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游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更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重组申请资料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2017-07-06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更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重组申请资料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狮之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8名股
东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对价
的10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实事求
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本次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本次交易相关重组申
请资料更新财务数据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事先提交独立董
事审阅。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已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 本次更新财务数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定,
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 本次更新财务数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更新本次交易相关重组申请资料的财务数据事宜。
(以下无正文,为《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更新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重组申请资料财务数据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朱玉杰 唐国琼 赵 军
2017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