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股份: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473 证券简称:德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债券代码:123011 债券简称:德尔转债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
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通知”),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
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
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
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6 年 2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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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
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
则的会计政策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8〕15 号通知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
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①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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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目;
②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
款”项目;
③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④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⑤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目;
⑥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
款”项目;
⑦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⑧“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
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①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②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③“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
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
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
影响。
2、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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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 2019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
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进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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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变
更,其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进
行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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