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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摩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2018-12-03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有关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
立场及判断,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全部议案,并就相关
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询问与讨论。
    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是由公司向珠海市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浩捷”)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广浩捷
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33,230.00 万元的
配套资金。在全面了解公司前述交易方案后,我们认定该等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对本次重组进行审查后,认为其符
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
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该等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恳:




高爱好:




乔吉海: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