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471,811.07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5,823,734.29 元,
减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加上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
-122,203,953.75 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26,892,741.49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85,675,764.82 元,母公司报表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82,716,475.78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为依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85,675,764.82 元,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
利润为-182,716,475.78 元。
结合 2022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当前
业务发展情况,为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和产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中
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
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
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监
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 2022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
会对此无异议,同意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