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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嘉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8-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景嘉微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同欣                       联系电话:021-38676433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央                         联系电话:021-3867653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是。已督导景嘉微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国泰君安证券原委派黄央先生、陈泽先生作为公司 2016 年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和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陈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
                               泽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
理由
                               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君安证券现委派吴同欣先生接

                               替陈泽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

和 本 所 对 保 荐 机 构 或者
                                                         无
其 保 荐 的 公 司 采 取 监管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          2020 年 4 月 22 日,原董事饶先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事项                           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9 年


                                              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决

                 定提名余圣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同意聘任郭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吴同欣                          黄    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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