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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田中精机: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3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目标,对
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资金占用情
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维护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议案
                               《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
                          1
                               议案》
                          2    《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
                          6
                               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第四届监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2022 年 1     7
 事会第八                      案》
            月5日
 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8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
                          9
                               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0
                               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的
                          11
                               议案》
                          12   《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
            2022 年 1
 事会第九                 1    《关于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月 18 日
 次会议
 第四届监
            2022 年 4
 事会第十                1   《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月 13 日
 次会议
                         1   《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四届监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2 年 4
 事会第十                6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月 27 日
 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7
                             构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8
                             性股票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四届监
            2022 年 8
 事会第十                1   《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月 26 日
 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                1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10
 事会第十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月 21 日     2
 三次会议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四届监
            2022 年 12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
 事会第十                1
            月6日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                1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2022 年 12
 事会第十                    《关于向关联方出租厂房及签署<销售框架协议>暨关联
            月 19 日     2
 五次会议                    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1 次会议并提议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监事
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监事会没有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的情况,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除年度工作报告外也没有向股东大
会提出提案的情况。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全过程进行了
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
    (二)检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的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相关方案有利于公司拓展经营业务、提升公司
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对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认真核查,报告期内所有关联交易均已
经根据《公司章程》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2 年度,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
    (五)检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无其
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
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求,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对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加强对重大投资、
内部控制、公司财务等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措施得到有效
地执行,防范并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