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7 证券简称:迅游科技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迅游科技 股票代码:300467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旭 住所或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程大道**号 股权变动性质:表决权增加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27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迅游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迅游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5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袁旭 上市公司、公司、迅游科技 指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市大数据产业有限公司,曾用名贵阳市大数据 贵阳大数据公司 指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贵阳大 贵阳国资委 指 数据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天成投资 指 厦门允能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宇投资 指 厦门允能天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 上海仲裁委 指 心) 成都中院 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自贸区法院 指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袁旭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31011984********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锦程大道**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原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为化解债务危机,作为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章建伟、陈俊与贵阳大数据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签署《纾困暨投资协议》,于 2020年9月4日签署《纾困暨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以下合称“《纾困协议》”), 贵阳大数据公司拟提供纾困资金承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俊的部分债务,并拟以 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俊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以表决权 委托的方式获得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俊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章 建伟不参与本次纾困方案,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章建伟、陈俊之间签署的一致行动 协议已无法实质履行,三人于2020年1月15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一致行动协 议>之解除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贵阳大数据公司、陈俊于2020年9月4日签署《表决权委托 协议》,于2020年9月11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表 决权委托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俊将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36,520,929 股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贵阳大数据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的期限至少 为5年。2020年9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章建伟、陈俊于2020年1月15日签署的 5 《<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生效条件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章建伟、陈俊 之间因《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随之解除。 自2020年9月4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俊与章建伟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俊与贵阳大数据公司因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在表决权委托期 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贵阳大数据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贵阳国资委成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相关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7,936,056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8.83%,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4、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2022年11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上海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拟申请解除《纾 困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大数据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解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大数据公司的表决权委托。 2023年3月21日,上海仲裁委作出裁决,终止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大数据公司 之间在《纾困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信息披露义 务人与大数据公司之间就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迅游科技股份的表决权委托; 确认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大数据公司在《纾困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以及 本案项下所有、现有及潜在的纠纷已经全部解决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大数据 公司不应再主张任何权利或任何形式索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可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 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表决权委托终止导致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2023年3月21日,上海仲裁委作出裁决,终止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贵阳大数据 公司之间就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迅游科技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信息披露义务 人与贵阳大数据公司、陈俊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恢复对其所 持迅游科技股份的表决权。 二、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2020年9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1,853,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5%,因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贵阳大数据公司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0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贵阳大数据公司、陈俊持 股及拥有表决权股份的情况如下; 持股情况 拥有表决权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数量 表决权比例 袁旭 21,853,924 10.75% 0 0.00% 陈俊 14,667,005 7.22% 0 0.00% 贵阳大数据公司 0 0.00% 36,520,929 18.66% 合计 36,520,929 17.97% 36,520,929 18.66% 注:根据《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在关于股份补偿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即2020年6月9日)至 补偿股份注销手续完成之日,补偿义务人就应补偿股份不拥有表决权。鉴于补偿义务人天成 投资、天宇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暂无法办理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程 序,因此目前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本(203,204,897股)扣减天成投资、天宇 投资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数量(合计7,444,113股),即195,760,784股。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3月21日,上海仲裁委裁定终止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贵阳大数据公司的 表决权委托,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贵阳大数据公司、陈俊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恢复了对其所持17,936,056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16%。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及拥有表决权股份的变动情况 1、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袁旭 21,853,924 10.75% 17,936,056 8.83% 陈俊 14,667,005 7.22% 13,090,105 6.44% 贵阳大数据公司 0 0.00% 1,576,900 0.78% 袁旭及其一致行动人 36,520,929 17.97% 17,936,056 8.83%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为贵阳大数据公司、陈俊,本次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下同;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系因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导致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006)。 2、拥有表决权股份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表决权数量 表决权比例 表决权数量 表决权比例 袁旭 0 0.00% 17,936,056 9.16% 陈俊 0 0.00% 0 0.00% 贵阳大数据公司 36,520,929 18.66% 14,667,005 7.49% 袁旭及其一致行动人 36,520,929 18.66% 17,936,056 9.1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整体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质押股数 司法冻结股数 限售股数量 袁旭 17,936,056 8.83% 17,936,036 17,936,056 13,171,312 9 注:上表中限售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质押人 质权人 质押股数(股) 质押还款期限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630,643 已到期 袁旭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305,393 已到期 合计 17,936,036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冻结情况 1、股份被冻结情况 股东 冻结股数 占其所持股 冻结执行 冻结开始日期 冻结到期日 名称 (股) 份比例 人名称 袁旭 17,936,056 100.00% 2021.12.29 2024.12.28 成都中院 2、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 轮候冻结股数 占其所持股 轮候冻结 轮候 轮候机关 名称 (股) 份比例 委托日期 期限 袁旭 17,936,056 100.00% 2021.10.11 36 个月 成都中院 袁旭 17,936,056 100.00% 2021.10.11 36 个月 成都中院 袁旭 17,936,056 100.00% 2022.04.07 36 个月 四川自贸区法院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贵阳大数据公司持有或控制公司 36,520,929 股股份所对应 的有效表决权,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6%,为公司控股股东,贵阳 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17,936,056 股股份所对应的有效 表决权,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贵阳大数据 公司持有或控制公司 14,667,005 股股份所对应的有效表决权,占公司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4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章建伟持有公司 10,440,958 股股份所对 应的有效表决权,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公 司其余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均低于 3%。鉴于公司股权分散,公司任何 股东单独均未持有上市公司 50%以上的股份,无法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 超过 30%,或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 员选任或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变更为 10 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 11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导致其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917,868股。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旭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7日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上海仲裁委出具的裁定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成都高新区世纪城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公司 南路 599 号 7 栋 7 层 股票简称 迅游科技 股票代码 300467 信息披露义务人 袁旭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名称 有 □ 无 √ 注:本次权益变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与贵阳大数据公司、 陈俊不再是一致行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仲裁裁定终止表决权委托,恢复对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所持公司 21,853,924 股股份的表决权全部 的股份数量及占 委托给贵阳大数据公司行使,故其拥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贵阳大数据公司、陈俊不再构成一致行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恢复对其所持公司全部 17,936,056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 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有效表决权变动比例为 9.16%。 数量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3 年 3 月 21 日,方式:上海仲裁委裁决终止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贵阳 有权益的股份变 大数据公司的表决权委托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增 动的时间及方式 加。 16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不适用 √ 资金来源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 是否拟于未来 12 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可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 个月内继续增持/ 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减持 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 否 √ 解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17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旭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7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