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经过讨论审议后,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购买辽宁万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部分份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向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购买辽宁万成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部分份额,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向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购买辽宁万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部分份额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耿慧敏:_______ 郑云瑞:_______ 季学武: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