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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濮阳惠成:监事会关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2021-08-20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21-081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审核,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1. 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
对象因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涉及公司拟向
其授予的1.2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
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52人
调整为24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6.50万股调整为205.30万股,预留授
予数量由51.625万股调整为51.325万股。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2. 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
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