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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濮阳惠成:华金证券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4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濮阳惠成

保荐代表人姓名: 孟超                   联系电话:021-20377119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旭东                  联系电话:021-2037711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不适用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不适用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不适用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承诺
                                                               决措施
    1.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是         不适用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是         不适用
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3.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奥成化工(现更名为曲水奥城实业有      是         不适用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中锋、杨瑞娜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5.控股股东奥成化工(现更名为曲水奥城实业有
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王中锋、杨瑞娜夫妇承诺:1)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
切实履行对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             是   不适用
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
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6.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
象承诺:若公司因本次激励计划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
                                                         是   不适用
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后,将由本次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7.公司承诺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披
露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是   不适用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8.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
                                                         是   不适用
股份限售及锁定期满后减持的相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无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孟 超                     王旭东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