 7.83%股份,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同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翡垚

投资签订《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竹田享司、竹田周

司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合计 24.72%)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

委托给翡垚投资行使。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后,翡垚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37,236,461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8.55%,公司控股股东

变更为翡垚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肖永富。此外,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完成,翡垚投资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不低于 24.93%之日起,竹田享司、

竹田周司分别自愿放弃其持有的发行人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直至竹田享司、
                                  21
竹田周司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翡垚投资,本次发行股票

数量不超过 29,694,492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70 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9 月末,翡垚投资净资

产为 137.59 万元。翡垚投资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为肖永富及其控制的山东雷奥新

能源有限公司、济南三越经贸有限公司向翡垚投资提供的借款。翡垚投资与上

述三方已经签署借款协议,借款期限为 10 年,借款利息为零。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表决权委托情况,《表决

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期限、原控股股东股份处置

或转让权力等),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董事会构成、日常经营决策等情况,说

明公司认定控股股东变更为翡垚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肖永富的依据及充分

性,翡垚投资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

规定;(2)如本次发行不成功,竹田享司、竹田周司是否可以出售其所持发行

人股份,是否对现有的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并结合翡垚投资、竹田享司、竹

田周司股权质押情况、资金用途,及其财务状况、资金实力、清偿意愿和清偿

能力、股价变动趋势、预警线、平仓线设置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较大平仓风

险,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控制权不稳

定,说明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及有效性;(3)结合肖永富收入情况、财

产状况、负债情况、质押情况、杠杆融资情况、个人资产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历史失信情况,山东雷奥新能源有限公司、济南三越经贸有限公司经营业绩情

况、负债和对外担保情况、现金流情况,说明肖永富、山东雷奥新能源有限公

司、济南三越经贸有限公司是否有足够资金为翡垚投资提供借款,并结合翡垚

投资资产及经营情况、投资情况等说明后续还款计划;(4)明确本次发行的下

限,以及翡垚投资承诺认购股票数量区间的下限,承诺的最低认购数量应与拟


                                   22
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5)结合肖永富及其控制企业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开

展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是否新增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后

续解决措施;(6)结合控制权变更前后的董事会构成及管理团队情况、肖永富

履历及翡垚投资的对外投资情况、技术来源、订单获取方式等,说明本次控制

权变更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3)(6)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1)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情况说明

   (一)结合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表决权委托情况,《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

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期限、原控股股东股份处置或转让权力等),以及

发行人公司章程、董事会构成、日常经营决策等情况,说明公司认定控股股东

变更为翡垚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肖永富的依据及充分性,翡垚投资认购本

次发行的股份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1、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表决权委托情况

    2022 年 1 月 5 日,翡垚投资与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以
及公司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并与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签
订《股份转让协议》。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分别向翡垚投资
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608,080 股、2,608,080 股、2,391,203 股、2,608,080 股
股份。

    同日,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翡垚投资签订《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自
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9,833,342
股、12,403,836 股股份(合计 32,237,178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
委托给翡垚投资行使。其中,竹田享司持有的 2,608,080 股股份、竹田周司持有
                                    23
的 2,608,080 股股份的委托期限为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竹田享司、竹田周司
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该等股份转让给翡垚投资并办理完毕过户登记之日
止。竹田享司持有的剩余 17,225,262 股股份、竹田周司持有的剩余 9,795,756 股
股份的委托期限为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直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完成(以翡垚投资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所获得的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之日为准),翡垚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不低于 24.93%之日止。

    此外,自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以翡垚投资通过参与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所获得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为准),翡垚投资持有
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不低于 24.93%之日起,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分别自愿放
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 17,225,262 股、9,795,756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直至
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表决权委托后,翡垚投资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表决权
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表决权比例(%)

 翡垚投资                 0           0.00         32,237,178             24.72
 竹田享司         19,833,342         15.21                 0               0.00
  钱承林          17,219,327         13.20         17,219,327             13.20
 竹田周司         12,403,836          9.51                 0               0.00
  张玉龙          10,100,000          7.75         10,100,000              7.75
 蔷薇资本          9,867,526          7.57          9,867,526              7.57
 藤野康成          9,564,812          7.33          9,564,812              7.33

    2022 年 3 月 23 日,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向翡垚投资协
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股本总
额为 130,404,000 股,翡垚投资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表决权情况
如下所示: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表决权比例(%)

 翡垚投资         10,215,443          7.83         37,236,461             28.55
 竹田享司         17,225,262         13.21                 0               0.00
  钱承林          14,611,247         11.20         14,611,247             11.20

                                       24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表决权比例(%)

  张玉龙          10,100,000          7.75         10,100,000              7.75
 蔷薇资本          9,867,526          7.57          9,867,526              7.57
 竹田周司          9,795,756          7.51                 0               0.00
 藤野康成          7,173,609          5.50          7,173,609              5.50

    2、《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期限、原控股

股东股份处置或转让权力等)

    根据《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第 3.1 条,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委托股份中
的 52,16,160 股股份(其中竹田享司持有的 2,608,080 股股份,竹田周司持有的
2,608,080 股股份)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竹田周司、竹田享司
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该等股份转让给翡垚投资并办理完毕过户登记之日
止;委托股份中的其余股份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直至上市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以翡垚投资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所获
得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为准),翡垚投资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不
低于 24.93%之日止。

    根据《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第 2.2 条,在委托期限内,翡垚投资有权根
据本协议的约定按照自己的意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届时有效的上市公司章程行使委托股份对应的完整表决权,该表决
权所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相
关的事项;

    2)行使股东提案权,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股东提议或其他议案;

    3)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
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4)行使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
程所规定的除股份收益权、处分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建议权、
质询权、查阅权等;
                                       25
    5)其他与股东表决有关的事项。

    根据《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第 6.1 条第(2)、(3)款,自本协议签署之
日起,未经翡垚投资事先书面同意,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单独或
与其他主体共同谋求,或协助他人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
以谋取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而主动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受托行使上市公司的
任何股东所持有的股东权利,与任何其他主体达成一致行动关系等。

    竹田享司、竹田周司承诺,在表决权委托期间,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不得减
持、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但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翡垚投资转让的除外。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内,上市公司未能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则自本
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以后,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减持、转让股份可不受前述限制。
在减持、转让股份限制情形解除后,如竹田享司、竹田周司有意减持、转让上市
公司股份的,应当优先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减持或转让,且在同等条件下,
翡垚投资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翡垚投资明确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竹田享司、
竹田周司可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或减持。


    3、发行人公司章程、董事会构成、日常经营决策等情况

    根据翡垚投资与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以及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
向翡垚投资协议转让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 10 日内,各方应按照以下原则配合翡
垚投资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完成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改选工作:

    (1)董事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
立董事 3 名。各方同意,3 名非独立董事由翡垚投资提名人选担任,2 名独立董
事由翡垚投资提名人选担任。在董事会改选的同时,上市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
人由翡垚投资提名的董事担任。

    (2)监事会:上市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
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各方同意,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翡垚投资提名人选担任。
在监事会改选的同时,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由翡垚投资提名的监事担任。

    (3)高级管理人员:由新一届董事会聘任人员组成。
                                    26
    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满足新情况下公司治理需要,
2022 年 3 月,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和藤野康成辞任公司董事职务,董暤、徐攀、
张惠忠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此外,藤野康成辞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职务,陈弢
辞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聘任陈弢以及翡垚投资推荐的赖小鸿、张后勤、马恒波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
翡垚投资推荐的刘广涛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和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
公司董事会人数调整为 9 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为 6 人,独立董事人数为
3 人;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由“总经理担任”调整为由“董事长担任”,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此外,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翡垚投资
提名的肖永富、张后勤和赖小鸿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翡垚投资
推荐的陈贺梅、胡世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选举肖永富、张后勤分别为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并决定公
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肖永富。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成员合计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翡垚投资提名 3 名非独立董事,推荐 2 名独立董事,超过董事会席位的半数,
并且由肖永富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田中精机《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
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本章程另有
规定除外。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田中精机《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除本章程规定必须经股东大会
审批的事项外,公司董事会对满足以下条件的交易事项享有决策权,并应按照相
关制度和流程,履行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购买或
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
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
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下述指标计
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交易(包括关

                                    27
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议批准;但如果董事长为某项关联交易的
关联人,则该项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综上所述,翡垚投资已在发行人 9 名董事会席位中提名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多名成员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发行人董事长由肖永富担任,根据《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翡垚投资能够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


    4、说明公司认定控股股东变更为翡垚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肖永富的依

据及充分性,翡垚投资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

第二款的规定

    2022 年 1 月 5 日,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将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表决权委
托翡垚投资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后,翡垚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32,237,178 股股份
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4.72%,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股份数量的差距均在 10%以上。翡垚投资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
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翡垚投资,实际
控制人变更为肖永富。2022 年 3 月和 4 月,根据《投资框架协议》对于上市公
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改选的约定,上市公司完成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
整,翡垚投资提名半数以上董事,并推荐多名成员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且发行人董事长由肖永富担任,能够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认定控股股东变更为翡垚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肖永富的依据
充分。

    《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
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
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一)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022 年 1 月 5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经变更为翡垚投资,实际控制人变
更为肖永富。同日,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
案,确定翡垚投资为发行对象,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

                                   28
的向“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的情形。


   (二)如本次发行不成功,竹田享司、竹田周司是否可以出售其所持发行人

股份,是否对现有的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并结合翡垚投资、竹田享司、竹田

周司股权质押情况、资金用途,及其财务状况、资金实力、清偿意愿和清偿能

力、股价变动趋势、预警线、平仓线设置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较大平仓风险,

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控制权不稳定,

说明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及有效性

    1、如本次发行不成功,竹田享司、竹田周司是否可以出售其所持发行人股

份,是否对现有的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翡垚投资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竹
田享司、竹田周司委托翡垚投资实施表决权股份的委托期限到期日为上市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以翡垚投资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所获
得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为准),翡垚投资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不
低于 24.93%之日止。

    在表决权委托期间,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不得减持、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但
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翡垚投资转让的除外。自《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上市公司未能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则自本协议生效
之日起 3 年以后,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减持、转让股份可不受前述限制。在减持、
转让股份限制情形解除后,如竹田享司、竹田周司有意减持、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的,应当优先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减持或转让,且在同等条件下,翡垚投资
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翡垚投资明确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竹田享司、竹田周司
可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或减持。

    此外,根据翡垚投资与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以及公司签
订的《投资框架协议》,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和钱承林承诺,自本协
议签署之日起,未经翡垚投资事先书面同意,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和
钱承林不得自行或协助任何第三方筹划或实施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
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谋取控制权为目的而主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受托
                                   29
         行使上市公司的任何股东所持有的股东权利,不与任何其他主体达成一致行动关
         系等。此外,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和钱承林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
         起,不得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翡垚投资以外的任何第三
         方。

             因此,如本次发行不成功,则自《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可减持、转让其所持发行人股份,且在同等条件下翡
         垚投资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外,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和钱承林已经承
         诺,未经翡垚投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或协助任何第三方筹划或实施以取得
         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任何行为;不得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委托给翡垚投资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因此,本次发行不成功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
         现有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2、结合翡垚投资、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股权质押情况、资金用途,及其财

         务状况、资金实力、清偿意愿和清偿能力、股价变动趋势、预警线、平仓线设

         置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较大平仓风险,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控制权不稳定,说明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及有

         效性

                (1)翡垚投资、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股权质押情况、资金用途,及其财务
         状况、资金实力、清偿意愿和清偿能力、股价变动趋势、预警线、平仓线设置
         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翡垚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10,215,443 股股份,不存在质
         押情况;竹田享司持有上市公司 17,225,262 股股份,质押股数为 1,368 万股;竹
         田周司持有上市公司 9,795,756 股股份,质押股数为 325 万股。竹田享司、竹田
         周司的股票质押用途是为上市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未用于个人相关资金
         用途,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其股权质押以及对应上市公司银行借款情况如下表
         所示:

            质押数量                                                      对应田中精机银行
质押人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万股)                                                      借款金额(万元)

                                                  3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
               510.00 2021-09-10        -        体化示范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                2,500.00
                                                 行示范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
竹田享司       358.00 2021-05-17    2022-04-19 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以下简称“建                  2,000.00
                                               设银行示范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
               500.00 2018-12-28    2022-04-18 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以下简称“工                     0.00
                                               商银行示范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
竹田周司       325.00 2018-12-28    2022-04-18                                                   2,092.53
                                                 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注 1:竹田享司在中国银行示范区支行质押的 510 万股未填写具体到期日,主要为公司自 2021
       年 9 月 10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9 日止签署的主债务合同提供质押担保。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银行示范区支行的贷款合计 2 笔,最晚到期日为 2022 年 11 月 24 日。
       注 2:竹田享司在建设银行示范区支行质押的 358 万股已经到期,由于公司在建设银行示范
       区支行贷款的到期日为 2022 年 9 月 27 日,该笔质押未解除。
       注 3:竹田享司在工商银行示范区支行质押的 500 万股已经到期。由于新冠疫情原因,该笔
       股票质押尚未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注 4:竹田周司在工商银行示范区支行质押的 325 万股已经到期。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
       与工商银行示范区支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 8,000.00 万元,约定担保包括
       (1)公司名下的浙(2021)嘉善县不动产权第 0074244 号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在建工程;
       (2)竹田周司已经质押的 325 万股、藤野康成已经质押的 325 万股。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该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发生的实际借款金额为 2,092.53 万元。由于借款未到期,
       竹田周司、藤野康成的股票质押未解除。

           竹田享司和竹田周司在行业内从业多年,在日本创业期间已有一定财富积
       累,将业务转至中国并成立田中精机以来也有相应劳动报酬收入,但其股票质押
       系为上市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增信措施,不涉及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向相关
       质权人偿还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7,510.08 万元,长期借款余额
       1,075.02 万元,公司历次借款到期均及时归还本息,竹田周司、竹田享司历次股
       票质押合同对应的公司银行借款主合同未出现逾期或违约情形。公司 2021 年度
       经营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44 亿元、
       3,190.52 万元,公司具有相对良好的偿债能力,预计不会出现因上市公司未偿还
       银行借款导致竹田周司、竹田享司的质押股票被强制处置的情形。




                                                 31
        根据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股票质押协议》中股票质押预
   警线及处置(平仓)线的约定、股票质押数量以及公司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的
   银行借款金额进行测算,其股权质押的预警价格、平仓价格主要如下:
                                                  预警价格                     平仓价格
 质押人          质押权人            预警线                       处置线
                                                  (元/股)                    (元/股)
                                 抵押股票市值/                抵押股票市值/
竹田享司    中国银行示范区支行                       6.86                        5.88
                                 贷款余额=140%                贷款余额=120%
                                 抵押股票市值/                抵押股票市值/
竹田享司    建设银行示范区支行                       8.38                        7.26
                                 贷款余额=150%                贷款余额=130%

竹田周司、                       抵押股票市值/                抵押股票市值/
           工商银行示范区支行                        4.83                        4.19
藤野康成                         贷款余额=150%                贷款余额=130%

   注:计算竹田享司、藤野康成在工商银行示范区质押股票的预警价格、平仓价格时未考虑公
   司名下的浙(2021)嘉善县不动产权第 0074244 号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在建工程抵押的影响。

        截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田中精机股票收盘价为 14.21 元/股,最近一年的最
   高收盘价、最低收盘价分别为 27.30 元/股、12.62 元/股,距离质押股票的预警线
   及平仓线尚具有一定安全空间。如以最近一年的最低收盘价 12.62 元/股测算,竹
   田享司、竹田周司合计质押的 1,693 万股股票对应的市场价值为 2.14 亿元,亦超
   出其担保对应的公司银行借款金额较多。

        (2)说明是否存在较大平仓风险,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是
   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控制权不稳定,说明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及有效
   性

        竹田享司、竹田周司持有的股票质押主要系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公司
   具有相对良好的偿债能力,预计不会出现因上市公司未偿还银行借款导致竹田周
   司、竹田享司的质押股票被强制处置的情形。此外,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合计质
   押的 1,693 万股股票的市场价值超出其担保对应的公司银行借款金额较多,预计
   未来不存在较大平仓风险。因此,翡垚投资与竹田享司、竹田周司的表决权委托
   安排相对稳定,预计不会因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股票质押事宜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以及导致实际控制人控制权不稳定的情形。
        若公司股价下跌,触发预警线或平仓线时,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
   款、请求股东追加股票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此外,翡垚投资为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其将通过本次发行增加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数量。本次发行完成后,竹田享司、竹田周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到
                                          32
期,并将自愿放弃其持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届时翡垚投资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不低于 24.93%的股权,能够进一步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3、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业
务经营和管理风险”之“(二)本次发行不成功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
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翡垚投资拟通过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进一步提升其直接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的比例。本次发行完毕后,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对翡垚投资的表决权
委托到期,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将分别自愿放弃其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直至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翡垚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的比例将上升至 24.93%,能够进一步巩
固其控制权,有利于保障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如本次发行不成功,则自《表决
权委托和放弃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可减持、转让其
所持公司股份,且在同等条件下翡垚投资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如翡垚投资
选择不增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则 3 年后公司控制权存在进一步发
生变更的风险。

    此外,竹田享司、竹田周司持有的股票质押主要系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质
押担保,如表决权委托期间,公司偿债能力变差,无力偿还银行借款,导致竹
田周司、竹田享司质押的股票被强制处置,亦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以及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三)结合肖永富收入情况、财产状况、负债情况、质押情况、杠杆融资情

况、个人资产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历史失信情况,山东雷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济南三越经贸有限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负债和对外担保情况、现金流情况,说

明肖永富、山东雷奥新能源有限公司、济南三越经贸有限公司是否有足够资金

为翡垚投资提供借款,并结合翡垚投资资产及经营情况、投资情况等说明后续

还款计划


                                  33
            1、肖永富收入情况、财产状况、负债情况、质押情况、杠杆融资情况、个

     人资产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历史失信情况

            (1)收入情况

         最近三年,肖永富个人收入来源主要为工资薪酬。根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
     报收入查询结果,2019 年-2021 年,肖永富申报收入合计金额为 158.13 万元(税
     前)。

            (2)财产状况

         肖永富持有的财产主要包括个人银行存款、对外股权投资、自有房产等,具
     体情况如下:

            ①个人银行存款

         根据肖永富提供的潍坊银行网上银行余额查询截图,截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肖永富在潍坊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尾号为 7162)存款余额为 7,153.13 万
     元。

            ②股权投资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肖永富对外投资的企业情况如下:

                                                                          所持股权质押、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持股比例
                                                                            冻结情况
 1       山东雷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   10,000 万元     90%      无质押或冻结
 2      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100 万元       90%      无质押或冻结
 3      山东佑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    尚未出资       91%        尚未出资
        山东永基恒业实业发展有限
 4                                 10,000 万元    180 万元       69%      无质押或冻结
                  公司
 5      山东雷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尚未出资     46.23%       尚未出资
 6      山东海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50%      无质押或冻结
 7          济南三越经贸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82.50%     无质押或冻结
        济南市槐荫美里湖科技开发
 8                                  50 万元       尚未出资      100%        尚未出资
                  中心
        山东绿岛康养发展有限责任
 9                                 10,000 万元    尚未出资       50%        尚未出资
                  公司
10      临朐共享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6,000 万元    5,860 万元     7.2%      无质押或冻结

                                           34
                                   7,609.92265 万
11      临朐县东城热电有限公司                      7,609.91 万元   17.1%    无质押或冻结
                                         元
       济南合信民间资本管理有限
12                                  5,000 万元       5,000 万元     21.45%   无质押或冻结
                 公司
       青岛泰盈一期创业投资(有
13                                  2,000 万元       尚未出资       3.22%      尚未出资
               限合伙)
14          临朐绿能供热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13.2%    无质押或冻结
       有芯智能科技(无锡)有限
15                                 111.1111 万元     尚未出资        9%        尚未出资
                 公司
16     内蒙古源通贺兰玉有限公司     16,667 万元      5,000 万元     63.7%    无质押或冻结

            ③自有房产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肖永富持有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的一处住宅地产,该房产
     购置于 2021 年 7 月,成交价格为 4,500.00 万元。

            (3)负债情况、质押情况、杠杆融资情况、个人资产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历史失信情况

         根据肖永富 2022 年 3 月 16 日开具的《个人信用报告》,肖永富不存在未结
     清的个人贷款,不存在质押贷款及杠杆融资情况,不存在信用违约情况,其具有
     相关还款责任的银行贷款余额为 990.00 万元,系为济南三越的银行贷款提供担
     保。

         根据肖永富出具的《说明》,截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肖永富不存在未结清
     的个人贷款,名下财产不存在质押情况,不存在杠杆融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
     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对外担保方面,除为济南三越经贸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保
     证责任担保外,无其他个人资产提供对外担保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
     台、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未发现肖永富存在被列入被执行人或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山东雷奥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负债和对外担保情况、现金流

     情况

         山东雷奥成立于 2009 年,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报告期内,山东雷奥主要
     从事焦炭、煤焦油、粗苯、煤气的生产及销售,以及热力生产和供应等业务。最
                                             35
近一年一期,山东雷奥主要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83,819.89                            181,576.61
    净资产                                   40,900.19                             36,292.71
   营业收入                                  77,665.55                            199,792.53
   营业利润                                   6,353.96                             18,394.61
    净利润                                    4,766.23                             13,855.1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山东雷奥提供的齐鲁银行网上银行账户余额截图,截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山东雷奥在潍坊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尾号 7078)存款
余额为 62,433.19 万元。

    根据山东雷奥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开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山东雷奥无不良
未结清信贷,列示借贷交易余额 18,910.81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 16,000.00
万元、贴现余额 2,910.81 万元);列示担保交易余额 14,923.22 万元(其中银行承
兑汇票余额 11,930 万元、信用证余额 2,993.22 万元);列示作为担保人/反担保人
而具有还款责任的贷款余额为 4,890.00 万元。

    最近一年一期,山东雷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4,593.96                225,903.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593.96                225,903.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6,469.32                166,433.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65.36                  5,376.50
支付的各项税费                                            3,915.02                 11,854.5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62.61                 10,465.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712.32                194,130.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36                 31,773.03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1 年,山东雷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为 225,903.53 万元,均为

                                            3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平均每月销售回款 18,825.29 万元。2021 年山
东雷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1,773.03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相
对良好。


       3、济南三越经贸有限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负债和对外担保情况、现金流情

况

      济南三越成立于 2003 年,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报告期内,济南三越主要
从事煤炭及制品销售等业务。最近一年一期,济南三越主要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3,267.96                             56,253.21
      净资产                                     2,354.24                             1,979.42
     营业收入                                  46,934.99                            145,540.86
     营业利润                                      494.77                             1,754.18
      净利润                                       374.83                             1,345.3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济南三越提供的齐鲁银行网上银行账户余额截图,截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济南三越在齐鲁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开立的的银行账户存款余额为 64.99
万元。

      根据济南三越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开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济南三越无不良
未结清信贷,列示借贷交易余额为 990.00 万元,均为短期借款,无对外担保情
况。

      最近一年一期,济南三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7,931.82                170,281.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931.82                170,281.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7,077.41                166,236.6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04                     55.31


                                              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485.45                  2,083.4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52                  1,695.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646.42                 170,070.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40                    210.4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1 年,济南三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为 170,281.13 万元,均为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平均每月销售回款 14,190.09 万元。2021 年,
济南三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10.46 万元。

    综上所述,肖永富、山东雷奥、济南三越资产状况相对良好。截至 2022 年
3 月底,肖永富、山东雷奥、济南三越银行账户现金资产共计 69,586.33 万元,
此外,肖永富还持有多家企业股权及成交价为 4,500.00 万元的住宅地产一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70 亿元,2022 年 1 月,翡
垚投资通过自有银行账户向其和上市公司共同开立的专项共管银行存款账户支
付 2,500.00 万元作为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履约保证金,该等履约保证
金及按照银行协议存款利率计算的期间利息由翡垚投资在支付认购价款时用于
抵作部分认购价款。在山东雷奥、济南三越后续正常经营情况下,预计有足够资
金为翡垚投资提供借款以满足翡垚投资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需要支付剩余资
金的需求。


    4、翡垚投资资产及经营情况、投资情况及后续还款计划

    (1)资产及经营情况


    翡垚投资成立于 2014 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最近一年及一

期,翡垚投资简要资产及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6,934.57                                 136.22
    净资产                                   580.81                                121.52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141.21                              -376.49

                                        38
    净利润                                -140.71                     -376.4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投资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除发行人外,翡垚投资还持有有芯智能科技(无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芯智能”)10.00%的股权。有芯智能成立于 2021 年 4 月,
注册资本为 111.1111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翡垚投资
于 2022 年 3 月认缴出资 11.1111 万元,成为有芯智能第四大股东,出资比例 10%。

    (3)后续还款计划

    根据翡垚投资与肖永富、山东雷奥、济南三越签订的相关《借款协议》,翡
垚投资的借款期限为 10 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2031 年 12 月 31 日止。翡垚
投资还款方式为到期日一次性还本,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还款。翡垚投资、
山东雷奥、济南三越均为肖永富控制的企业,其借款期限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协商
安排,必要时可以进一步延长。因此,翡垚投资短期内不存在资金偿还压力,从
而可以从长期角度进行决策,有利于支持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5、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四、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之“(一)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中补充披
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翡垚投资,翡垚投资本
次认购资金来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富和肖永富控制的山东雷奥新能源有限
公司、济南三越经贸有限公司向其提供的借款。公司已和翡垚投资签订《股份认
购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并且翡垚投资已经向专项共管银行存款账
户先行支付 2,500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但是如果公司股价发生大幅下滑、市场环
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认购对象自身财务状况发生变化或者肖永富、山东雷奥新
能源有限公司、济南三越经贸有限公司无法按约定金额向翡垚投资提供借款,
仍存在认购对象未能按协议约定缴纳认购价款的风险。因此,本次发行存在发行
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39
   (四)明确本次发行的下限,以及翡垚投资承诺认购股票数量区间的下限,

承诺的最低认购数量应与拟募集的资金金额相匹配

       1、《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内容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甲方”)与认购对象翡垚投资(“乙方”)签订的
《股份认购协议》中对于认购数量、认购金额约定如下:
    乙方以自有资金一次性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即不超过 29,694,492
股。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的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决定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乙方的认购价格为 15.8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甲方审议本次发行事
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乙方就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向甲方
支付的认购金额应为认购价格与认购股份数量的乘积,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469,766,863.44 元(大写:人民币肆亿陆仟玖佰柒拾陆万陆仟捌佰陆拾叁元肆角
肆分)。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的调整。

       2、认购对象作出的承诺内容

    2022 年 5 月 8 日,本次认购对象翡垚投资出具《关于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
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认购田中精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下限为 29,694,492
股(即本次拟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价格为 15.82 元/股,认购资金的下限根据
                                       40
     认购股份下限及认购价格相应计算而得(即 469,766,863.44 元)。
         若田中精机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深交所、中国证监会要求等其
     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本公司
     认购的田中精机股份数量、认购资金金额将做相应调整。
         本公司认购的田中精机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下限为田中精机本次发行股份
     数量的上限。”
         综上,翡垚投资与公司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并出具了《关于认购股票
     数量及金额的承诺函》,承诺认购股票数量区间的下限与上限一致,承诺的最低
     认购数量与拟募集的资金金额匹配。

        (五)结合肖永富及其控制企业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说明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是否新增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后续解决措施

         1、肖永富及其控制企业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肖永富除控制发行人外,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实际业务开展情况
号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相关业务。2021
                      一般项目: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
       上海翡垚投资                                        年,未实现收入,利润总额-376.49
1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管理有限公司                                        万元;2022 年 1-3 月,未实现收入,
                      经营活动)
                                                           利润总额-140.71 万元。
                      一般项目:焦炭生产、销售;煤炭及制
                      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主要从事焦炭生产、销售,煤焦油、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粗苯、煤气生产、销售,热力生产
                      可项目:煤焦油、粗苯、硫磺、煤气生
       山东雷奥新能                                        和供应等业务。2021 年度,实现收
2                     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源有限公司                                        入 19.98 亿元,利润总额 1.85 亿元;
                      燃气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输
                                                           2022 年 1-3 月,实现收入 7.77 亿元
                      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
                                                           利润总额 0.64 亿元。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
       山东佑富实业   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3                                                          暂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集团有限公司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
                      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

                                             41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燃气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
                   营销策划;房地产中介服务;楼盘销售
                   代理;房屋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
                   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
                                                          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以上凭资质证
    山东永基恒业                                          务。2021 年度,实现收入 17.79 万
                   经营);旅游项目开发;酒店管理咨询;
4   实业发展有限                                          元,利润总额-178.78 万元;2022
                   住宿服务;会议服务;食品的批发、零
        公司                                              年 1-3 月,实现收入 222.19 万元,
                   售;室内外装潢及设计以及其他按法
                                                          利润总额-42.04 万元。
                   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
                   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
                   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
                   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业
    山东雷奥建筑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     务。2021 年度,实现收入 4,758.7
5
    工程有限公司   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     万元,利润总额-2,104.94 万元;2022
                   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     年 1-3 月,实现收入 1,190.39 万元,
                   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保温材料销售;   利润总额-24.22 万元。
                   防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LED 照明灯具的研发、制造、设计、
    山东海灏光电   销售及与 LED 相关配套工程的安装施
6                                                         暂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科技有限公司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     主要从事煤炭及制品的销售业务。
                   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     2021 年度,实现收入 14.55 亿元,
    济南三越经贸
7                  金属矿石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润滑油     利润总额 1,793.84 万元;2022 年 1-3
      有限公司
                   销售;日用品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   月,实现收入 4.69 亿元,利润总额
                   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工     499.77 万元。
                   程用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42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
                      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科技开发、科技服务、技术中介及相关   主要从事房屋租赁业务。2021 年度,
       济南市槐荫美
                      产品生产、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   实现收入 196.63 万元,利润总额
8      里湖科技开发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111.6 万元;2022 年 1-3 月,未实现
           中心
                      开展经营活动)                       收入,利润总额-14.13 万元。
                      老年人养护服务;社会看护与帮助服
                      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营
       山东绿岛康养
                      养健康咨询;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9      发展有限责任                                        暂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会展服务;餐饮
           公司
                      服务;家政服务;保健食品技术开发、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建材加工销售、煤炭加
       内蒙古源通贺
10                    工销售、保温材料加工销售、陶瓷产品   暂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兰玉有限公司
                      加工销售

         2、说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是否新增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后续
     解决措施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69,766,863.44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及关
     联交易。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公司
     产品主要包括数控自动化标准机、非标准机以及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其中数控
     自动化标准机产品的设计、生产工艺和流程较为固定,主要实现基本的绕线功能;
     数控自动化非标准机则是根据客户的需求个性化设计、研发,包括多工序及流水
     线成套设备等;同时,为丰富产品类型,增加产品的一体化程度,公司以数控自
     动化设备为基础,陆续研发、设计和生产了与数控自动化设备相配套前后端工序
     的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满足了客户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该等设备主要包括
     视觉检测设备、焊锡设备和插端子设备。


                                            43
    翡垚投资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同,双方
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实际控制人肖永富控制的其他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
业务不同,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翡垚投资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肖永富作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避免未来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事项出具承诺如下:

    “1、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
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承诺人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将对其他控股、实际
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承诺人及承诺人
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相
竞争的业务。

    3、在上市公司审议是否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

    4、如上市公司认定承诺人或承诺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
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
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在
同等条件下,承诺人应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
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5、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
《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
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承诺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
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赔偿
或补偿。”

    因此,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承诺情况下,本次募集资金使
用预计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4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翡垚投资作为公司控股股东,
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翡垚投资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肖永富作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规范未来可能与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出具承诺如下:
    “1、本次收购后,承诺人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
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承诺人保证,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
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承诺人的关联企业”),
今后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3、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需要与承诺人或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发
生关联交易,承诺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
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将不
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
项关联协议;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
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的
赔偿或补偿。”
    因此,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承诺情况下,本次募集资金使
用预计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六)结合控制权变更前后的董事会构成及管理团队情况、肖永富履历及翡

垚投资的对外投资情况、技术来源、订单获取方式等,说明本次控制权变更对

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1、控制权变更前后的董事会构成及管理团队情况




                                  45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制权变更前 6 个月(2021
年 7 月 5 日)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1)董事变动情况

    时间                                    董事名单

              林治洪(董事长)、张玉龙、钱承林、藤野康成、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乔
 2021-07-05   凯、董皞(独立董事)、黄鹏(独立董事)、徐攀(独立董事)、张惠忠(独
              立董事)

  变更日期      决策机构          变更原因及变更情况           变更后董事名单

                             林治洪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    张玉龙(代董事长)、钱
                             事。经过半数董事推选,在新    承林、藤野康成、竹田享
                             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公司    司、竹田周司、乔凯、董
 2022-01-10         -
                             董事张玉龙代为履行董事长职    皞(独立董事)、黄鹏(独
                             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    立董事)、徐攀(独立董
                             为止。                        事)、张惠忠(独立董事)

                             由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为配合
                             公司工作推进,竹田享司、竹 张玉龙(代董事长)、钱
                             田周司、藤野康成辞任公司董 承林、乔凯、董皞(独立
 2022-03-25         -        事(立即生效),董皞、徐攀、 董事)、黄鹏(独立董事)、
                             张惠忠辞任公司独立董事(公 徐攀(独立董事)、张惠
                             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 忠(独立董事)
                             董事后生效)。

                             由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交易各
                             方按照约定调整公司董事会相
                             关席位,公司董事会调整为 9
                                                          肖永富(董事长)、张后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
              2022 年第二次                               勤(副董事长)、张玉龙、
                             立董事 3 人。公司召开股东大
              临时股东大会、                              赖小鸿、钱承林、乔凯、
 2022-04-11                  会选举肖永富、张后勤、赖小
              第四届董事会                                陈贺梅(独立董事)、胡
                             鸿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陈
                第十次会议                                世华(独立董事)、黄鹏
                             贺梅、胡世华为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公司召开董事会选举肖永富为
                             公司董事长,张后勤为公司副
                             董事长。


    (2)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时间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2021-07-05   张玉龙(总经理)、藤野康成(副总经理)、陈弢(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6
  变更日期      决策机构          变更原因及变更情况       变更后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由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交易各
                              方按照约定调整公司高级管理 张玉龙(总经理)、张后
                              人员。藤野康成辞任公司副总 勤(副总经理)、赖小鸿
               第四届董事会   经理,陈弢辞任公司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陈弢(副
 2022-03-25
               第九次会议     公司聘请张后勤、赖小鸿、马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恒波、陈弢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广涛(财务总监)、马
                              聘 请 刘 广 涛 担 任 公 司 财 务 总 恒波(副总经理)
                              监。

    本次控制权变更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部分变化,均已履行必
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任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董事长肖永富具有多年企业经营和团队管理经验,
并控制多家企业;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张后勤曾在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任
职多年,担任过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等职务;董事兼副总经理赖小鸿曾在多家公
司担任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具有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验;财
务总监刘广涛为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财务管理经验;副总经理马恒波毕业于北
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BiMBA 商学院,具有多年企业管理经验。

    2、肖永富履历及翡垚投资的对外投资情况

    (1)肖永富履历情况

    根据肖永富提供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查表》,肖永富履
历情况如下:
    肖永富,男,1968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 年 3 月
至 2003 年 12 月任济南中大商贸中心经理,2003 年 12 月至今任济南三越经贸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今任临朐绿能供热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潍坊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12 月至今任
济南合信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 月至今任山东雷奥新能源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山东绿岛康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
年 3 月至今任山东永基恒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 年 7 月至
今任临朐县东城热电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山东海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47
2021 年 7 月至今任山东雷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山
东佑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 年 1 月至今任内蒙古源通贺兰
玉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2)翡垚投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翡垚投资除控制田中精机外,另外持有有芯智能科技
(无锡)有限公司 10%的股权,有芯智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有芯智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MA25UQTD0F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66 号 5 号楼 704 室
     注册资本       111.1111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志平
     成立日期       2021 年 4 月 27 日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
     经营范围       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
                    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技术来源

    公司成立于 2003 年,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拥有授权专利 320 余项,其
中 270 余项为实用新型专利,40 余项为发明专利。经过多年经营和研发,公司
形成了 17 项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和来源如下:




                                         48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所处阶段         来源
  1       核心控制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2       磁阻尼无摩擦张力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3       伺服张力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4       压轮式/夹持式自动贴绝缘胶带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5       无骨架线圈绕制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6       自动上料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7       铜线自动剥皮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8       自动插端子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9       飞叉式绕线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10      治具互换装置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11      自动编码、读码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12      端子反缠端脚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13      旋转工作台工艺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14      高速主轴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15      多线并绕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16      超薄线圈绕制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17      短接式自粘合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4、订单获取方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由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订单并直接发货给
客户。公司项目订单的获得主要通过承接已有客户的订单和已有客户推荐的新客
户订单以及公开投标、市场推广等方式获得。公司有部分境外销售为代销模式,
主要针对印度和韩国等其他亚洲市场。
       经过长期积累,公司已经与大量优质客户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在消费电子领
域,公司与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信维通信
(江苏)有限公司、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
作关系;在汽车电子领域,公司是厦门 TDK 有限公司、日本电产汽车马达(浙
江)有限公司等知名汽车配件制造商的供应商。同时,公司还积累了日本丽固株
式会社、珠海松下马达有限公司等家电、工业控制配件领域的优秀客户群体。公
司丰富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订单获取提供了保障。自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首次披露公司控制权变更至本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未收到主要客户就此
提出解除或在未来解除合作的通知或要求,上市公司与各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稳
定,并未出现因控制权变更而取消订单或终止业务合作关系的情形。


                                        49
    5、本次控制权变更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本次控制权变更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调整,但新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富具有多年企业经营和
团队管理经验。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为自主研发形成,公司与各主要客户合作关系
稳定,未出现因控制权变更而取消订单或终止业务合作关系的情形。因此,本次
控制权变更未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未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
不利影响。

    6、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业
务经营和管理风险”之“(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相关
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2022 年 1 月,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变更为翡垚投资,实际控
制人变更为肖永富先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翡垚投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0,215,443 股股份, 占 公司总股本的 7.83%;翡垚投资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37,236,461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5%。

    公司在控制权变更后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新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由控股股东翡垚投资推荐,均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公司控制权变
更未对公司核心技术、订单获取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亦未发生变
化,各项业务均正常有序开展。但是,公司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后,
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运营、管理等方面需要磨合,存在双方
整合不达预期等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自动化
设备领域的实践及管理经验相对缺乏,公司可能面临因董事会、管理团队在自
动化设备领域的决策失误而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此外,考虑到公司创始人竹
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亦可能
给公司后续带来部分市场业务、人才、技术流失等方面的风险。”

    二、保荐人、律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50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翡垚投资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
托和放弃协议》以及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证明文件,查阅上市公司调整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分析公司认定控股股东变更为翡垚
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肖永富的依据及充分性。

    2、查阅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翡垚投资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
竹田享司、竹田周司签订的股份质押协议及对应公司借款协议,分析其股权质押
是否存在较大平仓风险;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应对上述风险的措施。

    3、查阅肖永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收入截图、潍坊银行网上银行个人存
款余额截图、企查查网站收录的企业工商信息、《个人信用报告》、房产购置发票
及不动产权证书;查阅山东雷奥财务报表、《企业信用报告》、齐鲁银行网上银行
账户余额截图;查阅济南三越财务报表、《企业信用报告》、齐鲁银行网上银行账
户余额截图;查阅翡垚投资财务报表及其与肖永富、山东雷奥、济南三越签订的
《借款协议》。

    4、查阅翡垚投资出具的《关于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的承诺函》,确定公司本
次发行的下限。

    5、查阅肖永富出具的控制其他企业情况的说明,了解其业务经营情况,并
查阅肖永富及翡垚投资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分析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是否新增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6、查阅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前后的董事会构成及管理团队变动公告、肖永
富履历及翡垚投资的对外投资情况;访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技术
来源、订单获取方式等,分析本次控制权变更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认定控股股东变更为翡垚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肖永富的依据充
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确定翡垚投资为发行对象,符合《注册办法》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向“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
                                   51
制的关联人”发行的情形。
    2、竹田享司、竹田周司持有的股票质押主要系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具有相对良好的偿债能力,预计未来不存在较大平仓风险,不会因竹田享司、
竹田周司股票质押事宜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以及导致实际控制人控制
权不稳定的情形。
    3、肖永富、山东雷奥、济南三越资金状况相对良好,在山东雷奥、济南三
越后续正常经营情况下,预计肖永富、山东雷奥、济南三越有足够资金为翡垚投
资提供借款以满足翡垚投资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需要支付剩余资金的需求。
    4、翡垚投资已经出具《关于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的承诺函》,承诺认购股票
数量区间的下限与上限一致,即 29,694,492 股,承诺的最低认购数量与拟募集的
资金金额匹配。
    5、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翡垚投资、肖永富已经出具《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承诺情况下,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预计不会新增同业竞争和关
联交易。
    6、本次控制权变更未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未导致公司生产
经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经对本题(1)所涉及内容进行核查,律师认为:

    发行人认定控股股东变更为翡垚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肖永富的依据充
分。翡垚投资认购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
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问题 4

    2018 年至 2021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80,332.79 万元、49,244.61

万元、36,376.59 万元及 24,587.95 万元,营业收入逐年下降,最近一期同比下

降 15.46%。最近一期发行人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 652.15 万元,同比下降 84.26%。

根据业绩预告,2021 年发行人预计归母净利润为 3,250 万元-4,225 万元。最近


                                    52
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38,787.49 万元、8,599.40 万元、12,764.60

万元、15,227.82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43%、19.62%、

37.53%和 64.31%,坏账准备余额为 5,739.78 万元、1,062.60 万元、888.82 万

元和 584.24 万元,发行人对账龄在 6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市场竞争环境、产品结构、成本变化、同行

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业绩情况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的原因及

合理性;(2)结合第四季度收入对应的大额订单或合同、客户情况、是否为新

客户、确认收入的依据和时点、报告期内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等情况,说明发行

人 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报告期内应收账

款账龄构成、坏账计提比例、客户结构、信用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上升的原因和

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3)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情况说明

    (一)结合市场竞争环境、产品结构、成本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
说明公司最近一期业绩情况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1、市场竞争环境情况

    发行人产品线能同时覆盖高端市场及中低端市场需求。高端市场方面,发行
人主要为消费电子及汽车电子行业生产厂商提供具备绕线功能的智能制造装备
及其它设备,发行人智能制造装备最终应用于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及汽车电子产品
生产等领域,该类生产厂商注重产品品质稳定性与一致性,对智能制造装备有较
高要求。经过多年经营,发行人与诸多知名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具有一定市场
                                   53
地位。在中低端市场方面,随着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下游产业生产力的提高,
自动化绕线设备的需求范围也在逐步扩大,为适应市场的发展,包括发行人在内
的主要自动化绕线设备制造厂商将中低端市场作为业绩增长点,普遍采取“以量
制价”的策略,市场竞争相对激烈。发行人在绕线设备领域深耕多年,产品种类
丰富,在中低端市场亦具备一定市场竞争力。发行人同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       成立时间          所在地              主营业务              应用领域
                                                                          应用于汽车、半
                                              设计、生产、销售绕线设备
                                                                          导体装置、家
       日特      1972 年             日本     及其周边设备、工业自动化
                                                                          电、产业机器人
                                              设备、非接触式 IC 卡等
                                                                          等领域
                                                                          应用于汽车、家
                                              设计、生产绕线机、焊锡机
                                                                          电、射频识别技
   马斯利        1938 年            意大利    及其周边设备;自动装配系
                                                                          术、消费电子产
                                              统和自动流水线系统设计
                                                                          品等领域
                                              设计与生产马达绕线机、穿    应用于汽车、家
                                              线机等以绕线技术为核心的    电、医疗器械、
   小田原        1979 年             日本
                                              电子线圈生产设备以及流水    办公自动化等
                                              线                          领域
                                                                          应用于汽车、手
                                              设计、生产各种自动绕线设
       多贺      1887 年             日本                                 机、医疗电子等
                                              备及流水线
                                                                          领域
                                              设计、生产变压器电子线圈    应用于医疗器
  德宙佑电       1991 年           中国台湾   绕线设备、多轴式全自动绕    械、汽车电子等
                                              线机以及流水线              领域
                                              设计、生产各类全自动绕线    应用于汽车电
  艾森科技       2010 年            珠海市
                                              机及绕线机配套设备          子等领域
                                              设计、生产无线充电线圈绕 应用于手机、汽
  星特科技       2007 年            深圳市    线设备、电子烟自动化设备、 车、电子玩具等
                                              电声行业设备等             领域

        2、产品结构情况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实现收入、占比情况与同期对
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54
     标准机           494.17      14.74     1,800.45    20.83       3,170.40       9.44     1,486.72       4.12
    非标准机         2,208.82     65.88     5,203.00    60.19      23,126.84    68.83      16,697.74    46.23
     特殊机                  -          -    523.94         6.06    1,661.47       4.94    12,068.49    33.41
  其他主营业务        649.78      19.38     1,116.45    12.92       5,640.81    16.79       5,867.62    16.24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3,352.76    100.00     8,643.85   100.00      33,599.52   100.00      36,120.57   100.00

              2020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为非标准机和特殊机,合计占比
      为 79.64%。发行人当年特殊机实现的营业收入较多,主要系当年新冠疫情快速
      蔓延,市场上对于口罩机设备的需求急剧增加,发行人顺应市场需求将产能向特
      殊机方向倾斜,造成发行人口罩机等特殊机产品的销量大幅提高。2021 年,由
      于新冠疫情得到相应控制,市场上对于口罩机的需求有所减少,发行人继续深耕
      标准机和非标准机业务,因此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为标准机、非标准
      机,合计占比为 78.27%。

              2021 年 1-3 月、2022 年 1-3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为标准机和
      非标准机,合计占比分别为 81.02%、80.62%。因此,2021 年至 2022 年 1-3 月,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标准机和非标准机,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主要产品结
      构未发生变化。

              3、成本变化情况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成本结构与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425.37     57.27     3,826.16    70.43      13,907.35    67.95      15,355.74    70.38
      直接人工        466.83      18.76      707.64     13.03       2,877.77    14.06       2,838.04    13.01
      制造费用        596.80      23.98      899.05     16.55       3,681.76    17.99       3,624.11    16.61
    主营业务成本
                     2,489.00    100.00     5,432.86   100.00      20,466.89   100.00      21,817.89   100.00
        合计

              2021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较 2020 年度有所下降,
      主要系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提高了口罩机等特殊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规模,而口罩机相关零配件及物料成本在疫情期间较高所致。

                                                       55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占比较 2021
 年同期上涨较多,主要系 2022 年一季度,发行人部分机器由于研制难度较大,
 客户需要实现的功能较多,发行人从研制设计图纸环节、安装调试环节和修改设
 计及改进环节均投入较大,分摊的人力成本和制造费用较高,造成直接人工成本
 和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上涨。

      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变动与同期对比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同比变动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同比变动
亚威股份        199,914.26     163,864.24      22.00%          12,965.72       13,564.04     -4.41%
日发精机        218,476.88     191,457.54      14.11%           5,100.83       10,784.99    -52.70%
                                                                                           -7,920.00
福能东方        116,442.26      61,471.64      89.42%         -32,323.16         413.34
                                                                                                  %
华中数控        163,382.75     132,238.58      23.55%           3,122.89        2,777.46     12.44%
田中精机         34,389.19      36,376.59      -5.46%           3,190.52       10,481.08    -69.56%
                             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名称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3 月 同比变动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3 月 同比变动
亚威股份         51,686.85      39,481.76      30.91%           4,156.71        3,531.89     17.69%
日发精机         53,440.81      47,327.48      12.92%           2,032.82        4,717.78    -56.91%
福能东方         28,431.76      35,637.91     -20.22%             623.31        1,202.90    -48.18%
华中数控         24,700.50      23,050.52         7.16%         -4,204.15      -2,665.86     57.70%
田中精机          3,416.30       8,814.00     -61.24%           -1,098.29       1,289.14 -185.20%

     2021 年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度均有所增长。发行人
 2021 年营业收入较 2020 年降低 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低
 69.56%。

     2022 年 1-3 月,除福能东方营业收入下滑外,其余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
 收入较 2021 年同期有所增长。发行人 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同期降
 低 61.24%,并导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8.29 万元,出现亏
 损。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与上海市松江区
                                             56
接壤,周边疫情对发行人业绩存在一定不利影响。

    5、业绩下滑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21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下滑,主要原因是口罩机销量下降,导致特殊
机业务实现收入 1,661.4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6.23%所致。发行人正在努力
推动公司产品多元化发展,以增加营业收入,降低经营风险。发行人 2021 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管理费用增长:发行人 2021 年度发生管理费用 8,038.45 万元,相比 2020
年度的 5,309.98 万元,增长 51.38%。2020 年 10 月,发行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并于 2020 年度、2021 年度分别计提股权激励费用 701.36 万元和 3,953.51
万元,导致 2021 年度管理费用相比 2020 年度增加较多。

   (2)所得税费用上升: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的所得税费用金额分别为
-5,159.87 万元、309.27 万元。2020 年,公司所得税费用为负值,主要系公司 2019
年 11 月起对子公司远洋翔瑞失去实际控制,2020 年远洋翔瑞已进入破产清算阶
段,预计公司对远洋翔瑞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成为事实损失,根据税务规定
可获准在税前扣除,因而公司对远洋翔瑞 39,050.00 万元的投资预计损失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 5,857.50 万元,相应确认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为-5,857.50 万元。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出现亏损,主要是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5,397.70
万元所致,其中,发行人标准机、非标准机收入分别下降 1,306.28 万元和 2,994.19
万元,降幅分别为 72.55%和 57.55%。发行人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部分订单延迟交付:公司生产经营地位于浙江省嘉善县,且在长三角区
域具有较多客户,一季度受疫情影响较大,发行人部分订单延迟交付,未能完成
验收。发行人 2022 年 3 月末的发出商品金额为 3,618.87 万元,较 2021 年末的
1,854.49 万元,增加 1,764.38 万元。

   (2)订单需求放缓: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客户因自身投产计划及产能目
标均已接近完成,因此对发行人的订单需求有所放缓,导致发行人一季度营业收
入下滑。随着发行人客户范围的积极拓展,以及发行人主要客户投产计划的逐步
确认,相应的订单需求正向发行人逐步释放。

                                      57
    综上所述,发行人市场竞争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产品结构存在一定调整。
发行人 2021 年利润下滑主要系特殊机收入下降、股权激励导致管理费用上升、
所得税费用上升所致;发行人 2022 年 1 季度出现亏损,主要是新冠疫情影响使
得部分订单延迟交付、订单需求放缓导致营业收入下降所导致。发行人正在积极
拓展产品范围,推动公司产品多元化发展,同时积极拓展客户范围,以降低公司
运营风险。

    6、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财
务风险”之“(一)业绩下滑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公司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受到江浙沪地区新冠疫情
影响较大。公司为配合当地防疫政策,多次进行全员核酸和厂区全面消杀,且
公司在长三角区域具有较多客户,造成部分订单无法及时交付验收。2022 年 1
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16.30 万元,较去年同期的 8,814.00 万元下降
61.24%;2021 年 1 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098.29 万元和-1,236.00 万元,
出现亏损。

    尽管公司已采取加快生产进度、拓宽客户范围等措施以减轻前述因素对公
司业绩的不利影响,但公司经营业绩仍存在下滑的风险。此外,公司未来的发
展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技术进步、市场竞争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如果未
来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出现不能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
势、无法适应产品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等情形,且公司无
法有效应对,公司亦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结合第四季度收入对应的大额订单或合同、客户情况、是否为新客
户、确认收入的依据和时点、报告期内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等情况,说明发行人
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第四季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 9,801.24 万元、1,945.46 万元,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增长主要系公司营业
收入大幅增长所致,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58
       1、2021 年第四季度收入对应的大额订单或合同、客户情况、是否为新客户、
确认收入的依据和时点

    2021 年第四季度,发行人确认的收入金额大于 100 万元的订单具体情况如
下:




                                     59
序                                                                                    销售数量    销售金额       是否为
         客户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生产周期          验收日期                                            确认收入依据
号                                                                                    (台)      (元)         新客户
                                                  2021.5.12-2021.9.27    2021/10/27      4        2,965,271.20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厦门TDK有限公   RS20210060   2021/4/30    2021.5.12-2021.9.11    2021/10/27      3        2,223,953.40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1                                                                                                                  否
     司                                           2021.5.12-2021.10.25   2021/11/25      3        2,223,953.40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RP20210058   2021/9/26    2021.9.26-2021.11.22   2021/12/29     16       14,169,232.68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领胜城科技(江苏)
2                       RP20210034   2021/6/17    2021.6.17-2021.11.25   2021/12/13      8        7,146,675.26     否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有限公司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   RS20210132    2021/8/2    2021.8.5-2021.11.26    2021/12/28      1        2,353,982.30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3                                                                                                                  否
     有限公司           RS20210141   2021/8/11    2021.8.13-2021.11.28   2021/12/28      2        3,309,734.52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升级改造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   RC20211139   2021/10/22   2021.11.9-2021.11.17                   1        1,352,650.00            升级改造服务完工时点
4                                                                             服务                                 否
     公司
                        RP20210059   2021/9/28    2021.9.28-2021.12.1    2021/12/31     26        2,715,860.00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上海市雷智电机有
5                       RS20210154   2021/7/28    2021.8.23-2021.11.20   2021/12/30      1        2,643,000.00     是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限公司
     欧姆龙电子部件
6                       RS20210113   2021/6/10     2021.7.6-2021.9.23    2021/11/29      2        2,400,000.00     否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深圳)有限公司
     上海禾赛科技有限
7                       RP20210031    2021/6/7    2021.6.7-2021.11.16    2021/12/27      1        2,021,950.44     是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公司
     立讯精密工业(恩
8                       RP20210052    2021/9/9     2021.9.9-2021.9.30    2021/11/12      4        1,960,000.00     是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施)有限公司
     胜美达电机(常德)
9                       RP20200059   2020/12/25   2020.12.25-2021.7.31   2021/12/15      1        1,778,000.00     否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有限公司



                                                                   60
     泰科电子(深圳)
10                      RS20210069   2021/5/19     2021.5.20-2021.9.7    2021/12/20   1     1,700,000.00   否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有限公司
     常州柯特瓦电子股
11                      RS20200098   2021/7/28    2020.8.13-2020.12.28   2021/12/10   1     1,575,221.24   否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份有限公司
     益技欧电子器件
12                      RS20210006   2021/1/11    2021.1.13-2021.4.29    2021/10/14   1     1,430,440.00   否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中国)有限公司
     胜美达电子(上海)
13                      RS20210136    2021/8/4    2021.8.11-2021.12.4    2021/12/23   1     1,260,000.00   否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有限公司
     苏州埃博斯电气有
14                      RS20210051   2021/4/13    2021.4.21-2021.11.19   2021/12/28   1     1,238,938.06   否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限公司
     艾通电磁技术(昆
15                      RS20200063   2020/6/16     2020.6.20-2021.5.4    2021/12/23   1     1,170,000.00   否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山)有限公司
     博硕科技(江西)
16                      RS20210092   2021/6/17    2021.6.18-2021.10.28   2021/12/27   1     1,061,946.90   是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有限公司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
17                      RS20210007   2020/11/16   2020.12.1-2021.5.31    2021/12/30   1     1,061,946.90   否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有限公司
     伍尔特电子(重庆)
18                      RS20210147   2021/8/18    2021.8.19-2021.10.27   2021/12/20   2     1,058,407.08   否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有限公司
     NIDEC MOTOR
19   CORPORATION        RS20200071    2020/1/4    2020.6.18-2021.10.11   2021/11/10   1     1,018,049.21   否         报关并装船时点
     (英国电产)
     东电化电子(珠海)
20                      RS20210037   2021/3/22    2021.3.25-2021.8.28    2021/11/30   1     1,070,000.00   否       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点
     有限公司
                                     合计                                             85   62,909,212.59        -                      -




                                                                   61
      从上表可见,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大额订单基本在第四季度前签
 订,生产完工后于第四季度完成验收或者出口。公司按照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确
 认收入,即内销设备按照安装调试验收单上的时点确认收入;外销设备以货物报
 关出口并确认货物已装船后确认销售收入;维修费收入在维修完工时确认收入。
 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大额订单对应客户中,主要为公司长期合作的老
 客户,部分新增客户的具体背景、合作渊源及具体购买产品如下:

                                                                          合作渊源及具体
     客户名称                             背景
                                                                              购买产品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成立于 2011 年 05 月 24
                    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卫平,是雷赛智能控制的全资
                                                                         通过展会接触,主
  上海市雷智电机    子公司,雷赛智能是智能装备运动控制领域的领军
                                                                         要采购电机定子
  有限公司          企业,为国内外上万家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提供稳定
                                                                         全自动生产线。
                    可靠、高附加值的运动控制核心部件以及系统级解
                    决方案。
                    注册资本 109,600.00 万元,成立于 2014 年 10 月 22
                                                                         通过销售经理拓
  上海禾赛科技有    日,法定代表人为李一帆,其前身为美国硅谷禾赛
                                                                         展,主要采购转镜
  限公司            仪器,主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该公司第一大
                                                                         组装。
                    股东是 Hesai Hong Kong Limited。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成立于 2018 年 10 月 24
  立讯精密工业                                                           系现有客户的关
                    日,法定代表人为冯勇,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是立讯
  (恩施)有限公                                                         联公司,主要采购
                    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系 2020 年中国制造业企
  司                                                                     无线充电绕线机。
                    业 500 强、2021 年境内外上市 500 强企业。
                   注册资本 10,092.41 万元,成立于 2008 年 3 月 20       通过销售经理拓
  博硕科技(江西)
                   日,法定代表人为田建军,同上隶属于立讯精密工          展,主要采购全自
  有限公司
                   业股份有限公司。                                      动流水线。

      2、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占比情况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季节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注)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全年营业收入       31,237.52   100.00%        36,376.59     100.00%     34,389.19     100.00%
其中:前三季度     24,477.52    78.36%        28,830.26        79.25%   24,587.95      71.50%
     第四季度       6,760.00    21.64%           7,546.33      20.75%    9,801.24      28.50%
 注:为保证数据可比性,表格中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已剔除远洋翔瑞数据影响。



                                            62
    公司 2019 年、2020 年的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分别为 21.64%、20.75%,差异较
小,但 2021 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增加至 28.50%,主要原因如下:

    (1)发行人向部分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到货延迟,使得部分订单生产延后,
原本应于 2021 年第三季度完成交付验收的订单未能如期交付(发行人已和相关客
户进行提前沟通,预计不会因该事项被相关客户起诉)。公司在材料到货后加紧
生产任务,在 2021 年第四季度完成交付并由客户验收合格。例如,供应商 SMC
自动化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高威科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排单量饱和,使得公
司向其采购的气缸、滑台、伺服马达等主要材料存在延迟到货的情况;此外,公
司向供应商东莞市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景程自控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采购的铰链销、减速机等材料,因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存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
因此发行人需要退回给供应商返工。

    (2)发行人 2021 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向客户胜美达电机(常德)有限公
司、泰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常州柯特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艾通电磁技术
(昆山)有限公司和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设备整体较为复杂,发行
人的产品需要配合客户生产线中其他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导致调试时间以及客户
内部验收流程较长,该部分设备在 2021 年第四季度方完成验收。

    综上所述,发行人 2021 年净利润的增长主要系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
入大幅增长所致。发行人 2021 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大额订单基本在第四季度前
签订,生产完工后于第四季度完成验收或者出口,相关订单多数为公司长期合作
的老客户形成,公司按照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发行人 2021 年第四季度
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采购原材料到货延迟使得部分订单延期交付、公司部
分交付设备调试时间以及客户内部验收流程较长所导致。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净
利润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三)结合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构成、坏账计提比例、客户结构、信用政
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公司
营业收入比例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以
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构成、坏账计提比例情况
                                   63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的应收账款明细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9.20                49.93                   -            826.7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653.39             15,011.65      13,653.42           8,835.30
            其中:信用风险组合              11,653.39             15,011.65      13,653.42           8,835.30
               账面余额合计                 11,682.59            15,061.58       13,653.42           9,662.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0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6 个月以内         8,435.72    72.21    10,655.88        70.75      7,577.13     55.50       6,496.66        67.24
7-12 个月          2,095.41    17.94     3,823.88        25.39      4,982.41     36.49       1,703.24        17.63
1至2年             1,105.99      9.47     547.78          3.64        531.75      3.89           590.45        6.11
2至3年                21.31      0.18      21.28          0.14         57.55      0.42           851.30       8.81
3 年以上              24.15      0.21      12.76          0.08        504.57      3.70            20.34       0.21
    合计          11,682.59   100.00    15,061.58    100.00        13,653.42    100.00       9,662.00       100.00

       报告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84.87%、
  91.99%、96.14%和 90.14%。2019 年末,发行人账龄在一年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
  低,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存在一笔对法视特(上海)图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法视特”)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826.70 万元,账龄为 2 至 3 年。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
  额、坏账准备及计提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账面余额                             11,682.59            15,061.58      13,653.42           9,662.00
   二、坏账准备合计                           384.14               364.09          888.82           1,062.60
   其中: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29.20               49.93                -           826.70
             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354.94               314.16          888.82            235.90

                                                    64
  三、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29%           2.42%          6.51%          11.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11.00%、6.51%、
 2.42%和 3.29%。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主要系
 2019 年末,发行人预计对法视特的应收账款 826.70 万元无法收回,起诉法视特并
 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0 年 7 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法视特应付
 公司 59.00 万元合同款案件出具(2020)沪 01 民终 6503 号民事调解书,法视特
 最终支付公司货款 29.50 万元,剩余 29.50 万元无法收回,公司于 2020 年予以核
 销。2020 年 8 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法视特应付公司 767.70 万元合
 同款案件出具[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933 号裁决书,要求法视特应支付公司全
 部合同款。发行人预计对法视特的应收账款可以收回,因此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2020 年末,法视特仍有 464.85 万元款项尚未支付,由于该笔应收账款账龄已
 超过三年,根据相关会计政策按 100%计提坏账准备。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
 人已收到上述款项。

      2、客户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整体客户资质较好,主要客户包括立讯精密(002475.SZ)、
 领益智造(002600.SZ)、台湾群光集团(台湾上市企业)、胜美达(Sumida)集
 团(日本上市企业)、信维通信(300136.SZ)、振德医疗(603301.SH)、日本
 电产(NIDEC)集团、TDK 集团(日本上市企业)等企业的下属公司或控股子公
 司,为消费电子产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和医疗行业等领域的知名企业。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按欠款方分类的应收账款前五大单位对应的
 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      坏账准
         客户名称                                                               账龄
                               余额        余额比例        备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1,543.92          13.22%    34.86      一年以内
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1,158.74           9.92%     6.58      一年以内
厦门TDK有限公司            1,110.31           9.50%           -   6 个月内
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                                           一年以内 11.54 万元;
                               485.83            4.16%    94.87
司                                                                   1-2 年 474.29 万元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65.24            3.98%           -   6 个月内

                                           65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     坏账准
       客户名称                                                      账龄
                              余额         余额比例       备
         合计                 4,764.04         40.78%   136.32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4,764.04 万元,占期末全部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40.78%。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大
客户均为上市公司下属公司,其中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为立讯精密(002475.SZ)
的全资子公司,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为领益智造(002600.SZ)下属公司,
厦门TDK有限公司为 TDK 集团(日本上市企业)下属公司,群光电能科技(苏
州)有限公司为台湾群光集团(台湾上市企业)下属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601877.SH)为主板上市公司。上述客户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及良好的
商业信用。

    3、信用政策情况

    发行人收款按照合同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在合同生效后收取的预付款,
在设备发货或者发往客户现场并经客户验收后收取的货款,以及设备在和客户所
约定的期限内正常使用后所收取的尾款。对于一般客户,发行人采取合同签订预
付 30%,设备交付后支付 30%,验收合格后 60 天支付 30%,验收后 360 天并开
票后支付尾款的信用政策。根据发行人对客户的信用分级和客户具体资质情况,
上述三个收款阶段所约定的金额比例、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会有所调整。报告期
内,发行人为客户提供的信用政策整体无重大变化。

    发行人 2022 年 3 月末应收账款对应的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未发
生重大变化,具体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对账开票并且客户接收货物验收合格后 90 日内付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100%
                                   合同签订预付 50%,设备交付并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
 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支付 40%,验收合格后 6 个月内支付尾款
                                   合同签订预付 30%,验收合格并开票后 75 天内支付
 厦门TDK有限公司
                                   70%
                                   合同签订预付 30%,设备交付后支付 30%,验收合格
 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后 60 天支付 30%,验收后 360 天并开票后支付尾款
                                   合同签订预付 30%,验收合格并开票后支付 60%,验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收后一年支付 10%


                                          66
    4、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发行人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及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022 年 3 月
31 日数据为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2022.0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亚威股份                              15.99         21.07         23.78         26.24
 日发精机                              16.16         21.36         27.29         24.30
 福能东方                              31.43         43.56         46.68              -
 华中数控                              69.50         52.68         54.74         74.81
 平均值                                33.27         34.67         38.12         41.78
 中位数                                23.79         32.46         36.99         26.24
 可比区间                         15.99-69.50   21.07-52.68   23.78-54.74   24.30-74.81
 发行人                                82.68         43.80         37.53         19.62
注 1:福能东方 2020 年收购超业精密 88%股权,导致 2020 年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与 2019 年差异较大,2019 年不具有可比性,将其剔除。
注 2:为提高数据可比性,2022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已进行年化处理。

    2019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主要是由于 2019 年末发
行人应收账款中已不包含远洋翔瑞的应收账款,但当期营业收入包含远洋翔瑞
2019 年 1-10 月份营业收入导致的。如扣除远洋翔瑞营业收入 18,007.08 万元影响,
发行人 2019 年应收账款余额 9,662.00 万元占模拟营业收入 31,237.52 万元的比例
为 30.93%,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
异。发行人 2019 年扣除远洋翔瑞影响后所实现的模拟营业收入为 31,237.52 万元,
而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6,376.59 万元,发行人营业收入增加较多,但应收账款
对应的收款周期未到,因此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上升至 37.53%。

    2021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3.80%,高于同
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加所致。2021 年末,发行人应收
账款账面余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1,408.16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1)发行人主要
                                        67
产品的信用政策不同,由于发行人主要销售产品的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应收账款
规模产生变化。2021 年度,发行人非标准机贡献收入较多,非标准机部分客户在
接收发行人交付的设备并验收后,需要与发行人进行对账开票,相关企业与公司
对账完毕并收到发行人开具的发票后根据相关信用政策进行付款,因此回款周期
相对较长;而 2020 年度,发行人口罩机销售额对营业收入的贡献较多,口罩机业
务验收后的回款周期较短,且部分口罩机采取全额预收的形式进行销售,口罩机
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小。(2)公司 2021 年 4 季度实现收入 9,801.24 万元,
占全年营业收入比重为 28.50%(2020 年 4 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比重为 20.05%),
形成应收账款尚未到收款周期,亦使得 2021 年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增加。
2021 年末,虽然发行人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但仍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的可比区间内。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主要系发行人 2022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低所致。2022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为 11,682.59 万元,较 2021 年末减少 3,378.99 万元。其中,2021 年末,
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7,853.93 万元,占 2021 年末全
部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52.15%,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该部分应收账款已经回
款 3,938.51 万元。

    (2)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及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
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
                            田中精机    亚威股份     日发精机   福能东方   华中数控
6 个月以内                      0.00          5.00       5.00       0.00       5.00
7-12 个月                       5.00          5.00       5.00       5.00       5.00
1-2 年                        20.00         10.00      15.00      10.00      10.00
2-3 年                        50.00         50.00      30.00      30.00      20.00
3-4 年                        100.00        100.00      50.00      50.00      50.00
4-5 年                        100.00        100.00      70.00      8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0.00

                                       68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比例数据,亚威股份、福能东方的数据来源于 2018
           年年度报告,日发精机、华中数控的数据来源于 2021 年年度报告。
               根据上表,发行人账龄在 6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福能东
           方一致;其余账龄段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大于等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比例。
               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亚威股份                               15.20%                       14.93%                  14.53%
           日发精机                               12.32%                       12.64%                  10.55%
           福能东方                                 9.64%                      10.61%                  16.56%
           华中数控                               12.09%                       14.47%                  12.15%
           平均值                                12.31%                        13.16%                  13.45%
           中位数                                12.21%                        13.56%                  13.34%
           发行人                                 2.09%                        6.51%                    2.67%

               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发行人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发行人 2021 年末应收账款账
           账面余额的账龄分布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田中精机              亚威股份                日发精机               福能东方                华中数控
  账龄      账面余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额
1 年以内   14,479.76    96.14    33,063.86    78.49    36,922.00     79.13      27,698.72    54.61    53,729.79        62.42
1至2年        547.78      3.64    3,737.20      8.87    2,928.82        6.28    13,656.54    26.92     8,811.15        10.24
2至3年         21.28      0.14    1,373.09      3.26    2,615.10        5.60     3,714.80      7.32    5,024.85         5.84
3 年以上       12.76      0.08    3,953.20      9.38    4,196.32        8.99     5,650.92    11.14    18,506.95        21.50
  合计     15,061.58   100.00    42,127.35   100.00    46,662.23    100.00      50,720.98   100.00    86,072.75    100.00


               根据上表,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主要集中在 1 年
           以内。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

               5、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坏账
           准备计提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69
    综上,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除核销部分小额坏账外
(2019 年度 51.37 万元、2020 年度 29.50 万元、2021 年度 20.92 万元,2022 年 1-3
月 20.73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大额实际坏账情况。发行人客户主要为
消费电子产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和医疗行业等领域内的知名企业,资金实力
较强且信用资质相对较好。发行人为主要客户提供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但发
行人 2022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低,使得发行人 2022 年 3 月末的应收账款占营业
收入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发行人 2021 年末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较 2020 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发行人形成收入的主要产品结构存在较大变化,以
及 2021 年四季度收入较高,对应客户应收账款收款周期未到所导致;发行人 2022
年 3 月末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大幅增加,主要系发行人 2022 年一季度营业
收入较低所致,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 2021 年末减少 3,378.99
万元。发行人应收账款占其营业收入比例上升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按原有合同条款收回的应收款项,
均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其余应收账款均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发行人 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较高,主要系发行人存在对法视
特的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并双方发生诉讼关系,发行人对相关应收账款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所致。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提
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但在发行人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中,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发行人
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相对充分。

       6、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财务
风险”之“(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
下: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 8,599.40 万元、12,764.60 万元、14,697.48 万元和 11,298.45 万元,处
于较高水平,且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持续上升。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

                                      70
值占同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25%、29.07%、38.36%和 29.76%,占流
动资产的比例亦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实施了专人负责制及组织售后服务人员协助催收等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应
收账款回收效率。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相对较短,主要客户均与公司有稳定的合作
关系,信誉良好,公司发生大面积、大比例坏账的可能性较低。但随着公司经营
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如果公司客户未能及时在信
用期内回款,公司的营运资金将被占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若公司发生大额应收账款逾期无法收回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发生
坏账损失的风险,亦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保荐人、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一季度报告、2022
年一季度报告,对主要财务指标如成本变化情况、主要产品结构、对比期间财务
数据等进行分析;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业绩变动
情况及市场竞争环境。

    2、查阅发行人 2021 年第四季度大额订单,了解相关客户情况,分析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查阅 2021 年第四季度大额订单对应的销售合
同、出库单、运输单、销售发票及安装调试验收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
对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四季度营业收入情况进行分析核查。

    3、对会计师执行的营业收入截止性测试进行复核,检查营业收入是否记录在
正确的会计期间,核查发行人期后是否存在大量销售退回的情况。

    4、对发行人近三年销售额变动较大的客户进行分析,了解客户与发行人的合
作情况,客户向发行人采购的主要产品种类、平均单价、市场情况,询问并了解
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发行人向客户销售商品是否应公司要求,确
认公司 2021 年的收入验收的真实性;对会计师执行的函证程序进行复核。

    5、利用公开信息,查询主要客户的股东至其最终控制人,识别相关客户与公
                                    71
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6、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
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情况;结合发行人客户结构、信用政策,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
的定期报告获取其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的
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7、核查了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清单,对发行人客户结构、产品销售价格变动
进行了分析,访谈了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主要产品业绩
变动的原因;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期的年度或季度报告,比较分析了同行业上市公
司毛利率变动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发行人市场竞争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产品结构存在一定调整。发行人
2021 年利润下滑主要系特殊机收入下降、股权激励导致管理费用上升、所得税费
用上升所致;发行人 2022 年 1 季度出现亏损,主要是新冠疫情影响使得部分订单
延迟交付、订单需求放缓导致营业收入下降所导致。

    2、发行人 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的增长主要系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
入大幅增长所致。发行人 2021 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采购原材料
到货延迟使得部分订单延期交付、公司部分交付设备调试时间以及客户内部验收
流程较长所导致。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3、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主要系
发行人存在对法视特的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并双方发生诉讼关系,发行人对相
关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所致。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较短,
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相对充分。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72
    公司市场竞争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产品结构存在一定调整,公司最近一期
业绩下滑原因合理;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系营业收入大幅
增长所致,上述公司关于 2021 年第四季度收入增长的原因与会计师审计过程中了
解的相关情况基本一致;就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的计提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
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不存在明显差异,坏账准备计提相对充分。




问题 5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9.03%、41.08%、40.00%和 37.33%,同
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为 34.38%、33.24%、32.37%、29.11%,低于公司综合毛
利率。公司标准机产品毛利率为 41.42%、34.04%、28.57%和 46.17%,波动幅度
较大,最近一期毛利率较高,根据申报材料,原因是采购原材料成本较低且生产
人工效率较高;非标准机毛利率为 41.65%、47.50%、44.47%和 35.87%,最近一
期毛利率下降,根据申报材料,原因是材料成本和改造成本较高,且产品价格下
降。其他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38.56%、48.90%、40.01%和 34.71%,近期呈下降趋
势,其他主营业务占公司毛利比重为 3.24%、7.97%、16.13%、18.64%,呈上升趋
势。发行人各产品中主要材料占成本比重均在 60%以上。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各类产品主要客户、对应具体产品销售情况、
价格及成本费用变化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量化分析各类别产品毛利率
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标准机和非标准机主要原材料构成及差异情况、采购金额、价格变化
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标准机和非标准机毛利率变动不一致原因和合理
性;(3)结合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主要客户及毛利率变动情
况等,说明发行人其他主营业务毛利占公司比重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
收入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3)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3
回复:

    一、发行人情况说明

    (一)结合各类产品主要客户、对应具体产品销售情况、价格及成本费用变
化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量化分析各类别产品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及合理
性,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产品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标准机           494.17       341.37       30.92%        3,170.40     1,780.08       43.85%
   非标准机        2,208.82      1,532.32      30.63%       23,126.84    13,870.85       40.02%
    特殊机                -               -             -    1,661.47     1,061.25       36.13%
 其他主营业务        649.77       615.31           5.30%     5,640.81     3,754.71       33.44%
   其他业务           63.54          0.24      99.62%          789.67       40.16        94.91%
     合计          3,416.30      2,489.24      27.14%       34,389.19    20,507.05      40.37%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标准机         1,486.72      1,062.01      28.57%        2,331.93     1,538.16       34.04%
   非标准机       16,697.74      9,271.84      44.47%       22,182.86    11,646.10       47.50%
    特殊机        12,068.49      7,963.95      34.01%        2,969.94     2,059.91       30.64%
    精雕机                                                  18,007.08    11,701.57       35.02%
 其他主营业务      5,867.62      3,520.09      40.01%        3,298.82     1,685.84       48.90%
   其他业务          256.02          6.80      97.34%          453.97      383.36        15.55%
     合计         36,376.59    21,824.69       40.00%       49,244.61    29,014.94      41.08%
注 1:精雕机为公司子公司远洋翔瑞的产品。2019 年 11 月,公司对远洋翔瑞失去实际控制,
自 2019 年 11 月起,远洋翔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 2019 年精雕机业务数据统计
区间仅为 1-10 月。
注 2:2022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1、标准机产品


                                              74
               报告期内,公司标准机产品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销售占比、销售单价、
          销售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销售数量    销售金额    占比       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年度                客户名称
                                             (台)      (万元)    (%)    (万元) (万元)    (%)
          伍尔特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6      176.11     35.64     29.35      14.45     50.78
          昆山凯迪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1       54.87     11.10     54.87      34.15     37.76
          山西昱贤磁电有限公司                      2       44.25      8.95     22.13      28.70     -29.74
2022 年   Littelfuse Far East Pte Ltd(新加
                                                    1       39.06      7.90     39.06      22.97     41.20
 1-3 月   坡)
          Viskor Trading Company (韩国)             1       32.74      6.63     32.74      34.19      -4.42
          其他客户                                  6      147.14     29.78     24.52      17.66     27.98
                        合计                       17      494.17    100.00     29.07      20.08     30.92
          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56     1,595.75    50.33     28.50      13.53     52.52
          星宇电子(宁波)有限公司                  7      156.57      4.94     22.37      16.46     26.40
          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131.06      4.13     32.77      18.14     44.63
2021 年
          宁波划一马达有限公司                      3      113.27      3.57     37.76      19.96     47.13
度
          KUK Coils Electronics(英国)              2       90.01      2.84     45.01      10.83     75.93
          其他客户                                 49     1,083.74    34.18     22.12      15.37     30.51
                        合计                      121     3,170.40   100.00     26.20      14.71     43.85
          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3      370.27     24.90     28.48      16.38     42.48
          东莞胜美达(太平)电机有限公
                                                    6      171.09     11.51     28.51      24.63     13.63
          司
          星宇电子(宁波)有限公司                  4       92.92      6.25     23.23      14.17     38.99
2020 年
度        富士电机大连有限公司                      2       83.60      5.62     41.80      15.18     63.68
          上海由尼恩电子有限公司                    2       66.00      4.44     33.00      17.50     46.96
          其他客户                                 30      702.84     47.28     23.43      19.31     17.59
                        合计                       57     1,486.72   100.00     26.08      18.63     28.57
          群光电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17      359.23     15.40     21.13      17.88     15.38
          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176.26      7.56     44.06      39.84      9.59
          (株)ファースト                          1      146.40      6.28    146.40      88.75     39.38
          泰科电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
2019 年                                             2      112.00      4.80     56.00      31.18     44.33
          有限公司
度
          东莞市嘉龙海杰电子科技有限公
                                                    7      107.10      4.59     15.30      16.87     -10.29
          司
          其他客户                                 53     1,430.94    61.37     27.00      15.20     43.70
                        合计                       84     2,331.93   100.00     27.76      18.31     34.04
                                                    75
            注 1:2022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注 2:山西昱贤磁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新增客户,为争取该订单在价格上有所让步,同时由于
            工期较为紧张,在过年期间为工人发放大额补贴加班完成,造成该笔订单毛利率为负。
            注 3:Viskor Trading Company (韩国)订单由于设计变更,需要现场进行改造和调试,因此公
            司派出技术人员前往韩国现场进行办公,由于疫情期间需要隔离和发放出差补贴,造成成本
            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标准机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34.04%、28.57%、43.85%和
            30.92%。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为促进产品销售,标准机销售单价由
            2019 年的 27.76 万元下降至 26.08 万元,导致毛利率出现下滑。2021 年度,公司
            标准机毛利率较 2020 年度提升较多,主要系公司对当年标准机产品第一大客户群
            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的销售产品全部为机型 CX8412 的绕线机,该机型
            定价较高且订单为批量订单,相较于定价,该批产品采购原材料成本较低且生产
            人工效率较高,导致该批次销售毛利率较高,且销售占比从 2020 年度的 24.90%
            提高到 2021 年度的 50.33%所致。2022 年 1-3 月,公司标准机毛利率与 2019 年度、
            2020 年度较为接近。

                2、非标准机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非标准机产品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销售占比、销售单价、
            销售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销售数量        销售金额    占比        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年度                客户名称
                                              (台)        (万元)    (%)     (万元)   (万元)    (%)
                上海禾赛科技有限公司           1               491.11     22.23     491.11      352.47    28.23
             苏州益而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2              323.89      14.66     161.95      127.09    21.52
               欧姆龙(上海)有限公司          1              238.94      10.82     238.94      160.96    32.64
2022 年第
            日本电产三协(浙江)有限公司       7              231.40      10.48      33.06       15.01    54.59
 一季度
             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3              193.52       8.76      64.51       25.58    60.34
                      其他客户                 10             729.96      33.05      73.00       58.29    20.15
                        合计                   24            2,208.82    100.00      92.03       63.85    30.63
                 厦门TDK有限公司            36            3,172.99     13.72      88.14       50.04    43.23
            SALCOMP MANUFACTURING
                                               34            2,427.87     10.50      71.41       44.22    38.07
  2021        INDIA PVT LTD.(印度)
  年度       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29            2,207.00      9.54      76.10       48.46    36.32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26            1,629.61      7.05      62.68       43.89    29.98
            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8             1,371.01      5.93     171.38       94.79    44.69


                                                       76
                 其他客户               192        12,318.36     53.26     64.16     37.82   41.05
                   合计                 325        23,126.84    100.00     71.16     50.04   40.02
        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         37         3,147.83     18.85     85.08     42.21   50.39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37         2,894.06     17.33     78.22     45.63   41.67
         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23         2,773.08     16.61    120.57     66.75   44.64
2020   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7          1,685.27     10.09    240.75    150.66   37.42
年度   SALCOMP MANUFACTURING
                                         6             734.07     4.40    122.34     58.74   51.99
         INDIA PVT LTD.(印度)
                 其他客户                88         5,463.43     32.72     62.08     35.00   43.63
                   合计                 198        16,697.74    100.00     84.33     46.83   44.47
        日本电产汽车马达(浙江)
                                         7          3,077.21     13.87    439.60    217.50   50.52
                有限公司
         东莞胜美达(太平)电机
                                         35         2,881.11     12.99     82.32     52.03   36.80
               有限公司
       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1          2,793.06     12.59   2,793.06   925.16   66.88
2019
年度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52         2,567.53     11.57     49.38     27.59   44.12
         欧姆龙电子部件(深圳)
                                         13         1,666.52      7.51    128.19     38.28   70.14
               有限公司
                 其他客户               175         9,197.42     41.46     52.56     31.12   40.80
                   合计                 283        22,182.86    100.00     78.38     41.15   47.50
       注:2022 年第一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非标准机的毛利率分别为 47.50%、44.47%、40.02%和 30.63%。
       由于非标准机系公司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毛利率受
       下游客户对具体设备产品功能要求、客户订单规模、综合技术含量、交付期限和
       终端产品迭代等因素影响而有所波动,但整体而言,公司非标准机产品的毛利率
       相对稳定,处于较高水平。
           2021 年、2022 年 1-3 月,公司非标准机产品的毛利率较前两年有所下降,主
       要系公司为继续深挖定制化市场,争取更广阔的市场份额,投入大量资源进行部
       分非标机试生产项目。试生产项目研发设计和组装调试难度较大,制造过程中由
       于设计变更造成材料成本和改造成本较高,相关产品主要为争取潜在客户的长期
       合作,公司在产品价格上作出让步。其中,2021 年度,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向
       公司采购新研发试生产机种 P99 及 P150 四轴绕线机;2022 年 1-3 月,上海禾赛
       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规格为 CAS-HS-004 的视窗上盖组装设备,苏州益而益
       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 G20 线圈组装线,相关产品设计及生产过程中材料
                                              77
          损耗偏大,且当月完工入库少,造成分摊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较高,导致该部
          分订单毛利率水平较低。

               3、特殊机产品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未实现特殊机产品的销售。最近三年,公司特殊机产
          品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销售占比、销售单价、销售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
          下所示:
                                                                                          单位成
                                          销售数 销售金额(万       占比        单价                毛利率
年度              客户名称                                                                本(万
                                          量(台)   元)           (%)     (万元)              (%)
                                                                                          元)
        LEC INC(日本丽固株式会社)          3             707.61      42.59      235.87    193.31      18.04
            IDAKA AMERICA,INC
                                            2             449.84      27.07      224.92    159.94      28.89
                (美国电装)
       东莞胜美达(太平)电机有限公司       8             290.27      17.47       36.28     22.30      38.53

2021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221.06      13.31      221.06    125.28      43.33
年度      无锡电装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             132.00       7.94      132.00     69.89      47.06
       浙江龙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 1)
                                            2             -300.88    -18.11     -150.44   -124.28      17.39

                  其他客户                  6             161.57       9.72       26.93      6.08      77.48
                     合计                   21           1,661.47    100.00       79.12     50.54      36.13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2           3,934.51     32.60      178.84     93.58      47.68
          MINLUCK CO.,LTD(日本)            7            1,551.01     12.85      221.57    186.43      15.86
          浙江龙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8            1,256.64     10.41      157.08    123.71      21.25
2020
          浙江珍琦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5             800.88       6.64      160.18    115.41      27.95
年度
        LEC INC(日本丽固株式会社)          3             730.67       6.05      243.56    173.07      28.94
                  其他客户                  30           3,794.78     31.44      126.49     83.81      33.74
                     合计                   75          12,068.49    100.00      160.91    106.19      34.01
          无锡电装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5             883.00      29.73      176.60    101.08      42.77
         艾默生电气(珠海)有限公司         1             433.38      14.59      433.38    436.28      -0.67
       安徽思洁卫生科技有限公司(注 2)     3             263.79       8.88       87.93     96.95     -10.26
2019
        博世汽车部件(长沙)有限公司        2             236.23       7.95      118.12     92.39      21.78
年度
             厦门TDK有限公司             1             209.49       7.05      209.49     55.62      73.45
                  其他客户                  17            944.05      31.79       55.53     34.53      37.82
                     合计                   29           2,969.94    100.00      102.41     71.03      30.64
          注 1:2021 年度,公司与浙江龙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口罩机相关诉讼,根据浙江省嘉善
                                                   78
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2021)浙 0421 民初 3825 号),由龙潇医疗退回公司 2020 年度销
售的 2 台尚未付款的“MK1801 拖 5 全自动口罩机流水线”300.88 万元,导致销售金额为负
数。
注 2:2019 年度,公司与安徽思洁卫生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合作研发生产新型口罩机,在生产
过程中因改造变更成本较高、材料消耗较多导致毛利率为负数。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特殊机的毛利率分别为 30.64%、34.01%和
36.13%。2022 年 1-3 月,公司尚未实现特殊机的销售收入。公司所产特殊机设备
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产研结合的研发设计模式,根据订单的需求进行具体
产品的机械系统、电气系统、软件控制系统等的定制化研发设计。由于特殊机属
于技术尝试与改进,其研发、设计及生产周期也较长,同时设计和零件加工中的
困难较多,使得部分特殊机存在毛利率偏低情况,各年度特殊机毛利率亦存在一
定波动。

    4、精雕机产品

    精雕机为远洋翔瑞的产品,公司自 2019 年 11 月起对远洋翔瑞失去控制,远
洋翔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9 年 1-10 月,远洋翔瑞精雕机产品的毛
利率为 35.02%。

    5、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亚威股份                  21.85%           25.47%          26.68%           29.27%
   日发精机                  26.08%           32.72%          35.84%           35.66%
   福能东方                  26.13%           24.55%          27.67%           28.83%
   华中数控                  31.11%           31.47%          39.31%           39.20%
   行业平均                  26.29%           28.55%          32.37%           33.24%
   田中精机                  27.14%           40.37%          40.00%           41.08%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1.08%、40.00%、40.37%和 27.14%。公
司主要产品为绕线机及相关自动化设备,与上述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由于不同行
业、不同客户对产品功能、自动化程度的要求均不相同,相应产品配置差异较大,
使得产品之间的价格和毛利差异较大。公司主要产品属于中高端定制化设备,研
发难度高且装配技术要求较高;此外,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在绕线机及相关自动
化设备领域积累了核心技术,并形成相对突出的品牌优势,使得公司在绕线机及
                                         79
  相关自动化设备业务领域拥有较强的定价权。因此,公司毛利率整体高于可比上
  市公司平均水平。2022 年 1-3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的产品中部分机器研发难度较大,客户需要实现的功能较多,相关产品设计及
  生产过程中材料损耗偏大,且完工入库机器数量少,造成分摊的直接人工和制造
  费用较高,同时,由于一季度公司销量下降,试生产项目对毛利率影响加大,使
  得公司毛利率水平下降。

       (二)结合标准机和非标准机主要原材料构成及差异情况、采购金额、价格
  变化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标准机和非标准机毛利率变动不一致原因和合
  理性

       1、标准机和非标准机主要原材料构成及差异情况、采购金额、价格变化等
  情况

       报告期内,标准机产品的设计、生产工艺和流程较为固定,主要实现基本的
  绕线功能,用于生产标准化的电子线圈;非标准机产品是在标准机产品的基础上,
  根据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进行改造,或在绕线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辅助功能
  工段的一体化设备。标准机和非标准机均是由标准采购件、定制采购件、基础原
  材料等构成。其中标准采购件中气缸、电机、导轨和基板为核心零部件,是设备
  的动力传动系统及软件程序载体;定制采购件主要包括机用零件、钣金件、架台、
  铸件、有机玻璃、夹具等,属于生产、装配公司产品所需的一般零部件,不属于
  核心部件。标准机与非标准机的原材料构成并不存在明显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因生产标准机而采购的核心零部件气缸、电机、导轨和基板
  的采购金额、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个、元、元/个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项目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气缸                230      39,288.04           170.82      2,175     279,607.08       128.55
电机                136     144,169.04          1,060.07      533      520,999.13       977.48
导轨                211      42,324.14           200.59      1,070     208,445.74       194.81
基板                  -              -                 -          19     2,799.56       147.35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80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气缸              2,685        243,944.63             90.85        993       104,660.53               105.40
电机                  547      491,293.80            898.16           78      81,796.46          1,048.67
导轨              1,582        254,708.31            161.00        479        77,699.66               162.21
基板                  143          27,761.07         194.13            5       1,312.06               262.41

       报告期内,公司因生产非标准机而采购的核心零部件气缸、电机、导轨和基
  板的采购金额、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个、元、元/个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项目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气缸              1,350        321,745.23            238.33       7,807     1,803,779.34              231.05
电机                  321      276,263.42            860.63       3,024     3,068,071.71         1,014.57
导轨              1,112        294,711.89            265.03       5,545     1,561,321.96              281.57
基板                    7           9,900.89        1,414.41          81     113,303.31          1,398.81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气缸             17,152       2,645,286.43           154.23      11,060     1,792,064.82              162.03
电机              3,145       2,980,987.70           947.85       1,696     1,613,182.89              951.17
导轨              6,781       1,240,664.86           182.96       5,959     1,274,496.77              213.88
基板                   53          60,133.08        1,134.59          29      55,221.24          1,904.18

       报告期内,发行人标准机和非标准机的核心零部件价格存在波动,整体呈现
  上涨趋势。

       2、标准机 2021 年毛利率上升的原因

       2021 年度,发行人标准机毛利率为 43.85%,较以前年度有所上升,主要系
  公司接到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光科技”)56 台标准机
  订单所致,该笔订单实现销售收入 1,595.75 万元。群光科技订单实现的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与 2021 年度发行人标准机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群光科技订单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1,595.75                  3,170.40

  营业成本(万元)                                                 757.68                  1,780.08

  其中:直接材料(万元)                                           495.18                1,184.69

                                               81
                      项目                  群光科技订单      2021 年度

      直接人工(万元)                                93.07         260.46

      制造费用(万元)                               169.43         334.92

销售数量(台)                                          56                121

销售单价(万元/台)                                   28.50           26.20

单位成本(万元/台)                                   13.53           14.71

其中:单位材料(万元/台)                              8.84               9.79

      单位人工(万元/台)                              1.66               2.15

      单位制造费用(万元/台)                          3.03               2.77

毛利率(%)                                           52.52           43.85

    根据上表,由于群光科技订单原材料系批量采购,因此单位材料成本低于
2021 年全年标准机单位材料成本,同时批量生产的人工效率较高,导致群光科技
订单的单位人工成本低于 2021 年度标准机单位人工成本,因此具备合理性。

    3、非标准机 2021 年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2021 年度,发行人非标准机产品的毛利率 40.02%,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
主要原因包括:(1)发行人为继续深挖定制化市场,争取更广阔的市场份额,投
入大量资源进行部分非标准机试生产项目。试生产项目研发设计和组装调试难度
较大,制造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造成材料成本和改造成本较高,相关产品主要为
争取潜在客户的长期合作,发行人在产品价格上作出让步;(2)发行人 2021 年
部分非标准机单价及毛利率较低,故影响 2021 年度非标准机的整体销售毛利率。
由于发行人部分客户需求的定制化制作工艺步骤较少,同时发行人实现相关工艺
所需的原材料及人工投入较少,即可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匹配客户相关生产线。发
行人为寻求与该类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因此销售的非标准机价格较低,从而影
响发行人 2021 年度非标准机的毛利率,上述类型订单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与 2021 年度非标机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试生产及低价订单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2,791.80       23,126.84

营业成本(万元)                                   2,437.41       13,870.85

其中:直接材料(万元)                             1,599.06        8,991.72

      直接人工(万元)                               365.63        2,134.57

                                   82
                      项目              试生产及低价订单     2021 年度

      制造费用(万元)                             472.73         2,744.56

销售数量(台)                                        54                 327

销售单价(万元/台)                                 51.70            70.72

单位成本(万元/台)                                 45.14            42.42

其中:单位材料(万元/台)                           29.61            27.50

      单位人工(万元/台)                            6.77                6.53

      单位制造费用(万元/台)                        8.75                8.39

毛利率(%)                                         12.69            40.02

    根据上表,试生产订单及低价订单相关原材料损耗较大,导致单位材料成本
高于 2021 年度全年单位材料成本,同时销售单价较低,导致 2021 年度非标机毛
利率下降,因此具备合理性。

    4、发行人 2021 年标准机和非标准机毛利率变动不一致原因和合理性

    发行人标准机和非标准机均是由标准采购件、定制采购件、基础原材料等构
成,并不存在明显差异,因此相关原材料采购价格对发行人标准机和非标准机毛
利率波动影响趋于一致。
    发行人标准机产品主要为实现绕线等基础功能,因此设备定制化程度及改造
幅度较小。2021 年度,发行人因收到群光科技大批量订单,并实施批量化生产,
导致标准机毛利率较以前年度有所上升。
    发行人非标准机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需要和客户生产线进行完全匹配并实
现自动化生产,导致不同订单非标准机的研发设计难度和组装调试程度差异较大。
2021 年度,发行人为积极拓展业务,与客户展开深度合作,导致试生产项目增多,
对非标机毛利率影响加大,同时,发行人试生产项目和低价订单项目毛利率较低,
从而拉低了发行人非标准机全年毛利率。
    综上所述,发行人 2021 年标准机、非标准机毛利率变动不一致具备合理性。

    5、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财务
风险”之“(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8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41.32%、39.60%、39.09%及 25.76%,
2022 年 1-3 月的毛利率下降较多。其中,2021 年、2022 年 1-3 月,标准机、非
标准机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标准机毛利率水平分别为 43.85%、30.92%,非标准
机毛利率水平分别为 40.02%、30.63%,均出现明显下降。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
产品,由于不同行业、不同客户对产品功能、自动化程度的要求均不相同,相应
产品配置差异较大,使得产品之间的价格和毛利差异较大。在产品设计生产过程
中,为满足客户的技术需求,公司可能对设计方案做出调整,进而引起公司产品
的成本出现变动,并导致毛利率产生变化。未来若公司高毛利率业务占比或产品
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波动,则可能导致综合毛利率水平波动,进而可能对公司
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公司为了扩大市
场份额,可能会灵活考虑定价策略,导致毛利率水平有所降低。”

    (三)结合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主要客户及毛利率变动
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其他主营业务毛利占公司比重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
务收入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1、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主要客户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公司其他主营业务主要是数控设备零部件产品的销售和数控设备升级改造业
务。数控设备零部件产品的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张力器、胶带机、捻线机、剪刀装
置、骨架浮起检测装置、自由工位夹线装置、上下料装置、自动骨架排出装置、
自动送线装置、压线装置、废线吸除装置、导针、漆皮剥离装置、切线装置、治
具等。数控设备升级改造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改造所需的原材料和技术团队,在
客户工作地现场按需求对相应设备进行维护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主营业务
收入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主营业务收入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零部件销售              456.97       3,051.83       5,488.73       2,728.04
  升级改造业务             192.80       2,588.98         378.89         570.78
      合计                 649.78       5,640.81       5,867.62       3,298.82
注:2022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客户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84
                                                  销售金额    销售成本    占比     毛利率
  年度                 客户名称
                                                  (万元)    (万元)    (%)    (%)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68.40        15.77    10.53     76.94
              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4.64        35.94     9.95     44.40
               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59.66        20.90     9.18     64.97
              日本电产汽车马达(浙江)
 2022 年                                             58.26        36.02     8.97     38.17
                      有限公司
  1-3 月
           日立安斯泰莫动力系统(南京)有
                                                     45.66        10.32     7.03     77.40
                       限公司
                       其他客户                     353.16      496.37     54.35    -40.55
                         合计                       649.78      615.32    100.00      5.30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1,635.78     407.75     29.00     75.07
              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             1,510.54    1,187.76    26.78     21.37
            鸿富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            444.93      479.08      7.89     -7.68
  2021
               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               260.00      146.12      4.61     43.80
  年度
             深圳市鸿富精研科技有限公司             187.78      220.82      3.33    -17.60
                       其他客户                    1,601.78    1,313.18    28.40     18.02
                         合计                      5,640.81    3,754.71   100.00     33.44
               舟山市翔达机械有限公司               330.33      298.94      5.63      9.50
                浙江中茂科技有限公司                256.52      238.40      4.37      7.06
                杭州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227.15      194.82      3.87     14.23
  2020
              舟山新鲨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116.24        88.57     1.98     23.80
  年度
                杭州川和科技有限公司                 74.88        66.91     1.28     10.64
                       其他客户                    4,862.50    2,632.45    82.87     45.86
                         合计                      5,867.62    3,520.09   100.00     40.01
              日本电产汽车马达(浙江)
                                                    331.24      151.20     10.04     54.35
                      有限公司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322.90        75.52     9.79     76.61
              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              295.22        20.18     8.95     93.16
  2019
              爱普科斯电阻电容(珠海)
  年度                                              186.22      252.94      5.65    -35.83
                      有限公司
              Juul Labs,Inc.(美国电子烟)           84.50         0.00     2.56    100.00
                       其他客户                    2,078.74     1186.00    63.01     42.95
                         合计                      3,298.82    1,685.84   100.00     48.90
注:2022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其他主营业务包括数控设备零部件产品的销售、数控设备升级改造业务,

                                             85
主要依赖于公司标准机、非标准机、特殊机等业务的发展以及下游客户长期合作
关系的维持。由于不同客户对产品使用频率、自动化程度的要求均不相同,相应
产品的零部件需求及设备配置也存在较大差异,使得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的主
要客户及毛利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2022 年 1-3 月,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如下:(1)客
户生产过程中,部分机器核心配件折损速度较快,公司为维持与相关客户的长期
合作主动承担部分责任,向客户补发一批核心零部件;(2)公司研制生产过程中,
出现部分产品实现功能不达预期,无法正常销售,公司将相关产品予以处置,上
述两个原因导致其他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较多。

    2、说明发行人其他主营业务毛利占公司比重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
务收入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其他主营业务毛利占公司毛利比重为 7.97%、16.13%、13.59%、
3.72%。公司属于智能制造企业,相关设备研发成本高且具有较强专用型,因此
企业通常会选择相对固定的下游客户进行合作,而随着公司与下游客户长期合作
关系的维持,公司客户出于产品品质稳定性的考虑,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
因此在不断采购设备的同时,零部件更换和设备升级改造的需求也随之增加。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公司剔除远洋翔瑞影响后所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9.936.84
万元、50,558.74 万元、31,237.52 万元,公司 2018 年、2019 年营业收入较高,推
动了公司相关客户后续的零部件更换、设备升级改造需求,使得公司 2020 年、2021
年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多,进而导致其他主营业务毛利占公司毛利比重的
上升。
   2022 年 1-3 月,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零部件销售无法正常出库,且客户
设备升级改造的需求也由于疫情管控而无法满足,导致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下
降。但是,在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与下游客户保持长期
合作关系的前提下,公司下游客户的零部件更换及设备升级改造需求将长期存在,
预计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3、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财务

                                     86
风险”之“(四)其他主营业务发生波动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
下: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主营业务的毛利率为 48.90%、40.01%、33.44%和 5.30%,
其他主营业务形成毛利占公司毛利比重为 7.97%、16.13%、13.59%和 3.72%,成
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公司其他主营业务包括数控设备零部件产品的销
售、数控设备升级改造业务,主要依赖于公司标准机、非标准机、特殊机等业务
的发展以及下游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维持。公司客户出于产品品质稳定性的考
虑,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此在不断采购设备的同时,零部件更换和设备
升级改造的需求也随之增加。但是,由于不同客户对产品使用频率、自动化程度
的要求均不相同,相应产品的零部件需求及设备配置也存在较大差异,使得公司
其他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客户及毛利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亦可能导致公司其他
主营业务的收入规模及毛利率存在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

       二、保荐人、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第一季度账面数据,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分析性复核,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
的业绩情况。
   2、获取了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清单,对公司客户结构、产品销售价格变动进
行了分析,了解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对主要客户的定价进行了比较
分析,按照发行人主要产品类型,对报告期内各品类主要客户的销售数量、金额、
单价、毛利率等财务数据进行分析。
   3、获取了报告期内公司的采购清单,对标准机和非标准机主要原材料的构成
和差异情况、采购金额、价格变化进行了分析;获取发行人三年一期的销售清单,
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异常波动情况,按照订单进行分析。
   4、获取发行人三年一期其他主营业务的销售清单,根据发行人业务类型,对
报告期各期,其他主营业务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及毛利率进行分析。
   5、了解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交易背景等信息,对发行人其他主营
                                    87
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分析。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2022 年 1-3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因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营
业收入下降,而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的产品中部分机器研发难度较大,客户需要实
现的功能较多,相关产品设计及生产过程中材料损耗偏大,且当月完工入库少,
造成分摊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较高所致。除 2022 年 1-3 月外,公司综合毛利率
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各类别产品的毛利率变化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2021 年度,发行人标准机毛利率上升,主要系群光科技 56 台
标准机订单的毛利率较高所致。2021 年度,发行人因试生产订单及低价订单的毛
利率偏低,导致发行人非标机毛利率有所下降。发行人 2021 年的标准机、非标准
机毛利率变动不一致具备合理性。
    3、公司 2020 年、2021 年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毛利占公司毛利增加较多,主
要系公司之前年度销售产品较多,推动公司相关客户零部件更换、设备升级改造
需求所导致。在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与下游客户保持长
期合作关系的前提下,公司下游客户的零部件更换及设备升级改造需求将长期存
在,预计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2022 年 1-3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因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营
业收入下降,而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的产品中部分机器研发难度较大,客户需要实
现的功能较多,相关产品设计及生产过程中材料损耗偏大,且当月完工入库少,
造成分摊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较高所致。除 2022 年 1-3 月外,公司综合毛利率
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各类别产品的毛利率变化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2021 年度,公司标准机毛利率上升,主要系群光科技 56 台标
准机订单的毛利率较高所致。2021 年度,公司因试生产订单及低价订单的毛利率
偏低,导致公司非标机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 2021 年的标准机、非标准机毛利率
变动不一致具备合理性。
    3、公司 2020 年、2021 年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毛利占公司毛利增加较多,主
                                   88
要系公司之前年度销售产品较多,推动公司相关客户零部件更换、设备升级改造
需求所导致。在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与下游客户保持长
期合作关系的前提下,公司下游客户的零部件更换及设备升级改造需求将长期存
在,预计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问题 6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 5.77%、3.77%、11.77%、
20.33%,呈上升趋势。公司有部分境外销售为代销模式,主要针对印度和韩国等
其他亚洲市场。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境外销售的地区分布,境外主要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结算方式和币种,境外客户的开拓方式和境外销售的管理模式,与主
要境外客户的合作情况;(2)报告期内境外采购、跨境运费、出口退税、汇兑损
益与境外销售规模的匹配性;(3)结合境外在手订单、境外新冠疫情最新情况及
影响、原材料和产品价格变化等情况,说明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快增长的原因及
合理性,说明公司境外收入占比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存在境外收入下降导
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3)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境外销售的地区分布,境外主要客户名称、销售金额、结算
方式和币种,境外客户的开拓方式和境外销售的管理模式,与主要境外客户的合
作情况

    1、报告期内境外销售的地区分布情况


                                   89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837.47 万元、4,249.72 万元、
5,205.89 万元和 136.72 万元,其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日本       10.40    7.61%       787.02   15.12%   2,734.94    64.36%      160.44     8.73%
   印度       40.07   29.31%   2,601.83     49.98%    829.36     19.52%      405.37     22.06%
 马来西亚                          381.54    7.33%    609.02     14.33%      609.25     33.16%
   韩国       32.74   23.95%       289.87    5.57%     18.15     0.43%       190.72     10.38%
   美国        0.69    0.50%       545.32   10.48%     12.84     0.30%       254.47     13.85%
   泰国                             81.21    1.56%           -          -    180.93     9.85%
  墨西哥                           274.65    5.28%           -          -           -           -
   英国        0.42    0.31%       205.16    3.94%       0.47    0.01%          6.87    0.37%
   其他       52.40   38.33%        39.29    0.75%     44.94     1.06%        29.42     1.60%

   合计      136.72    100%    5,205.89      100%    4,249.72     100%      1,837.47     100%
注:2022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集中在日本、印度、马来西亚和韩国等国家或
地区,合计占比均在 60%以上。

    2、境外主要客户名称、销售金额、结算方式和币种,境外客户的开拓方式
和境外销售的管理模式,与主要境外客户的合作情况

    (1)境外客户的开拓方式和境外销售的管理模式

    公司的境外业务采用统一管理模式,集中营销。公司针对客户国别特点,采
取差异化的营销手段,由境外子公司田中日本和田中马来西亚共同配合执行营销
方案。公司境外订单的获得主要通过承接已有客户的订单和通过电话销售、销售
人员的客户关系以及网络销售等方式进行推广,同时也通过展会方式进行市场开
拓。市场拓展部每年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制定销售计划,进行客户管理,并长期跟
踪客户的动态。

    (2)境外主要客户名称、销售金额、结算方式和币种,与主要境外客户的
合作情况


                                            90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的主要客户名称、销售金额、结算方
式、币种和合作情况如下表所示:




                                 91
                                                                                                                                                                    单位:万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结算              合作情况
           客户名称                                                                                                             结算方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币种   合作时间        采购内容
                                                                                                                          出货后 100%;部分非标
SALCOMP MANUFACTURING                                                                                                                                                 绕线机、流水
                                 13.32     9.74%      2,523.66    48.48%      798.65     18.79%     128.80     7.01%      机出货前 50%,出货后    USD    2014.12
INDIA PVT LTD.(印度)                                                                                                                                                线、零部件
                                                                                                                          50%
                                                                                                                                                                      口罩机流水线、
LEC INC(日本丽固株式会社)        2.93     2.14%       773.73     14.86%      730.67     17.19%            -          -   出货前 100%             USD    2020.8
                                                                                                                                                                      零部件、维修费
MINLUCK CO.,LTD(日本)                 -          -       8.49    0.16%      1,551.01    36.50%            -          -   出货前 100%             USD    2020.3       口罩机、零部件
                                                                                                                          出货前 20%,出货后
IDAKA & CO.,LTD.(日本电装)            -          -           -          -    457.67     10.77%            -          -                           USD    2020.6       集成块整形机
                                                                                                                          80%
IDAKA AMERICA,INC( 美 国 电                                                                                               出货前 80%,出货后                          一次取出机、维
                                       -          -    449.84     8.64%              -          -          -          -                           USD    2019.11
装)                                                                                                                      20%                                         修费
                                                                                                                                                                      自动流水线、汽
SCHAFFNER EMC CO LTD                   -          -    318.53     6.12%       545.33     12.83%     482.73     26.27%     出货前 100%             RM     2015.1       车用天线圈生
                                                                                                                                                                      产线、零部件
                                                                                                                                                                      绕线机、非标架
Viskor Trading Company (韩国)    32.74     23.95%      291.06     5.59%        18.81      0.44%     105.25     5.73%      出货后 100%             USD    2017.6
                                                                                                                                                                      台、零部件
NIDEC AUTOMOTIVE MOTOR
                                       -          -    274.65     5.28%              -          -          -          -   出货后 100%             USD    2020.7       自动绕线机
AMERICAS LLC(墨西哥电产)
NIDEC MOTOR CORPORATION                                                                                                   出货前 50%,出货后
                                       -          -    101.80     1.96%              -          -          -          -                           USD    2020.6       卷线机
(英国电产)                                                                                                              50%
                                                                                                                                                                      电子烟单轴机、
Juul Labs,Inc.(美国电子烟)            -          -     94.83     1.82%              -          -    84.50     4.60%      出货前 100%             USD    2019.9
                                                                                                                                                                      零部件
                                                                                                                          标准机出货前 50%,出
KUK Coils Electronics(英国)      0.42     0.31%        91.55     1.76%          0.47     0.01%       0.85     0.05%                              EUR    2018.4       绕线机、零部件
                                                                                                                          货后 50%;其他出货前


                                                                                         92
                                                                                                                 100%
TNK(株)                          7.82   5.72%      86.44    1.66%       6.92    0.16%       6.76   0.37%    出货前 100%            JPY   2003.7     零部件
Sumida                                                                                                                                                   绕线包胶带设
                                         -        -     81.21    1.56%          -        -    177.65    9.67%    出货后 100%            USD   2019.1
Electric(Thailand)Co.,Ltd.(泰国)                                                                                                                        备、绕线机
                                                                                                                 非标机出货前 90%,出                    整型机、绕线
NMT RONICS INDIA
                                     26.75   19.57%     69.86    1.34%     28.58     0.67%     29.66    1.61%    货后 10%;其他出货前   USD   2018.6     机、非标架台、
PVT.LTD.(印度)
                                                                                                                 100%                                    零部件
PT. HAMADEN INDONESIA                                                                                                                                    非标架台、零部
                                         -        -       9.30   0.18%     11.60     0.27%     92.46    5.03%    出货前 100%            RM    2015.1
MANUFACTURING                                                                                                                                            件
                                                                                                                                              远洋翔瑞
Toc tech india pvt ltd                   -        -          -       -          -        -    245.45    13.36%   出货前 100%            USD              精雕机、维修费
                                                                                                                                              客户
(株)ファースト                         -        -          -       -          -        -    146.40    7.97%    出货前 100%            JPY   2003.7     绕线机
Ocean
                                                                                                                                              远洋翔瑞
machine-Praezisionsgraviermaschi         -        -          -       -          -        -    122.62    6.67%    出货前 100%            USD              精雕机、维修费
                                                                                                                                              客户
nen GmbH
                                                                                                                 非标机出货前 50%,出
AMOSENSE CO.,LTD(韩国)                  -        -          -       -          -        -     78.85    4.29%    货后 50%;其他出货后   USD   2019.1     绕线机、零部件
                                                                                                                 100%
Littelfuse Far East Pte Ltd(新加
                                     39.06   28.57%          -       -          -        -          -        -   出货后 100%            USD   2021.8     绕线机
坡)
其他客户                             29.93   21.89%     30.94    0.59%    100.01     2.35%    135.49    7.37%
                合计                136.72    100%    5,205.89   100%    4,249.72    100%    1,837.47    100%
       注:2022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93
     2020 年,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为 4,249.72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初全球爆
发新冠疫情,为公司口罩机产品的生产、销售带来积极影响。其中,日本客户
MINLUCK CO.,LTD(日本)和 LEC INC(日本丽固株式会社)向公司采购多台
全自动口罩机流水线,使得公司 2020 年实现 2,281.68 万元的口罩机外销收入。
     2021 年,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为 5,205.89 万元,主要系 SALCOMP
MANUFACTURING INDIA PVT LTD.(印度)向公司采购自动化集成度较高的
流水线,相比于其以前年度采购的单机产品,具有更高价值。
     2022 年 1-3 月,受到国内新冠疫情反复的影响,公司产品出口受到一定限制,
使得境外主营业务收入降低。

     (二)报告期内境外采购、跨境运费、出口退税、汇兑损益与境外销售规
模的匹配性

     1、境外采购及跨境运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采购金额分别为 416.02 万元、678.87 万元、695.09 万
元及 95.85 万元,占全年采购总额比例较低。公司境外采购采用到岸价(CIF)
模式,采购环节的跨境运费已包含在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中。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采
用离岸价(FOB)模式,由客户承担境外海运费,极少部分是 CIF 模式,由公司
提前垫付境外海运费,待客户收货后,境外海运费随同货款支付给公司。因此,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跨境运费。

     2、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规模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销售业务主要由田中精机母公司开展,随着境外销售
的逐年上涨,田中精机母公司的出口退税金额也随之增加。田中精机母公司报告
期内的出口退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境外销售金额                162.25       5,248.25      4,076.45         1,266.77
申报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          342.87       6,183.99      2,761.98         1,161.89
         差异                    -180.63        -935.74      1,314.47          104.88
        应退税额                   44.57         803.92        359.04          161.08


                                       94
出口退税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7.37              767.93          350.95             128.83
       出口退税金额                      27.20               35.98              8.08            32.25
      实际出口退税率                    13.00%          13.00%              13.00%         13.86%
  注 1:表格中为田中精机母公司境外销售收入总额,由于其他业务收入以及与海外子公司交
  易抵消的影响,相关数据与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境外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略有差异。
  注 2:2022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田中精机母公司各期境外销售金额与申报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或申报出
  口退税货物销售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账面确认境外销售收入的时点和实际申
  报出口退税的时点存在差异。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通常在单证齐备后方可获
  得相应的退税,账面确认境外销售收入的时点和实际申报出口退税的时点一般有
  一定的时间差,故报告期各期申报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境外销售金额之间存
  在差异。
       2019 年,田中精机母公司实际出口退税率为 13.86%,主要是出口货物的退
  税率根据国家增值税率的调整由 16%调整为 13%所致。2020 年度至 2022 年第一
  季度,田中精机母公司的实际出口退税率为 13%。

       3、汇兑损益金额与境外销售的匹配性

       公司境外销售结算的币种主要系美元,存在少量的欧元、日元和人民币情况,
  报告期内汇兑损益的变动主要受外汇汇率波动的影响。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境外销售(万元)           156.67            5,239.38            4,076.74          1,179.18
    汇兑损益(万元)            -3.37              -10.06            -107.46             17.81

       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95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形成汇兑损益为 17.81 万元、-107.46 万元、-10.06 万元
和-3.37 万元。2019 年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综合全年的
汇兑损益金额不大。2020 年度,受疫情影响,口罩机市场需求激增,使公司口
罩机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对公司境外销售增长具有促进作用,2020 年上半年,
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上升,但 2020 年 6 月起,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降,导
致公司 2020 年度出现了 107.46 万元的汇兑损失。2021 年度、2022 年 1-3 月,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总体处于低位波动,公司汇兑损益金额较低。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退税、汇兑损益与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

    (三)结合境外在手订单、境外新冠疫情最新情况及影响、原材料和产品
价格变化等情况,说明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快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
境外收入占比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存在境外收入下降导致业绩下滑的风
险。

    1、境外订单情况、境外新冠疫情最新情况及影响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境外在手订单超过 5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产品名称           金额
       NMT RONICS INDIA PVT.LTD.(印度)         绕线机及试绕治具      155.68
        Littelfuse Far East Pte Ltd(新加坡)         绕线机           151.17
                                           96
    NIDEC MOTOR CORPORATION(英国电产)                                 3 轴绕线机           114.00
           Standard Motor Products,Inc.(美国)                 CX3606 绕线机                50.20
                           其他                                             -                93.13

                                      合计                                                   564.18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并在全球范围内快速蔓延,推动了口罩机
产品的市场需求,公司在 2020 年实现较大金额的口罩机业务收入,对公司境外
销售增长具有促进作用。2021 年,随着境外新冠疫情发展进入常态化,公司口
罩机市场的境外需求降低,但公司积极拓展非标准机等产品的境外市场客户,同
时由于全球电子元件行业需求相对旺盛,公司主要境外客户相比购买单机,更倾
向于采购自动化集成度更高的流水线设备,使得公司 2021 年非标准机实现较高
境外收入。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境外在手订单超过 500 万元,境外订单相
对充足,主要为绕线机等设备产品,预计境外新冠疫情对公司相关订单销售不存
在重大不利影响。

    2、原材料和产品价格变化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采购原材料主要为基板和德国电源,其中基板是自动化
设备程序的硬件载体,用于储存控制系统程序;德国电源是客户指定原材料。报
告期内,公司境外采购金额分别为 416.02 万元、678.87 万元、695.09 万元及 95.85
万元,境外采购规模较低。因此,境外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影响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标准机、非标准机以及特殊机产品形成境外销售收入的销售
价格及成本情况如下:
                                             2022 年 1-3 月
产品类别        数量        收入        成本              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台)      (万元)    (万元)        (万元/台)         (万元/台)        (%)
标准机           2            71.80        47.76              35.90                  23.88     33.48
非标准机         1            26.26        11.16              26.26                  11.16     57.50
特殊机                -           -               -                 -                    -            -
                                                  2021 年度
产品类别       数量         收入         成本           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台)     (万元)     (万元)       (万元/台)          (万元/台)       (%)
标准机           2            90.01        21.66              45.01                  10.83     75.94
非标准机         44        3,665.98     2,354.68              83.32                  53.52     35.77

                                             97
产品类别                                 2022 年 1-3 月
特殊机         8        1,172.03      914.04              146.50          114.26        22.01
                                              2020 年度
产品类别      数量       收入        成本             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台)     (万元)    (万元)       (万元/台)       (万元/台)       (%)
标准机         3           57.18       36.78               19.06           12.26        35.68
非标准机       7          739.34      355.14              105.62           50.73        51.97
特殊机        13        2,739.35    2,032.84              210.72          156.37        25.79
                                              2019 年度
产品类别     数量        收入        成本           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台)    (万元)    (万元)       (万元/台)       (万元/台)       (%)
标准机         7          321.49      194.53               45.93           27.79        39.49
非标准机       4          873.85      534.91              218.46          133.73        38.79
特殊机             -           -              -                 -                 -         -
注:2022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在境外销售的主要产品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公司产品具有个性
化、定制化特征,系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客户需求进行专门生产,相关客户对产
品功能、产品配置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使得不同产品价格、成本以及毛利率存
在较大差异,并发生一定变动。

    3、说明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快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境外收入占
比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存在境外收入下降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837.47 万元、4,249.72 万元、
5,205.89 万元和 136.7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7%、11.77%、
15.49%及 4.08%,占比较低。公司 2020 年的境外销售收入主要是由于 2020 年新
冠疫情爆发导致口罩机市场需求增加所致;公司 2021 年积极拓展非标准机等产
品的境外市场客户,非标准机实现较高收入增长推动公司 2021 年境外主营业务
收入的进一步增加。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境外订单相对充足,且主要为绕线机等设备产品,
预计境外疫情对公司未来境外销售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境外销售具备可持
续性。但是,公司主要产品为专用设备,其境外销售收入依赖于市场开拓及主要
海外客户的设备升级替换情况,公司境外收入占比增长的可持续性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低,但存在境外收入下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98
并已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专门风险提示。

    4、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行
业及市场风险”之“(二)境外销售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目前,公司产品境外销售的地区主要是日本、印度、马来西亚和韩国等国
家。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837.47 万元、4,249.72 万元、
5,205.89 万元和 136.7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7%、11.77%、
15.49%及 4.08%。外销业务已经成为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但公司外销业务可能
面临进口国新冠疫情控制、政策法规变动、市场竞争激烈、贸易摩擦导致的地
缘政治壁垒、受相关国家或地区管制以及境外客户对相关设备需求变动等风险
等风险,并对公司产品的境外销售量产生不利影响。若未来境外环境出现不利
变化,或客户对相关设备需求下降,将可能导致公司外销收入下降,进而影响
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保荐人、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清单,分析境外销售的地区分布、主要客
户及产品的变化、了解发行人境外主要客户的合作开始时间及销售内容,对报告
期各期境外销售收入波动情况进行分析。
    2、访谈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对境外客户的开拓方式
和管理模式。
    3、获取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采购清单、境外销售清单及出口退税清单,了
解报告期内公司跨境运费的结算方式,比较分析报告期内境外采购、跨境运费、
出口退税、汇兑损益与境外销售规模的匹配性。
    4、获取发行人境外销售清单,根据产品类型,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产
品的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单价及毛利率等财务数据进行分析。
    5、获取公司境外在手订单,访谈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分析境

                                  99
外收入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推动口罩机产品市场需求,对公司境外
销售增长具有促进作用。2021 年,公司口罩机市场的境外需求降低,公司通过
积极拓展非标准机等产品的境外市场客户,进一步推动境外收入增长。
    2、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出口退税、汇兑损益与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
    3、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境外订单相对充足,且主要为绕线机等设备产
品,预计境外疫情对公司未来境外销售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境外销售具备
可持续性。但是,公司主要产品为专用设备,其境外销售收入依赖于市场开拓及
主要海外客户的设备升级替换情况,公司境外收入占比增长的可持续性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推动口罩机产品市场需求,对公司境外
销售增长具有促进作用。2021 年,公司口罩机市场的境外需求降低,公司通过
积极拓展非标准机等产品的境外市场客户,进一步推动境外收入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的出口退税、汇兑损益与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
    3、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境外订单相对充足,且主要为绕线机等设备产
品,预计境外疫情对公司未来境外销售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境外销售具备
可持续性。但是,公司主要产品为专用设备,其境外销售收入依赖于市场开拓及
主要海外客户的设备升级替换情况,公司境外收入占比增长的可持续性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



问题 7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存在较大变化。最近一期,昆山联滔电子有限
公司是公司第二大客户和第一大供应商。




                                  100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收入来源,说明公司前五大
    客户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行业上下游、公司前五大客户与供
    应商合作情况、公司采购和经营模式、向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的
    主要内容及金额,说明公司第二大客户和第一大供应商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情况说明

         (一)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收入来源,说明公司前五大客户发生较大变化的

    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业务涉及
    消费电子产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医疗行业等自动化相关领域,为客户提供
    自动化测试、精密装配、全自动生产线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数控
    自动化标准机、非标准机以及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分
    类的构成参见下表:

 产品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类别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标准机    494.17      14.74%      3,170.40     9.44%        1,486.72     4.12%      2,331.93        4.78%
非标机   2,208.82     65.88%     23,126.84    68.83%       16,697.74    46.23%     22,182.86    45.47%
特殊机           -           -    1,661.47     4.94%       12,068.49    33.41%      2,969.94        6.09%
精雕机           -           -           -             -           -           -   18,007.08    36.91%
其他主
          649.78      19.38%      5,640.81    16.79%        5,867.62    16.24%      3,298.82        6.76%
营业务
 合计    3,352.76    100.00%     33,599.52   100.00%       36,120.57   100.00%     48,790.64   100.00%
    注:精雕机为发行人子公司远洋翔瑞的产品。2019 年 11 月,公司对远洋翔瑞失去实际控制。
    自 2019 年 11 月起,远洋翔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 2019 年精雕机业务数据统计
    区间仅为 1-10 月。

                                                 101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公司前五大客户(属于同一控
  制的公司合并列示)情况如下: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1     上海禾赛科技有限公司
             2     苏州益而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日本电产(NIDEC)集团:日本电产三协(浙江)有限公司、日本电产汽车马达
 2022 年     3     (浙江)有限公司、NIDEC MOTORS & ACTUATORS(POLAND)sp.Z.o.o(波兰电
  1-3 月           产)、日本电产(浙江)有限公司、日本电产三协电子(韶关)有限公司
                   领益智造: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Salcomp
             4
                   Manufacturing India Pvt.Ltd.
             5     欧姆龙(OMRON)集团:欧姆龙(上海)有限公司
                   领益智造:Salcomp Manufacturing India Pvt.Ltd.、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1     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领镒精密技术有限
                   公司
                   立讯精密: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立讯精密工业(恩施)有限公司、博硕科技
             2
2021 年度          (江西)有限公司
             3     厦门 TDK 有限公司
                   台湾群光集团: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群光电能科技(重庆)有限公
             4
                   司、Chi Cony Power Technology Co.,Ltd.
             5     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
             1     立讯精密: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2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3     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领益智造: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Salcomp Manufacturing India Pvt.Ltd.、
             4
                   Salcomp Industrial Eletrnica da Amaznia Ltda.
                   台湾群光集团: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群光电能科技(重庆)有限公
             5
                   司、Chi Cony Power Technology Co.,Ltd.
             1     立讯精密: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2     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
             3     碳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日本电产(NIDEC)集团:日本电产(大连)有限公司、日本电产(浙江)有限
                   公司、日本电产科宝电子(浙江)有限公司、日本电产汽车马达(浙江)有限公
2019 年度
             4     司、日本电产三协(浙江)有限公司、日本电产三协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日
                   本电产三协电子(韶关)有限公司、日本电产三协有限公司越南厂、Nidec Motors
                   & Actuators (Poland) Sp. z o.o.
                   胜美达(Sumida)集团:东莞胜美达(太平)电机有限公司、胜美达电机(吉安)
             5     有限公司、胜美达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广州胜美达电机有限公司、胜美达电
                   机(常德)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胜美达旧水坑电子厂


                                           102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中的立讯精密、日本电产(NIDEC)集团、胜美
达(Sumida)集团、领益智造、台湾群光集团、欧姆龙集团、信维通信(江苏)
有限公司等企业或其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已与发行人合作多年,合作情况较为
稳定。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化较大,
主要原因如下:


     1、2019 年后,远洋翔瑞精雕机产品对应客户与公司未发生业务合作

    精雕机为远洋翔瑞的产品,公司自 2019 年 11 月起对远洋翔瑞失去控制,远
洋翔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9 年 1-10 月,远洋翔瑞精雕机销售收入
18,007.08 万元,占发行人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36.91%,占比相对较高。
2019 年,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中的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碳元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等均为远洋翔瑞精雕机产品客户,远洋翔瑞失控后,相关客户与发行人未发生
业务合作。


     2、新冠疫情原因导致公司产品需求变化

    2020 年,公司特殊机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升高,达到 33.41%,主
要是由于 2020 年初全球范围内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市场对于口罩机设备的
需求急剧增加,公司口罩机等特殊机产品的销量大幅提高。公司 2020 年新增部
分医疗行业公司客户,其中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0 年第二大客
户,公司主要向其出售口罩机等产品,导致公司前五大客户结构发生一定调整。


     3、公司市场开拓新增客户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除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外,公司前五大客户为新增客户的明细及开始合作情况如下:

    年度               新增客户名称                    开始合作情况
                                              2021 年开始合作,系销售部门自主
2022 年 1-3 月     上海禾赛科技有限公司
                                              拓展开发,主要向其销售非标机
  2021 年度             无新增客户                           -
  2020 年度             无新增客户                           -
  2019 年度             无新增客户                           -


                                      103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化较大主要是由于远洋翔瑞精雕机产
品对应客户不再合作、新冠疫情原因导致公司产品需求变化以及公司市场开拓新
增客户,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行业上下游、公司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合作情况、公司采购和经

营模式、向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的主要内容及金额,说明公司第

二大客户和第一大供应商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公司行业上下游、公司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合作情况、公司采购和经营

模式

    发行人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所对应
的上游行业主要为基础原材料、机械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及其组件和机电设
备等;下游终端行业主要为消费电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家电制造业、医疗行
业等自动化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除向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及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
司采购非标机设备外,主要向其他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导针、张力器、电机、气缸、
电源等原材料,用于公司标准机、非标机及特殊机设备的生产,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
为 37.60%、31.89%、20.11%、19.45%。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前五大客户销售
标准机、非标机及零部件等产品,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
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18%、49.59%、51.48%和
47.67%。公司与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开始合作情况如下: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合作开始时间
                  1     上海禾赛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2     苏州益而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2011 年
2022 年 1-3 月    3     日本电产(NIDEC)集团                2010 年
                  4     领益智造                             2016 年
                  5     欧姆龙(OMRON)集团                  2010 年
                  1     领益智造                             2016 年
   2021 年
                  2     立讯精密                             2017 年

                                       104
                     3       厦门 TDK 有限公司                     2010 年
                     4       台湾群光集团                          2014 年
                     5       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              2018 年
                     1       立讯精密                              2017 年
                     2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020 年度          3       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              2018 年
                     4       领益智造                              2016 年
                     5       台湾群光集团                          2014 年
                     1       立讯精密                              2017 年
                     2       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                远洋翔瑞客户
  2019 年度          3       碳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远洋翔瑞客户
                     4       日本电产(NIDEC)集团                 2010 年
                     5       胜美达(Sumida)集团                  2010 年
注 1:公司 2019 年度前五大客户中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碳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子公
司远洋翔瑞客户,2019 年 11 月,公司对远洋翔瑞失去实际控制,故上述两家客户开始合作
时间无法统计。
注 2:公司与集团客户控制下的多个子公司存在合作关系,开始合作时间为公司与集团客户
旗下子公司最早开展合作时间。

    公司与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开始合作情况如下: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作开始时间
               1         SMC 自动化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0 年
               2         杭州千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010 年
  2022 年
               3         苏州梯爱取开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011 年
   1-3 月
               4         杭州普锐视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昆山诺丰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2021 年
                         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SMC 自
               1                                                   2010 年
                         动化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         立讯精密                                  2017 年
2021 年度
               3         杭州千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010 年
               4         和椿自动化(上海)有限公司                2020 年
               5         苏州梯爱取开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011 年
               1         立讯精密                                  2017 年
2020 年度      2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欧姆龙(OMRON)集团                       2010 年

                                            105
             4     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0 年
             5     伟本智能机电(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立讯精密                                        2017 年
             2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019 年度    3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远洋翔瑞供应商
             4     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远洋翔瑞供应商
             5     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0 年
注 1:公司 2019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中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为子公司远洋翔瑞供应商,2019 年 11 月,公司对远洋翔瑞失去实际控制,故
上述两家供应商开始合作时间无法统计。
注 2:公司与集团供应商控制下的多个子公司存在合作关系,开始合作时间为公司与集团供
应商旗下子公司最早开展合作时间。
注 3:2021 年 4 月,应 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要求,公司对 SMC(中国)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采购业务(包括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及后续业务)全部由 SMC 自动化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承接。公司与 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0 年开始合作,故公
司与 SMC 自动化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始合作时间亦认定为 2010 年。

    经过多年经营,公司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普遍已开展合作多年,合作情况相
对稳定。公司的采购模式分为直接采购模式和定制件采购模式。标准件采用直接
采购方式,即直接面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定制件中部分工艺较为简单的结构件存
在向外协厂商进行定制采购的情形。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由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订单并直接发货给
客户。公司项目订单的获得主要通过承接已有客户的订单和已有客户推荐的新客
户订单和公开投标、市场推广等方式获得。公司有部分境外销售为代销模式,主
要针对印度和韩国等其他亚洲市场。在确定价格方面,公司以产品生产所需的材
料成本为基础,结合产品的创新程度、综合技术含量、所投入的研发设计成本、
客户的后续业务机会、项目合同金额和生产交货周期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相
关产品价格。


    2、向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的主要内容及金额,说明公司第二

大客户和第一大供应商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联滔”)既是公司客户
也是供应商,昆山联滔是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

                                      106
立讯精密体系内公司以下概称“立讯精密公司”)子公司,除昆山联滔外,立讯
精密另一子公司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亦为公司客户及供应商。报告期
内,发行人与立讯精密公司采购和销售的具体内容及交易情况列示如下:

    报告期                 交易主体               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向立讯精密公司采购
 2022 年 1-3 月                -                        -             -
                                               P106 整台设备、
    2021 年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527.57
                                                 ICT 回购机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P33 设备                1,054.08
    2020 年       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
                                               P80 双轴绕线机             1,010.99
                  司
                  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   RX3602 双轴绕
                                                                          4,534.72
    2019 年       司                               线机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P92 焊锡机主体               42.47
                                   向立讯精密公司销售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非标机                  177.91
 2022 年 1-3 月   立讯精密工业(恩施)有限公
                                                   零部件                   13.33
                  司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非标机                 3,714.87
                  立讯精密工业(恩施)有限公
    2021 年                                        非标机                  201.52
                  司
                  博硕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非标机                  106.19
    2020 年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非标机                 4,537.29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非标机                 2,963.81
    2019 年       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
                                                   非标机                 2,793.06
                  司

     发行人于 2017 年开始向立讯精密公司进行销售,主要为公司生产的非标机
及零部件,并于 2019 年开始向立讯精密公司进行采购,主要系回购部分出售至
立讯精密公司的非标机,在进行升级改造后向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维通信”)和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城”)出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立讯精密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为非标机,向立讯精密公司采
购的商品主要包括 P106 整台设备、ICT 设备、P33 设备、P80 双轴绕线机、RX3602
双轴绕线机、P92 焊锡机等产品。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
发行人向立讯精密公司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5,756.87 万元、4,537.29 万元、4,022.58
万元和 191.24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69%、12.47%、11.70%和

                                         107
5.60%。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发行人向立讯精密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
4,577.19 万元、2,065.07 万元和 527.57 万元,占各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2.06%、10.50%和 4.54%;2022 年 1-3 月,公司未向立讯精密公司进行采购。发
行人将产品升级改造后向信维通信和领胜城销售,该购销业务按净额法确认收
入。

    立讯精密公司既是发行人客户又是供应商的主要原因如下:(1)双方业务合
作由 A 公司协助达成,立讯精密属于 A 公司核心供应商,发行人部分绕线设备
用途为生产 A 公司产品配件,由 A 公司指定将该类设备销售至立讯精密公司。
(2)双方合作期间内,A 公司因产品迭代及采购布局调整,部分采购由立讯精
密公司转移至 A 公司另外的供应商信维通信及领胜城,应 A 公司请求以及产品
迭代需求,公司购买部分销售至立讯精密公司的 A 公司产品专用自动化绕线设
备,进行升级改造后,再销售至信维通信及领胜城。

    立讯精密公司、信维通信及领胜城均非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向立讯精密公
司销售产品是基于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发行人向立讯精密
公司采购部分之前销售给其的 A 公司专用自动化绕线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后再
销售给信维通信及领胜城,属于应 A 公司请求以及产品迭代需求所发生的商业
行为,公司可以获取经营收益,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符合装备制造行业惯例,该
行业上市公司仕净科技(301030.SZ)、利和兴(301013.SZ)、震裕科技(300953.SZ)
均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其客户与供应
商重叠的情况。虽然发行人向重叠的客户及供应商采购及销售的为同类型商品,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有一定特殊之处,但相关业务的开展均是基于合理的经营需
要,具有合理性。

       二、保荐人、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核查公司与报告期主要客户的销售订单、出库单、运输单、销售发票等,

                                    108
抽查收款银行电子回单,并函证存在大额应收账款的客户,核查交易的真实性。
    2、通过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各
期主要客户的股东、主要人员、工商信息等内容,判断其与公司交易的合理性。
    3、访谈公司管理层及销售、采购、财务人员,了解公司与昆山联滔电子有
限公司开展合作的背景、交易标的、业务模式、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4、查阅了 A 公司与发行人的邮件往来。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化较大主要是由于远洋翔瑞精雕机产品对应
客户不再合作、新冠疫情原因导致公司产品需求变化以及公司市场开拓新增客
户,具有合理性。
    2、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既是公司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原因主要是应合作方
A 公司请求以及产品迭代需求所发生的商业行为,公司可以获取经营收益,具有
合理性。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化与会计师执行公司报告期内核查过程中了解的相关
情况没有重大不一致,具有合理性。
    2、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既是公司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原因与会计师执行公
司报告期内核查过程中了解的相关情况没有重大不一致,具有合理性。



问题 8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余额为 10,888.58 万元。

    请发行人结合回购进展补充说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是否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条的
规定。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9
回复:

    一、发行人情况说明

   (一)发行人期末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余额的主要内容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因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产生的其他应付款
余额为 8,647.23 万元,由两部分组成:


    1、龚伦勇持有的应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对应金额 1,359.89 万元

    2017 年 2 月 20 日,发行人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发行人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随后,发行
人以 2017 年 3 月 14 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龚伦勇授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每股 32.10 元,收到其缴纳的认股款 6,420 万元,其中三分之一是其
自有资金出资,三分之二系发行人股东钱承林通过股票质押向银行贷款取得。
2018 年 6 月,发行人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计划,向全体股东派送股票红利、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龚伦勇所持限制性股份数量调整为 360 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分为三期解锁,由于发行人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
考核目标,2018 年 8 月,发行人对全体激励对象所持第一批限制性股票进行了
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龚伦勇持有的 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支付回购款
1,918.98 万元。

    由于发行人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2019 年 10 月,发行
人对全体激励对象所持第二批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龚伦勇
持有的 144 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远洋翔瑞未完成《股权收购协议》中所约定的
业绩承诺,龚伦勇依约应对发行人进行业绩补偿但未支付,发行人仅将龚伦勇通
过钱承林股票质押向银行贷款并且需要在 2019 年偿还的金额 1,784.53 万元进行
偿还,扣押龚伦勇自有资金出资的款项 1,384.15 万元,作为预计可以收到的业绩
补偿款。

    由于发行人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发行人应对全体激励

                                   110
对象所持第三批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在办理注销过程中,龚伦勇持有的应
被回购注销的剩余 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被司法冻结,无法办理回购注销。2020
年 7 月,发行人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方案,分两次对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先将除龚伦勇以外的其他激励对象持有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待龚伦勇
持有的 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再
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同时,发行人将龚伦勇通过钱承林股票质押
向银行贷款的剩余部分进行归还,并以扣押的龚伦勇自有资金出资款归还剩余的
银行贷款利息 24.25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扣押的龚伦勇自有资
金出资款余额为 1,359.89 万元。


    2、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形成的回购义务期末余额 7,287.34

万元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发行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议案,同意发行人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以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为授予日,授予 63 名激励对象 1,006.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价格为 10.95 元/股。发行人在确定授予日后资金缴纳、权益登记的过程中,部分
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63 名调整为 59 名,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从 1,006.20 万股调整为 870.20 万股。

    2021 年 9 月 22 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 2021
年 9 月 22 日为授予日,授予 25 名激励对象 64.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11.74 元/股。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资金缴纳、权益登记的过程中,4 名激励对象
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4.7 万股,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 64.5
万股调整为 59.8 万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的余额为

                                    111
7,287.34 万元。


   (二)上述限制性股票相关回购进展

    1、龚伦勇所持 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进展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发行人就与龚伦勇、彭君的远洋翔瑞股权转让纠纷(业
绩承诺补偿争议)向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2019 年
12 月 31 日,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9)粤 0310 执保 906 号
财产保全结果通知书,对龚伦勇、彭君名下财产进行冻结,包括冻结龚伦勇托管
于证券账户的发行人股票 108 万股(其中 79.1001 万股为轮候冻结)。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与龚伦勇、彭君关于远洋翔瑞的股权转让纠纷(业
绩承诺补偿争议)仲裁案件仍在进行中,龚伦勇所持 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尚未解
除冻结,无法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期间尚未开始。公司将待龚伦勇持有的
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再将该部
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如在本次股份发行工作
启动前,龚伦勇持有的 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
销情形的,发行人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后再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如在本次股份发行工作启动后,该等限制性股票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
理回购注销情形的,将在股份发行工作完成后及时办理股份回购注销。


    2、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进展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需要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2022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3 名激励对象(其中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 名部分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从公司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发行人拟将上述人
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用于本次
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约 84.80 万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30,404,000 股减少至 130,328,000 股。2022 年 4 月 29 日,发行人披露《关于回
                                    112
购注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发行人拟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涉减资及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发
行人承诺将及时履行通知债权人及公告义务,并在公告期届满后及时办理限制性
股票注销以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预计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将于 2022 年
8 月前完成。在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前,发行人将不启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的发行工作。

    二、保荐人、律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验了发行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回购注销的相
关会议文件。
    2、查验了发行人向龚伦勇授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会议文件及款
项收付凭证。
    3、查验了法院冻结龚伦勇所持 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财产保全结果通知书。
    4、查验了发行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回购注销的相
关会议文件。
    5、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与承诺。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龚伦勇持有的 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尚不具备办理回购
注销的前提条件,回购期间尚未开始。公司将待龚伦勇持有的 108 万股限制性股
票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再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
回购注销。发行人已出具承诺,避免在未来回购期间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工作。发行人因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需要进行回购,发行人已出具承诺,在完成该部分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前,将不
启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工作。
                                   113
    在发行人切实履行其关于股票回购注销的有关承诺前提下,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第二十条关于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实施股份发行行为的规定。

    经核查,律师认为:

    1、龚伦勇持有的 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尚不具备办理
回购注销的前提条件,回购期间尚未开始。发行人将待龚伦勇持有的 108 万股限
制性股票解除冻结或出现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再将该部分限制性股
票予以回购注销。发行人已出具了切实可行的承诺,避免在回购期间实施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工作。

    2、因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发行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需
要进行回购,发行人已出具了切实可行的承诺,在完成该部分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前,将不启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工作。

    在发行人切实履行其关于股票回购注销的有关承诺前提下,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第二十条的规定。




问题 9

    截至 2021 年 9 月,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 1,359.89 万元,其他应收款 251.59
万元,其他流动资产 116.00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10.43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
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最近一期末
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2)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
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是否持有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如是,请说明取得上述房产、土地的方式和背景,相关
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安排,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114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2)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情况说明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性投资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
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交所于 2020 年 6 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
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
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
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
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
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
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类金融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经逐项比照,自发行人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
月起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设立或投资产

                                  115
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增拆借资金
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
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发行人不存在集团财务公司,亦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
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
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
的情况。

  (7)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
务的情况。

  (8)发行人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
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
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116
    2、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有
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致力于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不存在从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
相关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                货币资金                12,038.90            否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59.89            否
   3               其他应收款                    550.20          否
   4             其他流动资产                     51.98          否
   5             长期股权投资                         -           -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41          否

   (1)货币资金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
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包括(1)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翡垚投资通过自
有银行账户向其和上市公司共同开立的专项共管银行存款账户支付的 2,500.00
万元作为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履约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1,359.89 万元,主
要系发行人扣押龚伦勇的股权激励款中部分自有资金出资款项,发行人将该笔款
项作为预计可收回的业绩补偿款。发行人于 2017 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因未达到规定的业绩条件,需要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并将认购资金归
还。鉴于龚伦勇未对发行人进行业绩补偿,发行人对龚伦勇的部分自有资金出资
款进行扣押,并作为预计可收回的业绩补偿款(龚伦勇持有的应被回购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 1,080,000 股被司法冻结,暂时无法办理回购注销)。发行人持有的交易

                                   117
       性金融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608.81 万元,账面
       价值为 550.20 万元,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及往来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的其他流动资产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和预交所
       得税构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0。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 13.41 万元,全部
       为预付软件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
       融业务)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
       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
       务类型,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是否持
       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如是,请说明取得上述房产、土地的方式
       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安排,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
       售等业务。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
       型,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如下:
                      与发行人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关系

                                          118
                                         生产销售自动化机电设备、自动化系统、自动化机械及电子部件、
                                         机械部件;对自产产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
1        田中精机           发行人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自动化机电设备、自动化系统、自动化机械及电子部件、机械部
         田中精机上海
2                                        件批发;为隶属公司产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除特种设备、农业
         分公司            发行人分
                                         机械设备)
                             公司
         田中精机深圳
3                                        对总公司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
         分公司
                                         各种机械器具、机械装置的计划、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批
4        田中日本
                                         发、安装、维修管理以及进出口。上述业务所关联的一切业务。
5        田中马来西亚                    进口绕线机等设备及配件,以及对售出设备提供售后服务
                                         一般项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全资子公      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司          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6        田中双鲸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轨道交通机车与车辆配件、电气设备与配件、机电设备、环保设
         浙江田中电气                    备、普通机械设备的生产与销售,在机电科技领域从事技术开发、
7                          参股公司
         有限公司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机电设备安装、
                                         维修。

           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
        务,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亦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
        如是,请说明取得上述房产、土地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
        和安排,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持有的土地所有
        权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权   使用权面积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号              坐落                                使用期限至   用途
                                                              类型     (㎡)
                        善国用[2012]      姚庄镇新景路
    1     田中精机                                           出让       7,999.70   2053.04.29   工业
                        第 00504620 号    398 号
                        善国用[2015]      姚庄镇新景路
    2     田中精机                                           出让      20,051.00   2062.04.22   工业
                        第 00804762 号    398 号
                        浙(2021)嘉
    3     田中精机                        姚庄镇姚庄村       出让      14,612.00   2071.05.16   工业
                        善县不动产权

                                                      119
                  第 0074244 号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持有的房产具体
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对应的土地权
序号     权利人        房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平方米)               证号
                    嘉善县房权证善     姚庄镇新景路                      善国用[2012]
 1      田中精机                                       1,760.68   工业
                    字第 S0055197 号   398 号                            第 00504620 号
                    嘉善县房权证善     姚庄镇新景路                      善国用[2012]
 2      田中精机                                       4,293.60   工业
                    字第 S0055196 号   398 号                            第 00504620 号
                    嘉善县房权证善     姚庄镇新景路                      善国用[2015]
 3      田中精机                                       9,503.38   工业
                    字第 S0126724 号   398 号                            第 00804762 号
                    嘉善县房权证善     姚庄镇新景路                      善国用[2015]
 4      田中精机                                       9,809.62   工业
                    字第 S0126723 号   398 号                            第 00804762 号
                    嘉善县房权证善     姚庄镇新景路                      善国用[2015]
 5      田中精机                                       6,039.89   工业
                    字第 S0126722 号   398 号                            第 00804762 号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不存在持有住宅用地、商
服用地及商业房产的情形。发行人已出具《关于不涉及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
诺函》,承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房地产业务,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房地产业务,亦不会变相投资于房地产业务。如
公司违反承诺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荐人、律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同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并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了解并核实自本次发
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所实施或拟实施的对外投资情况。

       2、获取并查阅发行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款支付
凭证等文件。




                                          120
    3、查阅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经
营资质,并通过网络查询其经营范围,确认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
房地产开发资质。

    4、取得发行人下属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证书,了解持有房产、土地
使用权的相关性质、用途等情况;获取发行人关于不涉及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
承诺函。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
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
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
业务,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亦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
子公司、参股公司不存在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的情形。

    经对本题(2)所涉及内容进行核查,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
业务,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亦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不存在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及商业房产的情形。




其他问题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
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
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121
       同时,请发行人关注再融资申请受理以来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等情况,
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该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
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
书面说明。




回复:

       一、募集说明书重要风险因素重新撰写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风险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公司自身
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
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受理以来发行人重大舆情情况

       (一)重大舆情信息

       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获深交所受理,至
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持续关注媒体报道,通过媒体官网查询、搜索引擎检索
等方式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媒体报道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媒体报道及关注事
项如下:

序号       日期           媒体名称              文章标题             舆论主要内容
                                                                    田中精机拟设立
                                                                    苏州研发分公
                                       田中精机最新公告:拟设立
 1       2022-5-18        证券之星                                  司,公司经营管
                                       苏州研发分公司
                                                                    理层负责办理相
                                                                    关事宜。
                                                                    深交所对田中精
 1       2022-05-06        Wind        田中精机收年报问询函         机年报问询函主
                                                                    要关注问题
                                       田中精机:关于举行 2021 年   全文引用该公告
 2       2022-05-06    东方财富网
                                       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内容
                                       田中精机(300461):2021 年年   全文引用年度报
 3       2022-04-29   中国财经信息网
                                       度报告                       告内容

       (二)发行人说明

                                       122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受理以来,未发生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
情。前述舆情信息均系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主要包括发行人日常经营、年度报告
披露、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等公告信息,不涉及本次发行相关内容,相关披露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核查结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受理以来,未发生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
情。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检索了自本次发行申请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获深交所受理至本回复
出具之日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并核对了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经核查,保荐
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事项。




                                   123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3 日




                                 12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涛                 王文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3 日




                                 125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保
荐机构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保荐机构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
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审核问询
函回复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_____________

                       李    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3 日




                                    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