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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徽精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2019-04-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或“广发证券”)作为广
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徽精密”、“发行人”、“公司”)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期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广发证券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
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
监管措施。

二、 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保荐代表人                         李泽明、张新强
    联系电话                          020-66338888


三、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464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工业园兴业路 7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科业路三号
    法定代表人                            蔡耿锡
    实际控制人                        谢晓华、蔡耿锡
      联系人                              鲁金莲
     联系电话                         0757-2633240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5 年 6 月 2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5 年 6 月 10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 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工作

    保荐机构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星徽精密进行尽职调查。提交推荐文件后,主
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
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
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督导星徽精密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
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关注星徽精密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源和
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制度,督导星徽精密合法合规经
营。

    2、督导星徽精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
集资金,持续关注星徽精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建设,协助公司制定相关制度。

    3、督导星徽精密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保荐机构对披露
文件的内容、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4、督导星徽精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进
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联交易定
价机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星徽精密进行现场检查,与发行人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访谈,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年度跟踪报告等材料。

    6、持续关注星徽精密控股股东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五、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星徽精密于 2017 年 5 月 8 日收到广发证券《关于星徽精密变更保
                        荐代表人安排的通知》,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陈慎思先生因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   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广发证券已
理由                    授权李泽明先生接替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本次保荐
                        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
                        李泽明先生、张新强先生。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
监会、证监局和交易所
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                                无
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
事项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18 年业绩大幅下滑,主要是因为受宏观经济等
                        影响,公司前期智能化、自动化生产改造和现代化厂房建设投入
3、其他重大事项         后,产能释放不及预期;公司原材料如钢材、钢珠、纸箱等材料
                        价格居高,受客户的影响,销售价格不能传导上游原材料价格上
                        涨压力,导致公司产品销售毛利率下降等。
六、 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1、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本保荐机构提供本次发
行所需要的文件材料和相关信息。

    2、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重要事项能够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代表人沟
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七、 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在尽职推荐
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专业意见,并积极配
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
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意见。

八、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李泽明


                                                  年        月        日
                        张新强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孙树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