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游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7-09-0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
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游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
资标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一年(含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7、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并提供保
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
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
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
品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四、审批程序
1、2017年9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2017年9月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及
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
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事项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对此事项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2、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
高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
理财产品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 黎 李晓季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