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2019-01-24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19-009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长沙景美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美”)共增资 979,667,464.48
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30,596,174 股,发行价格 35.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7,999,947.4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金额)8,332,482.9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1,079,667,464.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并由其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2292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本次增资计划概述
因本次募投项目中“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面向消
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景
美,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 979,667,464.48
元以增资方式投入景美。具体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
1 871,667,464.48 景美
化项目
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
2 108,000,000.00 景美
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979,667,464.48 -
本次增资完成后景美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景美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进
一步提升,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增资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景美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万辉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07 月 28 日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景路 2 号中试楼 3 楼 F305 房间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零部件制造
(限分支机构);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
(限分支机构);电子产品零售;电子产品研发;电子产品设计服务;计算机、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景美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21.50 12,178.07
负债总额 761.08 1,276.09
净资产 5,460.42 10,901.98
项目 2017 年 1-12 月 2018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334.12 8,086.35
净利润 3,687.80 5,441.55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景美是基于募投项目中“高
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
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本次增资的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景美共增资 979,667,464.48
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景美进行增
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景美
共增资 979,667,464.48 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仔细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景美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
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以募集
资金增资向全资子公司景美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六、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