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24
证券代码:300473 证券简称:德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债券代码:123011 证券简称:德尔转债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4日(星期四)
下午14:00;
2、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年1月23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阜新市经济开发区E路55号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毅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5人,代表股份69,204,3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59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66,628,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04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2,575,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52%。
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7人,代表股份2,575,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4552%。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186,7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6%;反对1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558,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68%;反对1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186,7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6%;反对1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558,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68%;反对1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陈哲泳律师、赵焕煜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
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