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及其签字人员 关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及经办人员承诺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马卓檀 律 师:_______________ 律 师: _______________ 李晓丽 何俊辉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018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