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2020-12-31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濮阳
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惠成”、“公司”)的持续督导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濮阳惠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8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1,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0.0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00,900,000.00 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 7,250,943.3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93,649,056.6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0034 号《验资
报告》。
根据公司《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8 号)等其他相关资料,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年产1万吨顺酐酸酐衍生物扩产项目 6,108.61 6,108.61
年产3,000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A项
6,041.31 6,041.31
目
年产1,00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 10,500.02 7,214.99
合计 22,649.94 19,364.91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 16,655.86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募集资金投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资金额 额 资进度
年产 1 万吨顺酐酸酐 收购山东清洋新材料
1 6,108.61 6,108.61 100.00%
衍生物扩产项目 有限公司 100%股权
年产 3,000 吨新型树 年产 3,000 吨新型树
2 脂材料氢化双酚 A 项 脂材料氢化双酚 A 项 6,041.31 3,332.26 55.16%
目 目
年产 1,000 吨电子化 年产 1,000 吨电子化
3 7,214.99 7,214.99 100.00%
学品项目 学品项目
合计 19,364.91 16,655.86 -
自“年产 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 A 项目”合并至“年产 2 万吨功能
材料项目”实施以来,公司加快推进该项目的施工建设,截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年产 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 A 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 3,332.26 万
元,项目设备已大部分购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按相关规定开展。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 2020 年 9 月以来,为落实空气污染管控措施,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
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逐步强化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管控。特别是 2020 年 11 月 10 日
开始,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根据空气质量及大气扩散条件等实时
情况,分阶段启动了重污染天气二级管控、一级管控,因此,公司按相关要求对
室内外工程的施工建设进行阶段性停工,延误了施工进度,致使“年产 3,000 吨
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 A 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投入使用。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前述原因,同时考虑到未来一段时间内相关主管部门对空气污染阶段性
管控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日期 日期
年产 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氢化双酚 A 项目
同时,考虑到“年产 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 A 项目”已合并至“年
产 2 万吨功能材料项目”中实施,“年产 2 万吨功能材料项目”建设完成的时间
也将相应延后。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
定。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年产 3,000 吨
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 A 项目”进行延期,属于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
况而进行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进行的合
理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等未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孟 超 王旭东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