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达: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19-029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54,4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2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9 年 5 月 10 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为 58 人。
4、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无差异。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伟达”或“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58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锁期内的
125.44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 年 10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并通过《关于<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高伟达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2、2016 年 1 月 5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关于<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高伟达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3、2016 年 1 月 5 日,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向 10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0 万限
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0.89 元。
4、鉴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34,940,000 股为基数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2 股,共计转增
296,868,000 股,该方案已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实施完毕。
据此,根据《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依据如下:
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派送股票红利、公积金转
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
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为: P=P0/(1+N) 其中:P 为
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
票经转增、 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因此,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调整
为:20.89/(1+2.2)=6.528125 元/股。
5、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2015 年、2016 年股权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原 7 名 2015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及原 2 名 2016 年限
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离职的原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鉴
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及 2016 年已获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公司对其他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未达到 2015 年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及 2016 年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7.5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共计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259.52 万股。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6、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 5 名 2015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及原 8 名 2016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
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1.5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7、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2015 年、2016 年股权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原 15 名 2015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及原 10 名 2016 年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离职的原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8.5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及 2016 年已获授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公司对其他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未达到 2015 年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及 2016 年第二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3.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共计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261.76 万股。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8、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 7 名 2015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及原 1 名 2016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
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9、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根据《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规定办
理 2015 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40%的解锁相关
事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 8
名 2015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及原 6 名 2016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
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6.88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尚需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登记。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满
根据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
性股票第三次解锁时间为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至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16 年 1 月 5 日,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说明
根据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
性股票的第三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为:
以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和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为基础,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和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同时,各年度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
得为负。
2015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和 股 份 支 付 影 响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40,473,319.8 元,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的平均水平为 52,569,944.66 元。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财务数
据进行审计所出具的中汇会审[2019]1695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和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为 68,313,185.60 元,
较 2015 年增长 68.79%,因此同时满足本次解锁期的两项业绩考核条
件。
2、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 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的;
③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④ 激励对象在本计划实施完毕之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⑤ 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触犯法律、违反
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
而导致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
4、根据《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办法》,2015 年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合格。
三、本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54,4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2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9 年 5 月 10 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为 58 人。
4、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无差异。
获授限制性股票 第三期可解锁限制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职务
数量(万股) 性股票数量(万股) 比例
核心管理、业务与技术
1 313.6 125.44 0.28%
人员共计 58 人
合计 313.6 125.44 0.28%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所占比例 股份数量 所占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368,657 4.56% 19,114,257 4.28%
无限售条件股份 426,688,000 95.44% 427,942,400 95.72%
股份总额 447,056,657 100.00% 447,056,657 100.00%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