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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濮阳惠成: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三)2019-01-18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三)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濮阳惠成”)拟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形式收购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进一步保护濮阳惠成及投资者
的利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濮阳市奥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王中锋、杨瑞娜夫妇(以下简称“本人”)作为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本人就本次交易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的
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
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
司/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
/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账
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
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
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三)》之签署页)




                                                 濮阳市奥城实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三)》之签署页)




                                     王中锋(签字):




                                     杨瑞娜(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