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31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23-030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
释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
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
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
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
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
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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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
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因
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
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