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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伟达: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19-022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伟达”或“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以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起始
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后所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
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
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A、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
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
款”;

    3、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
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
款”;

    7、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1、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2、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
入”明细项目;

    3、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4、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C、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
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