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景嘉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25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1-002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
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 人,出席 6 人,一位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董事
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
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或“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
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长
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
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权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权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激励
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
本次相关事项总体工作安排,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
准备完成后,具体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