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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濮阳惠成: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卫升)2019-04-03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卫升)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
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
议,无委托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    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胡卫升                     6                      6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    名              应列席会议次数          列席会议次数

        胡卫升                      1                     1

    2018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历次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因此,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和恪尽职守的原则,客观谨
慎的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在公司做出决策前就如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发表意见    审议机构及会                                                     意见
                                                  事项
   时间           次                                                          类型

2018.2.12    第三届董事会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同意

             第七次会议        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018.4.18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    同意

             第八次会议     前认可意见

2018.4.18    第三届董事会   1.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八次会议     2.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3.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 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 关于会计政策调整的独立意见

2018.8.21    第三届董事会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同意

             第十次会议     2. 对外担保情况

2018.10.24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2018.10.26   第三届董事会   1.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履行职责。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
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在 2018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召开的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分别就《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
公司董事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
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通过
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各大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8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做一名称职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本人积极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
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
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工作
    1.2018 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2018 年任职期间,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3.2018 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4.2018 年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综上所述,2018 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履职过程
中能够保持客观独立性,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利用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了
积极作用。2018 年度,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与配合,本人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报告完毕。
(本页无正文,为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卫升




                                             2019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