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迅游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2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5 月 29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8 名,实
际参加会议董事 8 名,公司董事长陈俊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免去袁旭先生公司总裁职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免去袁旭先生公司总裁职务。
    表决结果:5 票同意,2 票反对,1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安敏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陈俊先生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
查资格并同意,同意聘任吴安敏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2 票反对,1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四川速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四川速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宝科技”)
提请召开速宝科技临时股东会,审议换届相关事宜,公司提议选举吴安敏先生为
速宝科技执行董事,任期三年;选举崔杰先生为速宝科技监事,任期三年;聘任
吴安敏先生为速宝科技总经理,任期三年。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5 票同意,2 票反对,1 票弃权。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说明

    董事袁旭先生对上述三项议案均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本人作为迅游
科技 CEO、速宝科技执行董事,且是两家公司的创始人,在两家公司业务规划、
经营管理、内控建设、企业 IPO 等方面恪尽职守、忠诚勤勉。对本次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坚决反对。
    独立董事张云帆先生对上述三项议案均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现有的
资料无法支持议案。
    截止会议投票表决时限,未收到董事姚磊先生表决票及其他签字资料,视为
对上述三项议案弃权。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附件:吴安敏先生简历
    吴安敏先生,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
资深无线通讯网络、互联网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先后在阿尔卡特朗讯和中兴通
讯从事无线通讯系统设备的研发和管理工作,历任研发主管、项目经理、大项目
经理、某研发平台总工程师和研发部部长等职。领导和负责的项目涵盖了 GSM、
WCDMA、TDSCDMA、AG 和网络功能虚拟化等领域,亲历或见证了通讯领域
从 2G 到 5G 的变革历程。被评选为 2018 年度和 2020 年度成都市新经济百名优
秀人才。2015 年 10 月份加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速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
CEO 至今。202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吴安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所列
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