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18-105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 本次监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
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 本次监事会应到 3 人,出席 3 人。
4. 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主持。
5.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
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
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