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审议后,就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拟出售部分房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出售房产事项能够有效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有利于实现公 司利益最大化,定价公正、合理,符合市场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 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拟出售房产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钱英:_____________ 郑建明: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