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8-12-03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摩电气”)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珠海市广浩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浩捷”)
100.00%股份,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18年12月1
日,赛摩电气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
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价格、深圳创业板综值、深圳制造业指数涨跌幅情况进
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赛摩电气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2018年11月30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5.89元/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前一日(2018年
11月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5.60元/股,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
5.18%。同期,深圳创业板综值(代码399102)累计涨幅为-0.16%;深圳制造业
指数(代码399233)累计涨幅为-0.75%。剔除同期深圳创业板综指累计涨幅影响
后,公司股票同期累计涨幅为5.34%;剔除同期深圳制造业指数累计涨幅影响后,
公司股票同期累计涨幅为5.93%,在分别剔除大盘因素、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
赛摩电气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
规定的相关标准,不构成股价异动。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为本说明之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
盖章页)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