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游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7-07-0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游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
简称“首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对迅游科技拟向控股子公司四川速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速宝科技”)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速宝科技处于快速发展期,为支持其发展,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借款
方式向速宝科技提供了 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其经营活动资金周转,借款
期限 1 年,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计算利息。目前,考虑到速宝科技
发展的需要,经协商,双方同意对上述 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一年,并按银
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计算利息。
速宝科技股东上海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挚信投资”,持有速
宝科技股份比例为 6%)将继续按出资比例为上述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并继续将其持有的速宝科技部分股权(12 万股)为上述借款向公司
提供质押担保。挚信投资同时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与公司构成关联方,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备注:挚信投资 2016 年质押股份为 4.2353 万股,2017 年 6 月速宝科技将部分资本公积
按原股东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速宝科技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52.9412 万元增加
至人民币 1000 万元,根据原质押协议约定,挚信投资质押股份相应变更为 12 万股。
二、速宝科技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速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 599 号 7 栋 7 层 704 号
3、法定代表人:袁旭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14 年 2 月 28 日
6、经营范围: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通讯设备(不含无线
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电子产品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
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气球广告除外)。
7、速宝科技目前从事移动互联网加速系统的研发,系公司主营业务的延伸。
主要产品为迅游极速网游加速器。
8、股权结构: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表决权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万元) (%) (%)
1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7.5 29.7500 59.5
2 崔杰 220.5 22.0500 10.3646
3 潘坤 262 26.2000 11.8452
4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1.25 7.1250 7.1250
5 肖冰 18.75 1.8750 1.8750
6 上海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 6.0000 6.00
7 深圳市欧瑞成长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10 1.0000 0.47
8 天津英雄金控科技有限公司 35 3.5 1.6452
9 柯明 10 1 0.47
10 张晓青 10 1 0.47
11 郑义成 5 0.5 0.2350
合计 1,000 100.00 100.00
9、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速宝科技总资产为 16,670,980.23 元、总负债为
29,452,779.82 元、净资产为-12,781,799.59 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87,155.73
元,净利润-26,388,122.20 元。
三、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主要是为了支持速宝科技发展需要,有助于其发展壮大,
能够更好地提高公司投资回报。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无重大影响。速宝科技股东挚信投资继续为本次借款提供如前所述的质押和担
保,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风险防控措施
(一)公司对速宝科技具有充分的控制力
速宝科技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充分
的控制力。公司会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速宝科技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
险,保护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展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速宝科技其他股东为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提供的措施
挚信投资按出资比例(持有速宝科技股份比例为 6%)为上述借款提供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继续将其持有的速宝科技部分股权(12 万股)为
上述借款向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挚信投资同时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与公
司构成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备注:挚信投资 2016 年质押股份为 4.2353 万股,2017 年 6 月速宝科技将部分资本公积
按原股东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速宝科技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52.9412 万元增加
至人民币 1000 万元,根据原质押协议约定,挚信投资质押股份相应变更为 12 万股。
关联方挚信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上海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丰登路 1028 弄 7 号 7504 室
3、法定代表人:李曙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5、成立日期: 2006 年 10 月 9 日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管理咨询,财务
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的组织策划,市场信息咨
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曙军 4,995 99.90
2 范春玲 5 0.10
合计 5,000 100.00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挚信投资总资产为
1,796,461,472.08 元,净资产为 236,728,325.74 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元,
净利润 57,648,401.86 元。
关联方挚信投资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为支持速宝科技发展,挚信投资为本
次借款提供了如前所述的质押和担保。
速宝科技股东天津英雄金控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5%)2016 年已借
款 70 万元给速宝科技,借款期限两年。速宝科技股东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和肖冰由肖冰按两者出资比例继续为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和
相应的股权质押担保。除天津英雄金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肖冰、挚信投资以外的速宝科技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继
续为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和相应的股权质押担保,风险可控。
五、审批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
事项,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
项,全体非关联监事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本次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方挚信投资在本次股东大会
上回避表决。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中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决策程序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速宝科技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后,速宝科
技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计算利息,同时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是速宝科
技基于扩大业务发展规模,提升自身盈利水平的需要,因此,公司向速宝科技提
供财务资助展期并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速宝科技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
充分的控制力。同时速宝科技股东挚信投资按出资比例(持有速宝科技股份比例
为 6%)为上述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继续将其持有的速宝
科技部分股权(12 万股)为上述借款向公司提供质押担保;速宝科技股东天津
英雄金控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5%)2016 年已借款 70 万元给速宝科技,
借款期限两年;速宝科技股东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肖冰
由肖冰按两者出资比例继续为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和相应的股权质押担保;除
天津英雄金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肖冰、
挚信投资以外的速宝科技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继续为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和相应的股权质押担保。因此,上述财务资助展期风险较小。
3、速宝科技股东挚信投资继续为本次借款提供了如前所述的质押和担保,
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项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4、迅游科技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速宝科技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迅游科技本次向速宝科技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 黎 李晓季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