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3-31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1-015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
权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指南》”)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公司内网公
布了《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公
示》,将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2021 年 2 月 7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
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
2、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
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
件等。
二、 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
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激励对象参与两个或两个以
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