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19-032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3: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15:00至 2019年5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2号高斓大厦15 层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伟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1、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9人,代表 股份144,134,6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240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5人,代表股份10,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24%。现场投票的 股东4人,代表股份144,123,7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2384%。 2、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形成 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130,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55%;反 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45%;弃权0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130,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55%;反 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45%;弃权0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三、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130,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55%;反 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45%;弃权0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四、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130,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55%;反 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45%;弃权0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五、 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131,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 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86%;反 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14%;弃权0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130,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 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7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55%;反 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14%;弃权700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1031%。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130,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 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7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55%;反 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14%;弃权700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1031%。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续借部分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21,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5443%;反对 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557%;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鹰潭市鹰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鹰潭市锐鹰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130,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所有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55%;反 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45%;弃权0股(其 中,因 未投票 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