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03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在报
告期内,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它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本着向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
2018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在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公司在 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8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公司在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四)公司在 2018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公司在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公司在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
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
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
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执行职务时能够
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
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对外担保及股权置换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 2018 年度公司没有对外担保及股权置换的情况,也未发生其
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运行,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于促进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做出了突出贡
献。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尽责,2019 年公司监事会的
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专业业务能力;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积极督促内部管理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
3.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勤勉尽责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
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4.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了解和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
况实施监督;
5.加强对于公司重大事项等的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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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