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迅游科技: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2021-09-16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 年 10 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 1 亿
元的价格收购了成都逸动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动无限”或“标
的公司”)18.1818%股权,以上交易已完成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根据公司与
逸动无限相关方签署的《股权投资协议》,逸动无限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于晓
晖、庞剑飞、唐兴承诺:(1)标的公司 2017-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
准,下同)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6,500 万元,8,200 万元、9,800 万元;
(2)从本次交易完成日起四年内,若标的公司不能完成承诺的经营业绩,或者
标的公司未被经迅游科技认同的上市公司并购或通过 IPO 上市,则于晓晖、庞
剑飞、唐兴应以现金方式回购迅游科技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为投
资款本金×(1+12%年化利率)的金额,利息计算期限为本次交易完成日起至于
晓晖、庞剑飞、唐兴完成股权回购日止。以上详见公司 2017 年 10 月 12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速沣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2,500 万元参与
的并购基金-上饶市广丰区中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迅基金”)
以 1 亿元的价格收购了逸动无限 18.1818%股权,逸动无限控股股东、一致行动
人于晓晖、庞剑飞、唐兴对逸动无限未来业绩作出了相关承诺。以上交易已完成
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以上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
    鉴于逸动无限 2018 年实际业绩(1,760.50 万元)远低于其承诺业绩(6,500
万元),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逸动无限实际控制人于晓辉、庞剑飞、唐兴应当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按约定价格回购公司股权,对方口头答应配合,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5 日向于晓
晖发送了股权回购协议,后公司多次催促其签署协议并及时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但其一直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股权回购义务。2019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就与于晓
辉、庞剑飞、唐兴之间股权转让纠纷,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
中院”)提起诉讼。此外,本公司向成都中院提出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于晓
辉、庞剑飞、唐兴名下的股权、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等财产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
措施。
    2019 年 8 月 12 日,成都中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2019 年 12 月 16 日,成都中院对本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判决内
容如下:(1)于晓辉、庞剑飞、唐兴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向公司支
付逸动无限 18.1818%股权转让款,应付金额为以人民币 1 亿元×(1+12%年利率),
自 2017 年 11 月 9 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于晓辉、庞剑飞、唐兴于本案
判决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100 万元并赔偿损失 33.19 万元;3)
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于晓辉、庞剑飞、唐兴
承担 639,000 元,公司承担 1,768 元。
    2020 年 1 月,于晓辉、庞剑飞、唐兴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
川高院”)提起上诉,但三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向四川高院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2020 年 9 月 8 日,四川高院对本案作出了终审裁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上
诉人于晓晖、庞剑飞、唐兴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发生法律效力。
    截至目前,于晓晖、庞剑飞、唐兴未按照法院判决向公司支付前述款项。
    中迅基金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2020 年 11 月 9 日、2021 年 3 月 9 日
向于晓晖等三人发函,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回购义务。回购金额为以人民币
1 亿元×(1+12%年利率),自 2017 年 8 月 8 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经公司初步测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晓晖、庞剑飞、唐兴根据协议约定
应向本公司、中迅基金支付的股权回购款分别约为 14,626 万元、14,932 万元,
其中本金均为 1 亿元,利息分别约为 4,626 万元、4,932 万元。根据目前公司财
产保全等情况,前述款项能否收回具有很大不确定性。
    三、对逸动无限投资的会计处理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2018 年,逸动无限经营业绩下滑,未完成业绩承诺。针对中迅基金优先级
合伙人深圳聚沙成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 万元的投资风险实质上已转移至
公司,公司承担了中迅基金 75%的风险,2018 年开始公司将中迅基金纳入合并范
围。
       2018 年,逸动无限出现明显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按照经审定的逸动无限 2018 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作为其权益
可回收金额,同时,考虑公司已合法保全的资产金额来计算对逸动无限的长期股
权投资减值准备。2018 年合计计提 13,157.4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其中:
公司计提减值 5,407.72 万元,中迅基金计提减值 7,749.68 万元),剩余长期股权
投资成本为 8,000.85 万元。
       2019 年,逸动无限经营加速恶化,净利润出现大额亏损,基于谨慎性考虑,
公司认为其股权权益可回收金额为 0,故公司在 2019 年对剩余逸动无限的长期
股权投资金额进行了全额计提,计提金额为 7,141.06 万元。(期初 8,000.85 万元
-859.79 万元(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其中:公司计提减值 5,407.72 万元,
中迅基金计提减值 2,250.32 万元)。计提之后,公司以及中迅基金对逸动无限剩
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 0。

       特此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