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迅游科技”)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四川迅游网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408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公司会同相关各方对关注函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 下: 1. 公告显示,申请人袁旭就其与被申请人贵阳市大数据产业有限公司(你 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大数据公司”)签订的《贵阳市大数据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和袁旭、陈俊、章建伟关于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纾困暨投 资协议》《贵阳市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袁旭、陈俊、章建伟关于四川迅 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纾困暨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以下合称《纾困协议》) 及《贵阳市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袁旭、陈俊关于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贵阳市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袁旭、陈俊 关于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 称《表决权委托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上海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并于近 日获上海仲裁委受理通知。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袁旭与大数据公司间申请仲裁事项的具体情况。 (2)结合你公司具体获悉或者理应知悉仲裁的时间,说明你公司对该等仲 裁事项的披露是否及时。 回复: 一、袁旭与大数据公司间申请仲裁事项的具体情况 1、仲裁当事人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申请人:袁旭 被申请人:贵阳市大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2、仲裁机构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上海仲裁 委”) 3、申请人主要仲裁请求 裁决解除《纾困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解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表决权委托。 4、申请人主张的主要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袁旭认为:(1)《纾困协议》签署之后,大数据公司没有按照约定 向袁旭提供任何纾困资金,其既没有受让袁旭持有的迅游科技股份,也没有承接 任何袁旭债权人的债权,导致袁旭签署《纾困协议》的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根 据合同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袁旭有权要求解除《纾困协议》项下涉及大数据公 司和袁旭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表决权委托协议》是袁旭为了履行《纾 困协议》的约定而签署的,《纾困协议》项下涉及大数据公司和袁旭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应当予以解除,进而《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涉及大数据公司和袁旭之 间关于表决权委托的约定也已丧失了继续履行的基础,应当予以解除,大数据公 司应当将其取得的袁旭持有的迅游科技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归还给袁旭。 二、公司对该等仲裁事项的披露是及时的 袁旭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晚 22:10 通过微信方式将上海仲裁委的受理通知 告知公司,但未提供相关的仲裁申请书,亦未告知关于纠纷的具体信息,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17 日与上述仲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仍未取得相关资 料,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晚间对袁旭与大数据 公司之间仲裁事项获得上海仲裁委受理事项进行了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 释义”的规定,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本规则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司认为对 该等仲裁事项的披露是及时的。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2. 前期回函显示,你公司经与袁旭、陈俊及大数据公司核实,目前大数据 公司未出现《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根本性违约的事项,亦不存在因一方违 约而导致其他方有权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情形。因此,袁旭与陈俊、大 数据公司因表决权委托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构成的一致行动关系依旧成立。请你 公司: (1)结合袁旭就《表决权委托协议》《纾困协议》向大数据公司发起仲裁 相关事项的各种可能结果,补充说明公司股权(表决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可 能发生的变化、你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你公司就相关事项拟采 取的应对措施。 (2)函询袁旭、陈俊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司法冻结的进展情况,股票质 押是否到期,是否存在质押平仓风险、司法处置风险。 (3)补充说明仲裁相关事项是否会对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机制 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一、结合袁旭就《表决权委托协议》《纾困协议》向大数据公司发起仲裁 相关事项的各种可能结果,补充说明公司股权(表决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可 能发生的变化、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就相关事项拟采取的 应对措施 (一)公司股权(表决权)结构可能发生的变化 1、若上海仲裁委裁定不予解除《纾困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申请 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且不予解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表决权委托 参考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数据,假设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不 变且无新增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情况,届时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持股情况 拥有表决权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 表决权比例 (股) (%) 数量(股) (%) 1 袁旭 21,853,924 10.75% 0 0.00% 2 陈俊 13,090,105 6.44% 0 0.00%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3 章建伟 11,344,540 5.58% 11,344,540 5.80% 润泽允能(北京)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厦门 4 8,849,557 4.35% 3,059,716 1.56% 允能天成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优 5 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314,456 2.62% 5,314,456 2.71% 合伙) 6 鲁锦 4,031,994 1.98% 4,031,994 2.06% 润泽允能(北京)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厦门 7 2,528,445 1.24% 874,173 0.45% 允能天宇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贵阳市大数据产业有 8 1,576,900 0.78% 36,520,929 18.66% 限公司 9 陈青云 1,245,740 0.61% 1,245,740 0.64% 10 张颖 1,163,200 0.57% 1,163,200 0.59% 注 1:根据《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在关于股份补偿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即 2020 年 6 月 9 日)至补偿股份注销手续完成之日,补偿义务人就应补偿股份不拥有表决权。鉴于补偿义务 人厦门允能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成投资”)、厦门允能天宇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宇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 状态,暂无法办理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程序,因此目前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公司总 股本(203,204,897 股)扣减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数量(合计 7,444,113 股),即 195,760,784 股。 注 2:在公司 2017 年收购成都狮之吼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中,鲁锦承诺在该 次交易完成 60 个月内(即 2017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放弃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 权。 2、若上海仲裁委裁定解除《纾困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申请人和 被申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解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表决权委托 参考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数据,假设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不 变且无新增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情况,届时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持股情况 拥有表决权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 表决权比例 (股) (%) 数量(股) (%) 1 袁旭 21,853,924 10.75% 21,853,924 11.16% 2 陈俊 13,090,105 6.44% 0 0.00% 3 章建伟 11,344,540 5.58% 11,344,540 5.80% 润泽允能(北京)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厦门 4 8,849,557 4.35% 3,059,716 1.56% 允能天成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优 5 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314,456 2.62% 5,314,456 2.71% 合伙)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6 鲁锦 4,031,994 1.98% 4,031,994 2.06% 润泽允能(北京)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厦门 7 2,528,445 1.24% 874,173 0.45% 允能天宇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贵阳市大数据产业有 8 1,576,900 0.78% 14,667,005 7.49% 限公司 9 陈青云 1,245,740 0.61% 1,245,740 0.64% 10 张颖 1,163,200 0.57% 1,163,200 0.59% (二)公司存在控制权变化的风险分析 若未解除表决权委托,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大数据公司,其拥有或控制公司 18.66%的表决权,实际控制人仍为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若解除表决权委托,袁旭将持有公司 11.16%的表决权,为第一大股东;大 数据公司持有或控制公司 7.49%的表决权,为第二大股东;章建伟持有公司 5.80% 的表决权,为第三大股东;其余股东表决权比例均未超过 3%。鉴于公司股权分 散,如股东之间无新的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单一股东对董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及股 东大会选举结果等重大事项无法达到绝对控制,届时公司可能出现无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三)公司就相关事项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关注仲裁事项进展,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在此过程中,公司将尽力确保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机制正常运行,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袁旭、陈俊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司法冻结的进展情况,股票质押是 否到期,是否存在质押平仓风险、司法处置风险 经向袁旭、陈俊核实,截止本回复函出具日,袁旭、陈俊所持公司股份质押、 冻结情况以及存在的质押平仓风险、司法处置风险等与已披露情况相比未发生重 大变化。 1、截止本回复函出具日,袁旭、陈俊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本金金额 质权人 质押是否到期 质押股数(股) 备注 名称 (万元) 国海证券股份 袁旭 是 9,630,643 15,594.1892 大数据集团拟承接 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华创证券有限 是 8,305,393 12,649 大数据集团拟承接 责任公司 中航信托股份 不适用 3,917,868 27,000 场外质押(注) 有限公司 合计 21,853,904 55,243.1892 贵阳市大数据 不适用 6,053,255 11,393.0934 场外质押(注) 产业有限公司 陈俊 国海证券股份 是 6,954,400 10,100 大数据集团拟承接 有限公司 合计 13,007,655 21,493.0934 注:袁旭在中航信托质押系其为天成投资、天宇投资在中航信托的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 陈俊在大数据公司质押系为大数据公司代其偿还债务提供担保。 2、截至本回复函出具日,陈俊所持公司股份无司法冻结情况,袁旭所持公 司股份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1)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股东 冻结股数 占其所持 冻结执行 冻结股份对 冻结开始日期 冻结到期日 名称 (股) 股份比例 人名称 应债权金额 袁旭 21,853,924 100.00% 2021.12.29 2024.12.28 成都中院 2.7 亿 (2)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 轮候冻结股数 占其所持股 轮候冻结 轮候 轮候股份对应 轮候机关 名称 (股) 份比例 委托日期 期限 债权金额 袁旭 21,853,924 100.00% 2021.10.11 36 个月 成都中院 2600 万 袁旭 21,853,924 100.00% 2021.10.11 36 个月 成都中院 1000 万 袁旭 21,853,924 100.00% 2022.04.07 36 个月 四川自贸区法院 950 万 3、袁旭、陈俊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平仓风险、司法处置风险提示 袁旭、陈俊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华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质押股份对应的债务已发生逾期,且 2020 年大数据公司与袁旭、陈俊及相关债权人签署的和解协议原约定的债务偿 还期限已到期,根据和解协议约定,国海证券有权单方面终止和解协议;华创证 券的和解协议未约定终止协议条款,但华创证券保留了约定条件下向袁旭追讨债 权的权利。截至本回复函出具之日,大数据公司尚未收到国海证券或华创证券关 于和解协议失效的通知,和解协议的展期或重新签署亦未完成。若和解协议中约 定的债务偿还安排无法实施或和解协议失效,对应的质押股份可能被采取司法拍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卖、强制平仓等强制措施。 袁旭在中航信托质押担保股份涉及的借款合同纠纷已进入执行阶段,该部分 股份存在被债权人强制执行而进行强制平仓的可能。 袁旭所持有公司股份由于债务纠纷,已全部处于冻结状态。此外袁旭存在其 他尚未结清的债务。未来不排除相关债权人因债务问题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或强 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综上,袁旭、陈俊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强制平仓的可能。 三、仲裁相关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机制运作的影响及风险 提示 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了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 (含职工代表监事),聘任了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下设置了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 会,公司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各组织机构的人员及职责明确,并具有规范的运 行制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可以保障公司治理及重大决策机制的规范运作。 目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相关工作仍在筹备中(未能按期换届的原因 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司现有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目前仲裁相关事项未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机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后续上海仲裁委裁定解除 袁旭与大数据公司签署的《纾困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约定, 并解除表决权委托,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3. 其他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 回复: 无。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