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19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2-11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志萍女士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佑富智能提供借款,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借
款主要是为支持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出租厂房及签署<销售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方有芯智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出租厂房
和签署《销售框架协议》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同时
也有利于双方构建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正、公
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关联方出租厂房及签署<销售框架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