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300473 证券简称:德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3
债券代码:123011 债券简称:德尔转债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
司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毅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的议
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将名下位于阜新市开发区 E 路 55 号的共
5 栋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为 33,530.34 平方米、占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面积为 49,240.00 平方米)抵押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用于申请不
超过敞口 10,00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及贷款,抵押期限为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兴业银
行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由公司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要确定。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拟以部分自有资产抵押至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决
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详见公
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二、备查文件
1、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