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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濮阳惠成: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0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濮阳惠
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惠成”或“公司”)2017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规定要求,对濮阳惠成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 万股,每股面
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0.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9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7,250,943.39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3,649,056.6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0034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年产 1 万吨顺酐酸酐衍生物扩产项目            6,108.61            6,108.61

 2      年产 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 A 项目     6,041.31            6,041.31

 3      年产 1,000 吨电子化学品项目                 10,500.03            8,248.25

 -                        合计                      22,649.94           20,398.17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
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
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
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同时,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也会出现部分自有资金暂时
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
品或结构性存款;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
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

       (三)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议通过后,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
额、选择投资产品品质、签署合同等,同时授予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
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
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
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
期对所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五、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
认真核查后,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
股东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刘   政                    武佩增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