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17-130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回购股份及注销事宜尚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 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 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谢莎女士、杨璐女士、朱乐 佳女士、宋文斌先生、刘巍先生、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吴团友女士离职已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共计 14,750 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 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时,第二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2、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之一章建伟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之一袁旭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17-130 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俊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 案》。 3、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 44 名激励 对象 175.5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 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 4、2016 年 2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注: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4,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 股),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175.5 万股调整为 702 万股,授予价格由 121.80 元/股调整为 30.30 元/股。同 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由 19.5 万股调整为 78 万股。另外,公司 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或减少认购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02 万股调整为 605.04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44 人 调整为 35 人。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同时,监事会对公司本 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1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16年6月8日为授予日,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78万股。同时,召开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7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17-130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 7、2017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谢莎女士、杨璐女士、 朱乐佳女士、宋文斌先生、刘巍先生、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吴团友女士已离职, 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同意回购 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1,400股、 1,050股、1,400股、4,200股、4,200股、2,500股,共计14,750股。 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该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30.3元/股)加上年化10%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对首次授予部分已离 职激励对象谢莎女士、杨璐女士、朱乐佳女士、宋文斌先生、刘巍先生已获授但 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总计12,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部分回购资金共计 424,397.57元;同意按照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0.1元/股)加上年化10%的利 率计算的利息,对预留授予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吴团友女士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 条件的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部分回购资金82,733.77元。本次回购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4,75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507,131.34元,均为公司自 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7,395,354 40.40% 14,750 67,380,604 40.39%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67,395,354 40.40% 14,750 67,380,604 40.3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17-130 境内自然人持股 67,395,354 40.40% 14,750 67,380,604 40.39%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9,435,046 59.60% 99,435,046 59.61% 1、人民币普通股 99,435,046 59.60% 99,435,046 59.6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66,830,400 100.00% 14,750 166,815,650 100.00% 备注:上表填列的本次变动前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尚未实施完成回购注销的2,509,640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包含在内(该次回购注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 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 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试行)》、《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 因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谢莎女士、杨璐女士、朱乐佳女士、宋文斌先生、 刘巍先生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0.3元/ 股)加上年化10%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对前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 件的共计12,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部分回购资金共计424,397.57元; 因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吴团友女士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按照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30.1元/股)加上年化10%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对其已获授但未 满足解锁条件的共计2,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部分回购资金82,733.77 元。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4,75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507,131.34 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17-130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后 认为: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因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谢莎女士、杨璐女士、朱乐佳女士、宋文斌先生、刘巍先生离职已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同意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0.3 元/股)加上年化 10%的 利率计算的利息,对前述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共计 12,25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吴团友女士离职已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同意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0.1 元/股)加上年化 10%的 利率计算的利息,对其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共计 2,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4,750 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507,131.34 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 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尚待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同时,因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情 况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