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二)2019-01-18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二)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濮阳惠成”)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形式收购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进一步保护濮阳惠成及投资者
的利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就本次交易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
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
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无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二)》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字:
王中锋 杨瑞娜 陈淑敏
王国庆 胡卫升 申华萍
冶保献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二)》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吴悲鸿 刘向阳 张国民
未担任董事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崔富民 田维波 赵智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