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游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0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
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会计政策的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印
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
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2014 年 3 月 17 日印发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
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 号)、2014 年 6 月 20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财会〔2017〕8 号)、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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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应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公司将严
格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按要求确认、计量和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在公
司现有业务不变的情况下,预计对本公司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调整会计估计的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有效控制坏账风险和实
际坏账损失的发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加强应收款项的
回收和考核,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计提个别认定与组合测试方法。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政策: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将单项金额超过 5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2、变更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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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上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 其他方法
低信用风险组合 其他方法
第三方支付渠道 其他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0.00% 0.00%
低信用风险组合(合作客户严格按
照交易合同期付款,业务往来时间 0.00% 0.00%
在三年以上,无拖欠货款记录的)
第三方支付渠道(具有支付牌照,
业务往来时间在二年以上,结算无
0.00% 0.00%
拖欠记录的)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计提坏账准备
(三)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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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涉
及公司业务范围变化,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实
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经营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
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批和决策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